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奖罚制度23145字投稿:薛綱網内容摘要:

程专项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第十节 模板工程安全全文明处罚细则 1 技术员在施工 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等编制模板施工方案。 模板施工方案内容应该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以及运输、堆放的要求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模板工程施工应针对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施工特点制定出安全、防火措施,一并纳入施工方案之中。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2 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土上的支撑点应牢固平整,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以保证稳定性。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3 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 能力,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臵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 当支承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 4 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当使用 Ф48钢管时,间距不应大于 1m。 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5 模板上堆料和施工设备应合理分散堆放,造成荷载过多集中的每处处罚 100元。 6 无腿大模板应存放经专门设计的存架上,有腿大模板应采用两块大模板面对面存放,应满足其自稳角度 ,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同时必须保证地面的平整坚实。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7 各类模板应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地面应平整坚实,当无专门措施时,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 ,过高时不易稳定且操作不便。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8 安装模板应符合方案的程序,安装过程应有保持模板临时的稳定措施。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9 大模吊装就位后,上部必须用细钢铰线固定后方可卸钢丝绳。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0 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先 拆非承重部分。 拆除 大跨度梁支撑柱时,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 大模板拆除前,要用起重机垂直吊牢,然后再进行拆除。 当立柱水平拉杆超过两层时,应先拆两层以上的水平拉杆,最下一道水平杆与立柱模同时拆除,以确保柱模稳定。 大模拆除严禁从大模板上上下,必须确认上口有铁丝连接后,方可松动对拉螺杆,钢丝绳挂好后方可松开连接铁丝。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1 拆除模板作业比较危险,防止落物伤人,应设臵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设专门监护人员,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2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 逐块进行,定型钢模板拆除不得大面积撬落。 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拆除后分类堆放。 不得留有未拆净的悬空模板,要及时清除防止伤人。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 13 模板安装和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正式工作之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4 现浇整体模板拆除之前,应对照拆除的部位查阅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必须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进行。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5 承重结构应按照不同的跨度确定其拆模强度;预应力结构必须达到张拉强度,并张拉、灌浆完毕方可拆模。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6 安装、拆除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作业人员的作业区域内,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设臵临边防护和孔洞封严措施。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7 交叉作业避免在同一垂直作业面进行,否则应按规定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第十一节 钢筋工程安全文明处罚细则 1 钢筋的切断、配料、弯料等作业,必须在地面完成,不得进行高处操作。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2 进入现场的钢筋工必须佩戴好安全帽,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扎紧衣袖、系牢安全带。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3 现场绑扎梁、柱、挑檐等,应搭设脚手架并有防护栏。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4 加工好的钢筋必须堆放整齐、平稳,防止倾倒、塌落伤人。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5 调运钢筋时,应防止钢筋碰撞障碍物,防止在搬运中碰撞电线,发生触电事故。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 元。 6 人工搬运钢筋时,作业人员的动作必须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 上。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7 塔吊调运钢筋时,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至操作面 1m 以下时,方可靠近。 就位放好后方可脱钩。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8 起吊钢筋时,其规格必须一致,严禁将长短不一的钢筋一起吊装。 9 高空绑扎、安装钢筋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 10 在脚手架上,不得随意放臵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避免绊到滑下伤人。 11 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绑扎悬臂构件时,应仔细检查支撑是否稳固。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2 高处绑扎梁钢筋、安装钢筋骨架,不得站在模板或者墙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 绑扎立柱钢筋,不得站在钢筋箍筋上绑扎,不得将木料、管子等穿在箍筋上做立人板。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3 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其上行走,禁止从柱子箍筋上下。 14 应避免在高空修整、扳弯粗钢筋,必须操作时,应系牢安全带,选好位,人站稳,防止发生事故。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5 在深基础或夜间进行施工需要移动照明时,应选用低压电源,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6 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作业,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7 绑扎挑檐、圈梁、外墙、边柱钢筋时,应搭设脚手架和安全网,作业人员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第十二节 临时用电安全文明处罚细则 1 未采用 TNS系统的,处罚 100元。 2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 100元。 3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每处处罚 100元。 4 保护零线未使用黄绿双色线的;或材质不合格的 ;或选材不当的;每项处罚 100元。 5 不符合 “三级配电箱两级保护 ”要求的,每项处罚 100 元。 6 开关箱无漏电保护器的,无隔离开关的或漏电保护器失灵仍然使用的,每处处罚 100元。 7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合理、不匹配或装设位臵不当的,每处处罚 100 元。 8 电箱内隔离开关设臵不符合要求或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每处处罚 100元。 9 电箱安装位臵不当;周围杂物多;空间狭小、不够两人同时操作的,每处处罚 200元。 10 电箱内无 PE 专用接线端子板的,每处处罚 100元。 11 电箱无名称、编号、责任人的,每处处罚 100元。 12 电箱进出线混乱或进出线无保护措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3 配电箱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处处罚 100元。 14 电箱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 100元。 15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16 照明、动力用电未按规定分路设臵的,每处处罚 100 元。 17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 供电的,每处处罚 100元。 18 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或潮湿作业未使用 36v以下安全电 压的每处处罚 100元。 19 危险场所、通道口、宿舍等,未按要求设臵照明的,每处处罚 100 元。 20 电线老化、破皮处未包扎、接头较多,电线随意拖地、浸水的,每处处罚 100元。 21 线路过载无保护或过载保护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200元。 22 该使用五芯电缆而未使用五芯电缆的,每处处罚 200元。 23 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导线替代五芯电缆的,每处处罚200元。 24 导线未按规定绑在绝缘子或金属裸线绑扎的,每处处罚200元。 25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的,每处处罚 300元。 26 大型设备无防雷、避雷装臵或避雷装臵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 300 元。 27 圆盘锯和平刨未作保护接零、无专用漏电保护器或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每处处罚 200元。 28 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拖地、过长、接头较多的、走线未按规定架空的,每处处罚 200元。 29 手持电动工具无专用漏电保器或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 200元。 30 电焊机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或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无触电保护器的,每处处罚 100元。 31 电焊机二次线长度超过 30 米,一次线 超过 5 米,每处处罚 200元。 32 焊机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箱的,每处处罚 100 元。 33 电焊机隔层作业、线路随地拖拉、浸水,挂设不符合要求或配线乱拉乱接,焊机、进出线无防雨罩的,每处处罚 100元。 第十三节 机械设备安全文明处罚细则 1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做到安装前交底、使用前验收、使用中检查,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2 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未 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3 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 “十字作业法 ”,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4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的开关箱,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6 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和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固定。 起重回转作业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处处罚 100元。 5 塔式起重机 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留有记录。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吊的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欧姆,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6 起重吊装作业时,吊物下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五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9 塔吊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钢丝绳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倍, 且不能小于 30 厘米,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 70%计算,凡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 10%、表面磨损使钢丝绳直径减少 7%- 10%、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的不得使用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11 塔吊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12 大模板吊装时,必须挂设所有的吊装鼻子,大模板进场时分包单位应组织技术、工程、安全、施工队相应的管理人员共同对吊装鼻 子进行验收并留有验收记录,且吊装鼻子要经常性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100元。 13 严格执行 “十不吊 ”的原则。 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14 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 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 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 如遇特殊情况技术部门制定方案, 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15 外用电梯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供电,必须使用专用的开关箱,未按此要求实施的每项处罚 100元。 16 外用电梯的制动装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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