关于修改宪法的论文12篇内容摘要:

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 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各个方面。 这些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在这个意义上,本次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不仅让我们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让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发展,让党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加集中的体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 翻开新修订的宪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鼓舞人心,未来中国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政治保证等清晰鲜明。 以这次修改宪法为起点,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我们必将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团结凝聚最广大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篇八】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 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 修改宪法,正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 此次宪法修改,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对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进行了及时确认,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 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才能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我们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 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 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 “ 关键少数 ”。 我们党首先要带好头,坚持依宪执政。 要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 ,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 宪法只有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此次宪法修改,对于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至关重要、影响深远。 全社会要广泛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推动力。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 回顾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都离不开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对宪法精神的尊崇。 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才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 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家根本法作用,让宪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篇九】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 这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对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宪法确立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 治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也无不闪耀着宪法精神的光辉。 从 1954 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 1982 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于 1988 年、 1993年、 1999 年、 2020 年,先后 4 次对 1982 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 31条宪法修正案,主要目的就是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 其中, 1999 年 3 月 15 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二条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 2020 年 3 月14 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将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写进宪法,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大指导作用。 实践证明,通过修改宪法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关重要。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勇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围绕回答好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理论指引,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已被实践充分证明,得到全党全国人民的高度认同。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以党内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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