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汇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瓦斯检测仪,以便随时检查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情况。 瓦斯报警断电仪要落实人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调整,确保其正常进行使用。 加强安全监测队伍的管理,配备足够数量的矿井瓦斯检查员和安全监测员。 要求安全监测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定仪。 第二章 矿井粉尘的防治管理制度 主要进风巷,每年清洗一次。 对采区回 风巷道,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每月进行一次扫尘清理,确保煤尘堆积长度不超过 5M,厚度不超过 2mm。 禁止用煤斗小眼作上风眼,由人行小眼进风时,不得超过 5M/秒。 井下风速合理控制,风速达到《规程》要求。 完善矿井防尘系统,对煤层飞扬地点,如工作面挡头、立井上下装、卸煤斗口、工作面回风巷等必须安装防尘洒水管进行洒水除尘,钳工负责维护使用。 掘进岩巷和半煤岩巷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严禁 23 打干钻,放炮时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后要洒水降尘。 工作面人员作业时必须带口罩进行个体防护。 采掘工作面空气 中矿尘浓度不得超过 10mg/m3,综合防尘措施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 工作面煤斗小眼要保持一定的存煤量,不得放空,以防溜煤眼放空引起煤尘飞扬。 严格控制进风巷道中的风速,风速要达到《规程》规定。 完善矿井防尘系统。 第三章 矿井火灾防治管理制度 一、井下防火 煤层开采完毕后,必须由生产副矿长、瓦检员、安全员及时对采空区打好永久性密闭,并在密闭前设置栏杆,挂禁止牌及检查记录牌,并定期检查。 井下或井口附近 20M 范围内,如果必须使用电焊氧焊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和 矿长批准,安监员现场监督,按《规程》第 223 条规定执行。 井下绞车房等峒室应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砂箱等防火器材。 井下所有电器设备消灭失爆,不防瀑的设备不准放下井使用。 电钳工要经常下井检查,维修井下电器设备和机械设备,杜绝失爆和机械磨擦产生的火花,不合格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井下低压电缆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 24 井下低压供电应有可靠的漏电保护,防止漏电事故。 严禁井下带电作业及带电搬迁电器设备,电缆铺设、电缆接头要符合《规程》要求,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严禁敲打井下电 器设备。 严禁带电电缆盘圈,防止送电后产生涡流使电缆长期过热而着火。 严禁井下打开和敲打矿灯和非专职人员打开电器设备修理。 1井口和抽风机附近 20M 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取暖。 1井下电煤钻必须使用煤电综合保护器。 严禁甩掉保护使用。 1矿井必须使用阻燃性风筒。 二、地面防火 成立矿防火委员会,由安全副矿长任主任,主持全矿防火工作。 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年的防火工作计划,落实有关防火责任制,负责定期检查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整改情况。 井口附近建立消防池,并长期备存足够的 水量,井口工业广场 40M 范围内必须安装防火水管和防火装置,工业广场设有防火材料库。 各工作岗位要建立严格的防火责任制,易燃易爆物要妥善保管,对重要机房、库房要有严格的保卫报警制度。 除安全人员有权检查外,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火药库、木料场、绞车房、配电房、抽风机房、等 25 要害场所应按规定要求备有足够的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的水路、水池、水箱、等设施要保护好,严禁在火药库内吸烟烧火。 所有库房、办公室等应配备适量的水箱、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以备急用。 加强地面供电线路、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 每日进行一次安全巡检,发现隐患或损坏的要及时更换检修,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转。 做好防雷电工作,每年雨季前完成避雷电设施的安装、检查和整改。 全矿各库房、工业广场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每季度由安全防火委员会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燃。 第四章 矿井水灾预防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 成立矿防治水领导小组,由法人矿长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分管本职范围内的工作,矿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到雨季结束为止。 召开小组专门会议,研究下年度的防治水计划,安排并制定下年度矿井防 治水方案,报矿长审批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年未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本业务范围的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年度防治水工作的安排、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及措施等向小组作出书面报告。 小组在每年二月未前,组织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重 26 大问题,防治水工程顶目,经行政命令形式限时要求有关单位完成,对完成较好和未按时完成的单位、个人,分别实行奖励、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其责任。 生产副矿长要全面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查明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窑分布,开采煤层的采深,涌水量与本矿的水力联系影响等水文地质情况(地面各种积 水体、煤层露头塌陷坑、裂缝及大气降雨后的导水通道),建立台账、填绘有关图纸,对矿井当年可能发生的最大涌水量及时向小组提出预测预报,及时掌握降雨量及天气趋势,为矿排水提供科学依据。 储备足够的防洪物资,做到有专人、专账保管。 矿井防治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一旦发生紧急水患时,必须听从防治水领导小组指挥,全力以赴投入抢险。 汛期来临之前,必须制订严密的抗洪抢险措施,各有关单位按应急措施要求落实人、财、物等。 二、井下防治水工作 井下主要流水通道(水沟、放水巷、排水管)、水仓、 沉淀池等在雨季前组织专门队伍完成清理、进行维护,确保雨季不因水患阻碍生产。 矿井水泵等排水设备、备用设备、排水管道由机电负责部门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指定人员专人负责检修、调试。 在雨季前将设备管路检修调试完毕,并将检修情况书面呈报小组,且必须对矿井水仓的容量、原排水能力及综合排水能力进行测试,并将结果报小组。 27 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井下综合排水能力连排试验,测试矿井综合排水能力,其能力应能在 20 小时内排出矿井24 小时的最大涌水量,并备有排水能力大于工作泵排水能力百分之十的备用水泵。 各种防雷电电器设备 的检查和耐压试验必须在三月份前完成,确保可靠供电。 井下各种防水设施、防水坝、密闭必须在三月底检修好,并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起到应急作用。 对各种防水、隔水煤柱、岩柱要严格控制好,不得破坏,制定专门管理措施,定期检查防水性能,做到安全可靠。 采区巷道的布置、施工必须考虑到水的因素,工作面应采取脱水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 技术负责人员要经常定期测量矿井的涌水量、雨季要严密观察矿井涌水量的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小组。 三、井下探放水 在工作面掘、采前必须查清工作面上部,本矿上阶段采空区的积水情况,地表老空区 塌陷情况,并严格掌握探水警戒线,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探放水工作面必须编写专门探放水设计和措施。 工作面探放水工作必须组织专门队伍固定人员和设备,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要求,调度室建立专门探放水交班簿,工作面悬挂探水记录牌,施工部门探水结果写牌板,并及时将每项的探水情况书面到调度室交班。 探放水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到安全施工。 在操作施工前,工作人员认真掌握好避灾路线, 28 了解工作面周围的煤、岩层及水文地质情况,确认工作面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探放水作业。 在施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到安全地带,报告调度室,并派人在客观存在全地点警戒监视现场情况。 ( 1)工作面片帮、煤、岩层变松、变潮湿、渗水异常时; ( 2)探眼中煤粉变湿,并出水或水量、水压增大时; ( 3)探眼中有刺激的气味(如臭鸡蛋味)涌出时; ( 4)探眼中有风进或风出时; ( 5)探眼中有顶钻等异常时; ( 6)支架不完好或空帮空顶或余渣偏多,出口不畅通; 在接近上部采空区时挡头应扛箱加固,并钉好严密的防水挡板,方可进行探险水,探水时必须有瓦检员跟班,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 止施工,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报告调度室。 探到水时应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矸,并用铁丝将钻矸捆在支架上,报告调度室,待查清水压、水量情况,接到调度室命令后方可放水,水压特别大时,要采取打挡或加强支撑等措施控制放水。 放水时,技术人员应进行水量观测,查明水质类型,并进行取样检验。 各掘进工作面:( 1)在可能接近邻矿采空区时,采取在距可能积水巷道和采空区 60 米处用油压钻机控制的基础上用电煤钻超前钻孔,边探边掘。 ( 2)在可能接近邻矿积水巷道时,必须在距可能积水巷道 30 米外,用电煤钻进行 29 超前探水。 各 回采工作面揭露上部可能积水区未确认在放掉积水之前,不得进行回采,如不放水或不揭开积水采空区时必须留设可靠的安全隔水煤柱,制订措施报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回采。 ( 3)在探放老塘积水时,要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涌出伤人的专门措施, 探放眼孔的布置要求 ( 1)煤层平巷探水,薄煤层、 ~,探放眼 2~3 个呈“工”字形或三角形布置。 中厚煤层、 ~ 探水眼 3~5个 ,呈三角形或 梯形布置。 厚煤层、大于 探水前要求有探水钻孔设计。 ( 2)煤层上山探水,探眼要求布置上山孔、顺山孔,探水孔数量要求不少于平巷探水孔数目。 安全防水煤柱 ( 1)煤平巷:煤层水平超前距为;薄煤层不少于 5M,中厚煤层不少于 6M,厚煤层不少于 8M 或视煤体的抗压强度,地质构造及水文情况在探水措施中明确规定。 ( 2)岩平巷:岩层水平超前距在水压小于 10Kg/Cm2 时不小于 4M,水压大于 10Kg/Cm2 时,不小于 6M。 ( 3)上山煤层巷道:薄煤层不小于 4M,中厚煤层不小于 6~7M。 1每个探水工作面应编制专门的探水施工设计,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凡需探水掘进的工作面,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的探水要求进行,否则, 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 四、地面防排水 30 地面防排水工作要紧密配合井下生产,设专人负责,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安排。 当年雨季前开采的各煤层露头、井口排水沟清理、维护、挖砌水沟等工程必须在雨季前全部完工,且要现场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地面防排水工程质量。 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的地面排、积水情况,小煤窑开采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的塌陷坑、老窑口、裂缝应用黄泥填平夯实并开挖疏水沟。 在雨季每次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它地区地面有无裂缝 和老窑陷落柱,发现漏水情况后必须及时处理。 矿井主要排水沟要 经常进行检查并及时清理水沟杂物,确保畅通。 第五章 防冒顶事故的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防冒顶 所有掘进工作面开工前一周,必须制定适合本工作面的掘进作业规程,内容必须有专门的防冒顶措施,有支护形式设计,施工单位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掘进工作面必须由生产副矿长下达开门通知单,方可按通知施工,严禁无开门通知单随意开门。 巷道开门必须避开应力集中带,避免十字交叉、开门和贯通采用小炮形式进行,严格控制装药量。 在坚硬和稳定的岩层中掘进,确 定巷道不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对已掘进巷道或峒室必须定期定人员进行检查,建 31 立台账,发现支护或顶板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加强掘进巷道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距断层构造带10M~15M 前下达地质预测预报单,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建立垮冒区段隐蔽工程台账,并及时上图,注明垮冒程度,影响范围,分析垮冒原因,掌握其规律,以防垮冒范围的顶板事故。 (一)架棚巷道防冒顶 ( 1)架棚巷道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帮空顶作业,放炮掘进时,工作面迎头必须使用前探梁和防倒器或扛箱加固。 ( 2)支架架设必须牢固,撑筒 背帮顶严实。 支架材料的大小,棚距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 3)放炮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把支架架设到工作面挡头,放煤后应从外向里仔细检查巷道顶板、支架情报况,发现隐患立即处理,人员严禁进入隐患地点以内。 ( 4)双煤巷掘进时,垂高 20M 以内,下方巷道挡头必须超前上方巷道挡头 30M 以防发生垮冒事故。 ( 5)两巷相向掘进时,间距:煤层巷 30M、岩层巷 20M,只允许一个头作业,以防应力集中造成垮冒事故。 (二)锚喷巷道防冒顶 ( 1)采用锚喷支护的掘进工作面迎头距永久支护的距离必须明规定,在距离内如有片帮,破碎松 软等情况时,必须采用一定的临时支护,并尽快进行锚喷。 ( 2)锚杆布置按设计要求,砂浆必须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保证设计强度的厚度。 32 ( 3)锚杆必须安装托板,紧贴岩壁并固定好。 ( 4)进入到永久支护区域内,必须注意观察围岩的稳定性,严格敲帮问顶制度。 ( 5)打入锚杆前,先必须将浮矸处理好,喷浆前必须先用水冲洗巷道,以保证喷浆效果。 (三)砌碹巷道防冒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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