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官学习贯彻工匠精神工作感悟精内容摘要:

是一个令人沉重的残酷的话题。 他常常跳进我的脑海,每一次回忆,心中总有一股莫名的痛。 人命关天,他已经无法再回到人世间了,消失于这个地球当中。 这个案件放在现在,他的生命应该能够得以保留,不会被执行死刑。 因为他具备了很多法定的从轻情节:刚满十八周岁、如实交代、带领侦查人员 起获关键物证等等。 值得可喜的是,随着 “ 少杀慎杀 ” 死刑政策深入人心,对死刑的态度,已经从过去的 “ 只要有一条可以杀的理由,就必须杀 ” 转变为 “ 只要有一条不能杀的理由,就绝不能杀 ”。 死刑政策的变化,体现出国家对于生命权的高度尊重,彰显出国家法治的进步。 这个案件时刻警醒着我,作为一名公诉人,一定要常怀怜悯之心,坚守法律正义,必须以极其谨慎的态度办好每一件案件,在死刑案件中更要慎之又慎。 三、一起轰动的涉黑大案:确保舆论导向,坚守法治正能量 这是一起轰动羊城的涉黑大案,是当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称为 “ 扫黑除恶 ” )的特大案件,发生在世纪之交的 2020 年,媒体称之为 “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州头号黑社会案 ”“ 广州第一黑 ” 等。 被告人周广龙等人长期盘踞在广州白云机场、芳村花卉市场、广州火车站、广园西客运站等地,以暴力手段垄断货运路线、强行收取保护费等。 一审宣判后,广州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案件判错了。 其中一条抗诉理由是,检察机关没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院却判决认定了,这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程序,破坏了 “ 不告不理 ” 的审判原则。 我们经过认真审查,支持了广州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公平正 义的维护者和守护者,抗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权的合法手段。 审查时候,某报社记者按照采访程序到我们办案单位了解情况。 媒体原本应该借此好好宣传,做好普法教育,宣传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 谁知道,第二天的报纸头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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