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包工程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内容摘要:
1)认可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的全部内容。 (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全部内容。 拟投入到本工程中的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部 所有 成员名单、简历、业绩。 (十 七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十 八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 捌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 以 银行 转帐形式支付; 收款单位名称: 南京市东方置业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浦口支行凤凰分理处 ,帐号: 122202040004209;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当日;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日内;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无息 )。 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 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招标方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提交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 在规定的时限内 签订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十 九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 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投标文件共 伍 份,即正本 壹份 、副本 肆份 ,均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 ( 二十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必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内、规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 二 十 一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 二十 二 )开标 本次开标采用非公开形式,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把投标文件递交 12 到位即可。 ( 二十 三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低于成本的报价。 成本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本公司的综合实力、施工能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综合考虑后,自行确定。 招标人 可对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就 投 标报价、投标文件和业务能力等 其它 相关内容进行质询。 以下情况作废标处理: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它 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报价 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 招标人 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未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 未通过项目经理质询和综合管理能力测试的投标人。 ( 二十 三 )定标办法 定标:招标人 确定最终中标人 并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对不中标的 投标单位未中标原因 ,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 二十 四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 投标书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非原件; 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 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内容未做出明确承诺 ; 13 七、授予合同 (二十 五 ) 合同签订的要求 本招标文件附件有本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投标人 应认真研究该合同,并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准确报价,一旦中标,双方即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本合同。 (二十 六 ) 履约保证金 经招标人评标后确定的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二十天内 , 与招标单位签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同时招标保证金转为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待工程竣工,办理完工程备案手续后无息退还中标人。 第二章 合同条款 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一 ) 工程概况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 14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等 资金来源: 自筹 ( 二 )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下统称:“本工程”): 一 、 由 南京金 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 计的本项目 全套图纸,除本 协议 第三条 约定的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其余图纸内容均属乙方承包范围。 具体图号及数量如下: 建筑施工图( 张); 结构施工图; 给排水施工图; 强电施工图; 弱电施工图; 暖通施工图; 人防施工图; 室外化粪池施工图; 图纸会 审记录及图纸存在而尚未发现的设计遗漏和缺陷。 遗漏:是指本工程本来应该有的但因设计时的疏忽或失误而未在设计图上体现的,是本工程必不可少而应当补充设计的部分。 缺陷:是指本工程设计图的局部存在瑕疵、不合理、不完善,为使工程质量合格而必须对本工程图纸进行补修加以完善的部分。 与上述各种施工图纸相关的各种设计补充文件、设计说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会议及协商纪要等一揽子设计文件和甲方关于工程施工做法的各项指令和要求所确定的内容。 二 、 施工图纸中未包含或不明确但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有: 设计变更及甲方提供的各专业优化方案或深化设计。 铝合金门窗工程(由乙方负责委托专业设计人对现有该分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其深化设计图纸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作为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图纸)和防火门(包括入户门)。 阳台、露台及电梯前室 、 楼梯 等 、栏杆、护窗栏杆 (由乙方负责委托专业设计人对现有该分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其深化设计图纸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作为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图纸)。 消防疏散楼梯和电梯前室 、 公共走廊 装修, 甲方另提供装饰图纸。 发包方指定材料、设备品牌或供应商表 中的全部内容(详见 合同 附件 1)。 施工单位交楼标准(详见附件 2)。 分项工程施工责任划分表(详见附件 3)。 15 与实现上述施工内容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前期、附属、辅助、零星、补充及扫尾的各项施工内容。 乙方为圆满完成本工程按政府有关规定或施工需要而必须采取的安全 、 文明 、 施工、技术等各种措施和设施 设备。 ( 三 ) 合同工期 开 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包括法定节假日、冬季及雨季施工。 ( 四 )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五 ) 合同价款 暂估 (大写): (人民币) ¥: ( 六 )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书 中 标通知书 招 标 文件 及其附件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投标文件 相关标 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 、会议纪要 等书面协议 、 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 七 )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 与 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 八 )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 九 )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 其它 应当支付的款项。 ( 十 )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通用 条 款 17 ( 一 )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 18 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 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建筑总包工程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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