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达不到二类单元者为三类单元。 评级单元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 ( SL2401999) 的规定执行。 单项设备 为由独立部件组成并且有一定功能的结构或设备,如闸门 、 启 闭机, 按下列标准评定一、二、三类: 1 一类设备:结构完整,技术状态良好,能保证安全运行,所有评级单元均为一类单元 ; 2 二类设备: 结构基本完整,局部有轻度缺陷,可在短期内修复, 技术状态基本完好, 不影响安全运行, 所有评级单元均为一、二类单元 ; 3 三类设备:达不到二类设备 者 为三类 设备。 单位工程 为以单元建筑物划分的结构和设备,如节制闸的闸门或启闭机, 按下列标准评定一、二、三类: 一类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中的单项设备 70%(含 70%)以上评为一类设备,其余均为二类设备 ; 二类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中的单项设备 70%(含 70%)以上评 18 为一、二类设备 ; 三类单位工程:达不到二类单位工程者为三类单位工程。 单项设备 被评为三类的 应 限期整改; 单位工程被评为三类的,在限期整改的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安全鉴定。 安全鉴定 水闸安全鉴 定的周期:水闸投入运用后,每隔 15~ 20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鉴定;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时,应适时进行安全鉴定;对影响水闸安全运行的单项工程, 应 及时进行安全鉴定。 安全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1 在历年检查、观测的基础上,对工程和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并利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和仪器,对水闸主体结构、闸门、启闭机等进行专项检测 ; 内容包括:材料、应力、变形、探伤、闸门启闭力检测和启闭机能力考核等,查出工程中存在的隐患,获 得有关技术参数 ; 2 根据检测成果,结合运用情况,对水闸的稳定、消能防冲、防渗、构件强度、混凝土耐久性能和启闭能力等进行安全复核 ; 3 根据安全复核结果,进行研究分析,作出综合评估,确定水闸工程安全类别,并提出加强工程管理、改善运用方式、进行技术改造、 加固补强、设备更新或降等使用、报废重建等方面的意见。 19 安全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全鉴定工作 应 根据《江苏省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要求,按照《水闸安全鉴定规定》 SL21498规定的程序进行 ; 2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使用年限和存在问题制定安全鉴定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 3 大型水闸、重要中型水闸和省直属水闸的安全鉴定计划和专家组成员名单 应 报省水利厅批准,安全鉴定成果和结论 应 报省水利厅审核和认定 ; 4 经安全鉴定并认定为三类水闸的,管理单位应及时编制除险加固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 准 ; 5 大中型水闸工程由于规划设计变更等原因 需要 报废,或经安全鉴定认定为四类水闸 需要 报废或降等使用的, 应 报省水利厅批准。 观测工作 观测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保持观测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按照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在现场进行观测。 要求做到 “ 四随 ”( 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 ) 、 “ 四无 ”( 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 ) 、 “ 四固定 ”( 人员固定、设备固定、测次固定、时间固定 ) ,以提高观测精度和效率。 观测项目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设计未作规定的,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需要 确定。 必要时,可增列一些专门性观测项目。 20 1 一般性 观测项目有:垂直位移、扬压力、裂缝、河床变形、水位、流量 ; 2 专门性观测项目有:水平位移、绕渗、伸缩缝、混凝土碳化、水流形态、水质、泥沙、冰凌等。 各观测项目的观测设施布置、观测方法、观测时间、测量次数、测量精度、观测记录、资料整理与整编等应符合《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的规定。 每次观测结束后, 应 及时 对记录资料进行计算和整理,并对观测成果进行初步分析,如发现观测精度不符合要求, 应 立即重测。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即进行复测 ,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加强观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每年初均应对上一年度观测资料进行整编,并将整编成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 对审查合格的 资料 整编成果 应 装订成册,归入技术档案。 水闸管理单位 应 对发现的异常现象作专项分析,必要时可会同科研、设计、施工人员作专题研究。 有水文测报任务的管理单位应根据水文测站任务书的要求,依照现行水文规范开展水文观测、报汛和水文资料整编工作。 未承担水文测报任务的管理单位,根据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的要求,开展水文工作。 21 4 养护修理 一般规定 水闸养护修理工作分为养护、岁修、抢修和大修,其划分界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对经常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随时进行保养和局部修补,以保持工程及设备完整清洁,操作灵活。 一般可结合汛前、汛后检查定期进行。 2 岁修:根据汛后全面检查发现的工程损坏和问题,对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 对于影响安全度汛的问题, 应在主汛期到来前完成。 3 抢修:当工程及设备遭受损坏,危及工程安全或影响正常运用时, 应 立即采取抢护措施。 4 大修: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或设备老化,修复工程量大,技术较复杂,应有计划进行工程整修或设备更新。 养护修理工作应本着“经常养护、 及 时修 理 ,养 修并 重”的原则进行,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岁修、抢修和大修工程,应以恢复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工程原有结构为原则,制定的修理方案,应根据检查和观测成果,结合工程特点、运用条件、技术水平、设备材料和经费承受能力 22 等因素综合确定 ; 2 抢修工程应做到及时、快速、有效,防止险情发展 ; 3 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各类设备的检修、试验和保养周期,并定期进行设备等级评定 ; 4 应建立设备 养护修理 卡制度,建立单项设备技术管理档案,逐年积累各项资料,包括设备技术参数、安装、运用、缺陷、养护、修理、试验等 相关资料 ; 5 应根据工程 及 设备情况,备有必要的备品、备件。 管理单位应积极推行管养分离,精干管理机构 , 提高养护修理 水平。 养护修理 项目管理 管理单位根据汛后检查的结果,编制次年的岁修养护 、防汛急办和 大修 加固 等工程维修计划。 工程 养护修理 计划应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维修预算定额》及其他相关定额 编制 , 并按规定时间 报上级主管部门。 工程 养护修理 计 划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后,应尽快组织实施。 凡影响安全度汛的项目 应 在汛前完成,其余项目应于年底前完成。 需跨年度施工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工程 养护修理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根据批准的计划,认真 编制施工 方案 , 并 按照批准的 方案 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3 工程 养护修理 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和经费计划需要调整的 应 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工程施工期间,应按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进度、施工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 外包工程项目应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选 择具有施工 资质和 能力的 修理 施工 队伍,签定合同 ,加强 项目 管理。 养护修理工作应作详细记录并及时进行整理。 完 工后,进行技术总结,报上级主管 单位 ,重要项目由上级主管 单位(或部门) 组织检查验收。 土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 堤(坝)出现雨淋沟、浪窝、塌陷和岸、翼墙后填土区发生跌塘、 沉陷 时,应随时修补夯实。 堤(坝)发生渗漏、管涌现象时,应按照“上截、下排”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堤(坝)发生裂缝时,应针对裂缝特征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干缩裂缝、冰冻裂缝和深度小于 ,宽度小于 5mm的纵向裂缝,一般可采取封闭缝口处理 ; 2 深度不大的表层裂缝,可采用开挖回填处理 ; 3 非滑动性的内部深层裂缝,宜采用灌浆处理;对自表层延伸至堤(坝) 深部的裂缝,宜采用上部开挖回填与下部灌浆相结合的方法处理。 裂缝灌浆宜采用重力或低压灌浆,并不宜在雨季 24 或高水位时进行 ; 当裂缝出现滑动迹象时,则严禁灌浆 ; 堤(坝)出现滑坡迹象时,应针对产生原因按“上部减载、下部压重”和“迎水坡防渗,背水坡导渗”等原则进行处理。 堤(坝)遭受白蚁、害兽危害时,应采用毒杀、诱杀、捕杀 等 方 法防治;蚁穴、兽洞可采用灌浆或开挖回填等方法处理。 河床冲刷坑危及防冲槽或河坡稳定时应即抢护。 一般可采用抛石或沉排等方法处理;不影响工程安全的冲刷坑,可不作处理。 河床淤积影响工程效益时,应及时采用人工开挖、机械疏浚或利用泄水结合机具松土冲淤等方法清除。 石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 砌石护坡、护底遇有松动、塌陷、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等现象时,应参照《水闸 施工规范》( SL2791)中有 关规定按原状修复。 浆砌块石墙墙身渗漏严重的,可采用灌浆处理;墙身 发生倾斜或滑动迹象时,可采用墙后减载或墙前加撑等方法处理;墙基出现冒水冒沙现象,应立即采用墙后降低地下水位和墙前增设反滤设施等办法处理。 水闸的防冲设施(防冲槽、海漫等)遭受冲刷破坏时,一般可加筑消能设施或抛石笼、柳石枕和抛石等 方 法处理。 水闸的反滤设施、减压井、导渗沟、排水设施等应保持畅 25 通,如有堵塞、损坏,应予疏通、修复。 混凝土建筑物的养护修理 建筑物表面应保持清洁完好,积水、积雪应及时排除;门槽、闸墩等处如有苔藓、蚧贝、污垢等应予清除。 闸门槽、底坎等部位 淤积 的 砂石、杂物应及时清除,底板、消力池、门库范围内的石块和淤积 物 应定期清除。 岸墙、翼墙和挡土墙上的排水孔以及空箱岸(翼)墙的进水孔、排水孔、通气孔等均应保持畅通。 空箱岸(翼)墙内淤积应适时清除。 公路桥、工作桥和工作便桥桥面应定期清扫,桥面排水孔的泄水应防止沿板和梁漫流。 公路桥、工作桥和工作便桥等钢筋混凝土梁板构件 的表面保护 ,应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一般可采用环氧厚浆等涂料进行 封闭防护 ,如发现涂料老化、局部损坏、脱落、起皮等现象,应及时修补或重新封闭。 钢筋的混凝 土保护层受到冻蚀、碳化侵蚀损坏时,应根据侵蚀情况分别采用涂料封闭、高标号砂浆或环氧砂浆抹面或喷浆等措施进行 修补 ,应严格 控制修补 质量。 混凝土结构脱壳、剥落或机械损坏时,可采取下列修补措施 , 并严格 控 制 修补质量 : 1 损伤面积小,可用砂浆或聚合物砂浆抹补 ; 2 局部损坏,有防腐、抗冲要求的重要部位,可用环氧砂浆 26 或高标号水泥砂浆等修补 ; 3 损坏面积大、深度大的,可用浇 混凝土 、喷 混凝土 、喷浆等修补 ; 4 为保证新老材料结合坚固,在修补之前对 混凝土 表面凿毛并清洗干净, 有钢筋的应 进行 除锈。 混凝土建筑物出现裂缝后,应加强检查观测,查明裂缝性质、成因及其 危害程度,据以确定修补措施。 混凝土的微细表面裂缝、浅层缝及缝宽小于表 所列 裂缝宽度允许值时,可不予处理或采用涂料封闭。 缝宽大于 允许值 时,则应分别采用表面涂抹、表面粘补玻璃丝布、凿槽嵌补柔性材料后再抹砂浆、喷浆或灌浆等措施进行修补。 表 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 单位: mm 水上区 水位变动区 水下区 内河淡水区 沿海海水区 裂缝 应在基本稳定后修补,并宜在低温季节开度较大时进行。 不稳定裂缝应采用柔性材料修补。 混凝土结构的渗漏,应结合表面缺陷或裂缝进行处理,并应根据渗漏部位、渗漏量大小等情况,分别采用砂浆抹面或灌浆等措施。 伸缩缝填料如有流失,应及时填充。 止水设施损坏,可用柔性化 学 材 料 灌浆,或重新埋设止水予以修复。 27 位于水下的闸底板、闸墩、岸墙、翼墙、 铺盖、 护坦、消力池等 部位 ,如发生表层剥落、冲坑、裂缝、止水设施损坏,应根据水深、部位、面积大小、危害程度等不同情况,选用钢围埝、。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