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工作半年总结四篇内容摘要:

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 的合法规范。 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 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 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 每个调解室都有人员、有档案、有牌子、有办公场所,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 镇、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五、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针对每个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程序、建立卷宗、拟定调解协议书等方面存在的不同问题,司法所对调委会成员 加强了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 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 为规范调解档案,司法所对各调委会的个案档案进行具体检查指导。 六、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处理 为有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制定了《 **县 **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调解 “ 促和谐、保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 ” 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镇府 [**]16 号),明 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活动安排、工作要求,对活动做了全面部署。 通过贯彻落实村(居)调委会一月一排查,镇调委会一季一排查,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切实有效地预防了 “ 民转刑 ” 、自杀、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上半年我镇各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件,邻里纠纷件,合同纠纷件,赔偿纠纷件,劳动纠纷件,村务管理纠纷件, 土地承包纠纷件,施工扰民纠纷件,房屋宅基地纠纷件。 未发生“ 民转刑 ” 和非正常死亡案件。 月份再重新统计) 七、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加大宣传力度 在个案调解中,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引导大家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扩大了人民调解影响力。 八、下半年打算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镇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化解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 我们将进一步落实 “ 服务群众 8 件实事 ” ,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 “ 和谐平安 **” 做出新的贡献。 (篇三) 今年上半年, **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调解中心和司法所职能作用,紧紧贯彻上级要求,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一方社会稳定较好地发挥 “ 第一道防线 ” 的作用。 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围绕工作中心,立足本职开展工作。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载体和运行机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琐,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 上半年中我所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发挥法制宣传的优势,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拆迁安置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利用 “ 三八 ” 特殊节日,在文化广场进行妇女维权法制教育宣传,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 教育新局面,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司法所联系和各村居聘请法律顾问,签订了工作合同,建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完善了本地区法律服务工作。 同时我们坚持 “ 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 ” 的方针,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长期建立健全法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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