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推进会讲话内容摘要:

底。 县委、县政府有决心、有担当,也请大家齐心协力、乘势而上,力争年内拆除 “ 两违 ” 建筑 10 万平方米以上。 要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绝不允许边拆边建、拆了又建,确保违 章建筑 “ 零增长 ”。 要推动 “ 两违 ” 整治由县城规划区向农村延伸,向乡镇一级延伸推进,合力打好整治 “ 两违 ” 行为攻坚战。 特别是交通干线、圩镇、重大项目和旅游景区周边的 “ 两违 ” 建筑,要优先拆除到位;农村违规建房的,三层以上部分要全部拆除。 对于农村建房专项治理工作,省、市已经作出明确要求(建筑面积不得突破 350 平方米,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 3 层),之前我们也多次强调,但各乡镇进度不一,请大家务必担当担责,落实到位。 要把拆除 “ 两违 ” 建筑作为考察干部敢不敢担当的重要依据,特别是乡镇干部的提拔重用,组织部门要把 “ 两违 ” 整治列入考 察考核重要内容,对于不敢担当、无动于衷的干部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追责。 三要继续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 换届以来,我们全面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外来客商的赞誉。 但还可以做得更好,要在深化细化上做文章。 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巩固效果,构建起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机制,变被动应对问题为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要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督促中介公司尽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方案,研究确定之后尽快进行招投标,争取五月上旬企业进驻,上半年初显成效。 城市管 理实行市场化运作之后,各网格长、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承担监督与 “ 查缺补漏 ” 功能,工作量相对会小一些,但并不意味着责任会更轻。 要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功能的扩展和延伸,探索进一步提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途径和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提升城乡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全南人民的幸福指数。 二、要加速营造整洁美丽的农村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 今年,我们要以 “ 整洁美丽,和谐宜居 ” 为目标,以 “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 为抓手,着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确保农村环境有大的变化。 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这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头号基础工程。 按照要求,今年全市所有的县都要申报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省级考核验收。 各乡镇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决不能拖全市后腿。 要对照省级考核验收指标认真梳理,进行全面自查,特别是在垃圾处理设施、保洁队伍、财政资金等方面进行摸排,补齐短板,攻克难点,确保通过验收。 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组织拉网式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特别要注意清理农村的房前屋后、水沟池塘、 道路两侧、河岸河堤等角落,实现存量垃圾基本清除。 要做好村庄四周、道路两旁及村庄空闲地的绿化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 “ 河长制 ” ,连片连线推进河道的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 要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市场化运作。 农村垃圾市场化运作之后,各乡镇要加强监管,不能当甩手掌柜,出了问题还要承担责任。 二是全面完成农村 “ 空心房 ” 整治。 年内至少再拆 30 万平方米以上,实现农村 “ 空心房 ” 应拆尽拆,这是市委、市政府给我们的硬任务,必须完成。 圩镇周边、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周边、省级贫困村及周边、新农村建设点及周边 是重点,拆除的速度要更快、力度要更大、效果要更好。 要坚持拆管并进,强化后续管理,按照 “ 拆除到位、清理到位、复垦到位 ” 的要求,用好土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理政策,不要拆掉了 “ 满目疮痍 ” ,留下一片废墟。 要及时启动城中村改造,抓紧规划设计。 城区江畔湾等地的城中村还有许多的 “ 空心房 ” ,金龙镇、城厢镇及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处理,尽快拆除。 要管好 “ 新建房 ” ,严格执行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严控农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后新建的房屋必须控制在三层以内、 350 平方米以下。 要坚决落实 “ 一户一宅 ” ,规范农民建房行为。 市委、市政府 已经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将住房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执法和水土保持等职能管理权限下放到乡镇,下放了权力,实际上也是下放了责任,各乡镇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担当担责、认真履职,今后再出现随意选址和新增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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