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发言内容摘要:

高的贫困户在搬迁后 10 日内拆除旧房的,可在各安置区优先选择安置房;整寨搬迁中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原居住房屋较好且在搬迁后 10 日内拆除旧房的,可在经开区明田片区优先选择安置房;在搬迁中起积极带头作用的贫困户,协助做好其他搬迁群众三户以上思想动员工作并实现搬迁的,可在各安置区优先选择安置房。 三是加快 “ 一申请两协议 ”的复核。 由各镇(街道)负责作好宣传发动,实行责任包保,严格按照《关于认真调查核实新增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通知》等政策依据和标准,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务必于 8 月底全面完成 “ 一申请两协议 ”的复核工作。 目前,全县 10 个镇(街道)实际签订 2017 年度 “ 一申请两协议 ”1060 户 41xx 人。 完成比率最高为濛江街道办事处、王佑镇,户数最多的为王佑镇、好花红镇;完成比率最低为芦山镇、断杉镇,户数最少的为芦山镇、濛江街道办事处。 四是加快新增搬迁对象的确定。 按照志刚书记关于 “ 通不了就搬,搬不了就通 ” 的要求和贵州省农村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及扎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原则,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规定 的识别登记程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按照不低于 1000 户 4200 人的要求,认真清查筛选搬迁对象, 8 月 18日前完成上报任务, 11 月底前完成 “ 一申请两协议 ” 的签订。 把真正属于 “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 ” 地方的困难群众选准搬准。 五是加快新增搬迁安置点建设。 项目初步规划选址在首创区域,由移民局牵头,国土局、住建局负责, 9 月 10 日前完成项目用地报批、规划评审、两证一书等前期工作, 10 月 10 日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展场平, 10月 20日前启动主体施工, 2018年 3月底前建成并启动搬迁入住工作。 三、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 五个 三 ”。 (一)狠抓就业。 就业是 “ 五个三 ” 工作的核心,抓就业就是抓住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的根本,我们要对企业用工实行定人数、定岗位、定培训,引导企业在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基础上,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 一是用好就业激励政策。 对培训和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企业,及时按标准兑现相应奖励。 二是完善搬迁群众就业政策。 所有搬迁群众享受就业 “ 三优先 ”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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