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内容摘要:

机制还不健全和完善,反渎职侵权队伍人员偏少、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等原因。 这些原因导致公众特别是不少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危害性认识不够,特别是对政府公信力损害的认识程度不够。 进而形成案件线索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办理案件阻力大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深入开展,渎职侵权犯罪并没有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这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是不相适应的,需要在今后的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引起足够重视。 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工 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 少数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及其危害性认识不够,往往认为 “ 为公家办事不犯法 ” 、 “ 不揣腰包不犯罪 ” ,仅属于工作失误,不能上纲上线。 有的担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会挫伤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会引发社会矛盾 ,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极少数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则片面强调保护干部积极性 ,怠于协助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 ,存在说情、偏袒庇护、甚至个别领导干部阻挠办案为帮助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作伪证的情况。 二是案件查办难度较大。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在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时阻力大、干扰多的问 题还是比较突出。 在 37 名检察院、法院干警 “ 在办理渎职侵权案时是否收到了非法干预、阻扰 ” 的问卷答案中, 4 人选择每件都有,占 %; 10 人选择偶尔有,占 27%。 两项合计达 %。 三是预防渎职犯罪深度还有差距。 深入案件高发系统、领域,行政、司法执法机关,向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宣传和引导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对渎职侵权犯罪预防热情不高,个别发案单位还存在抵触、排斥现象。 在 95 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 “ 认为检察院的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做的怎样 ” 的问卷答案中,有 36 人选择做的较好,跟相关单位时有联系,占 %;有 12 人选择做的一般,跟相关单位偶有联系,占 %。 问卷调查中,对检察院进一步做好反渎职侵权工作所提建议的 21个书面作答人中有 18人认为应该要加大宣传力度,占 %。 由此可见,在需要强化预防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刻剖析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有待加强。 反渎职侵权工作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据我们走访的行政执法机关情况来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很少, 行政执法信息尚不能被反渎部门完全共享,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现象在所难免,这种情况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有效开展。 “ 两法衔接平台 ” 已部分搭建,距离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衔接的差距还客观存在着。 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有 22 家已建成 “ 两法衔接平台 ” ,其余还未建设到位,建成后运转正常的更少。 在 68 名检察院干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认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是否健全 ” 的问卷答案中,仍有 22人选择已建立但不健全,占 %。 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一是案源开拓还需深入。 调查中 ,我们发现挖掘、发现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的机制建设仍有不足,群众举报线索还比较匮乏,部门单位协查机制尚不完善。 因此,新案源的开拓有待深入。 在 50 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线索怎么处理 ” 的问卷答案中,有 3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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