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范文3篇内容摘要:

抓好预防工作,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一 )健全制度体系。 围绕 “ 信息公开、决策民主、监督有效、追责到位 ” 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要扩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方式,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公开 “ 两个责任 ” 清单,继续开展述职述廉。 要做到公开真实有效,公示不走形式,为湘江新区权力运行构建阳光、透明的优良环境。 二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 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单位、公司要进一步完善落实 “ 三重一大 ” 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议事规则。 三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各部门、单位、公司要严格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行政、建设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 权力和风险较大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对应业务监督管理的制度规范,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 四要建立廉政风险防 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的分级考核评估机制。 继续开展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充分运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成果。 由纪工委牵头、综合管理部配合,对各部门 (单位 )、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党工委、管委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同时,各部门 (单位 )、公司也要按年度组织开展较高 “ 风险岗位 ” 人员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参加相关工作或活动情况的考核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纳入部门对干部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各部门 (单位 )、公司要重视对于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查处或者上报违反制度的行为、情况。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再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对因执行制度乏力走样、甚至阳奉阴违导致不良后果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监管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二 )建设廉政文化。 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系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对待。 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组织的力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 继续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管委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 每年组织 12 期党风廉政教育的集中培训。 二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到法庭旁听贪腐案件审理、到监狱接受以案说法教育等活动,促进警示教育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长先纪发〔 2018〕 8 号 )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与下级党政负责干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人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及时提醒、警示、告诫作用,帮助党员干部构筑坚固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是不断 巩固创新教育活动载体。 充分运用管委会 “ 水上清风 ” 书吧等学习、培训阵地,组织开展 “ 廉政沙龙 ” 、知识抢答、主题辩论等活动,努力提高廉政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 (三 )创新预防手段。 一是重视调查研究。 年内纪工委协助党工委组织开展 12 个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 各部门 (单位 )、公司也要由 “ 一把手 ” 牵头,组织进行 1 个以上的专题调研。 要通过调研,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思路。 二是重视科技创新。 要建立以科学的制度体系、先进的文化理念、现代的科技与设备相融合的 “ 制度 +文化 +科技 ” 预防腐败体系。 建 立完善监督信息库,实现对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工作的再监督。 各部门、单位要逐步完善 “ 痕迹化 ” 管理,做到重要会议、重要现场取证、重要决策过程等都能留有文字甚至音像等 “ 痕迹 ” ,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权力规范运行 (一 )抓好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 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两个责任 ” 、 “ 第一责任人 ” 责任、 “ 一岗双责 ” 落实情况考核这些指挥棒。 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将党工委和管委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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