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与法治服务保障研究内容摘要:

用党规党纪约束干部,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 其次深化落实农村 “ 党员活动日 ” ,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身份意识,促进农村党组织活动常态化。 最后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树立法律权威,增强法律信仰,提升依法治村能力。 近年来农村反腐败实践证明,把纪律挺在前面,用 “ 党纪法律 ” 的方式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治理之策,而且是一条可持续的治理方略。 (二)培养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就是要遵法信法用法,遇事要想法,决策要依法,处事要用法,形成规矩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农村是依法治国的基点、重点,强化农村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需要从培养法治思维开始。 培养规则意识。 在农村,传统的官本位、权力至上等思维定势和办事习惯较严重,尤其是实行 “ 一肩挑 ” 的村干部负责 人, “ 我说了算 ” 往往是一种常态,缺乏规则意识。 因此,培养村干部规则意识,强化村干部的法治思维,是法治思维建设的重中之重。 培养权利义务和责任意识。 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村干部拥有权利和权力,也就相应的要承担义务和责任。 培养村干部权利义务意识,是培育农村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加强权利义务意识教育,让村干部明白自己的权利,牢记自己的义务,积极承担责任。 另一方面,健全乡村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监督村干部权力的行使,促使其合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承担责任。 村干部法治意识的提升自然影响村民办事的 思维方式。 三是培养程序意识。 村民办事大多依 “ 习惯 ” ,而不愿走 “ 程序 ” ,程序意识在村民和村干部大脑里不强,办事往往以 “ 方便 ” 为原则。 培养村干部程序意识,引导村干部按法定程序办事,一方面加强对村干部程序意识的教育培训,让村干部知晓其做事的程序,让其明白按程序办事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加强对村干部办事的监督,监督其办事的过程及其结果,督促其按程序办事,强化程序意识。 (三)加大农村普法力度 ,提高农民法治素养 ,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切实把基层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农村普法的 重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2018 年 “ 中央一号文件 ”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 “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 ” , “ 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 ”。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基层 党政干部要站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摆上日程。 要转变观念,适应需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乡务村务和政务财务。 注重普法实用性。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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