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班组管理办法汇编(总内容摘要:

,不得乱丢乱放,装完药后,剩余火药必须随时收齐入箱锁好,火药箱钥匙和放炮器把手必须随身携带。 不能在在电缆上和金属导体上扯旦,要在顶板完好,无安 16 全隐患的地方进行。 做引药必须使用药签 ,捣药卷时必须使用长木棍,严禁使用钻杆或其他金属物捣。 放炮后,必须按规定处理好瞎炮,散失的炸药、雷管要收集放入火药箱保存。 放炮结束后,放炮员必须将领用、实发、实耗和应退的火药如实向值班队长汇报,经核实后值班队长应在“火药领用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放炮员必须将剩余的炸药、雷管与“火药领用单”一同退回火药库,火药库发放员若发现火药领退“四不对口”时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进行追查处理; 放炮员对剩余炸药、雷管、火药箱不如实退库,乱扔、藏,按每个雷管、炸药、火药箱分别罚款 20 元、 30元、 50 元;如造成危害社会治安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放炮管理: 放炮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以及《作业规程》的有关放炮规定和爆破说明书,严禁违章作业; 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放炮 前,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工作面放炮地点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好后才能放炮。 放炮前,所有设备、工具和电缆以及瓦斯探头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放炮地点。 17 放炮前,由值班队长派责任心强的人,在有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挂好警戒绳和警戒牌,警戒人员应在安全点警戒,警戒距离直巷 100 米、弯巷 75 米,在未得到放炮员解除放炮警戒的通知前,不准离岗和进入放炮区内,放炮员在放炮前必须吹口哨;由于警戒不力,发生事故将严厉查处。 井下放炮都必须使用放炮器,严禁 用矿灯、闸刀开关,架空线及其他明火放炮,在任何情况下,工作面禁止放糊炮。 放炮器的把手(或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拨出,摘掉母线并扭结。 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严禁上班装药下班放炮。 打完眼装药后,脚线必须扭结放在炮眼内。 1放炮完毕,放炮员和值班队长必须详细检查放炮地点附近有无残炮、瞎炮情况,有残炮和瞎炮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处理好后,才能开机采煤。 1九槽高工作面,需在开机前先打眼、装药,然后放完伞檐煤炮,才能开机采煤。 1工作面严禁放大炮,严禁放倒炮。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如与上级有关规定或文件相抵触,以上级规定或文件为准。 18 XX 反“三违”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区、队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深入生产现场,靠前指挥;鼓励全体员工参与抓“三违”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违章行为,确保全员全过程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矿成立领导小组 :由矿长、书记任组长,安全矿长任副组长,其他副职 矿长、安监组长、生产干事为成员。 二 、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指标规定: 矿领导抓“三违”不少于 3次。 队长、书记、技术员抓“三违”不少于 3次; 专职安监员每月抓“三违”不少于 5次; 三 、安监组要建立管理人员下井抓“三违”及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台账,多人同时抓的“三违”按人平均数计算。 四 、各级管理人员要真正做到下井管井,走一片、查一片、保一片,必须对所经过路线的设施、设备及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由本人跟踪,并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和安监组进行 督查落实、整改。 发现“三违”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按《资兴 安全管理局 “三违”处罚条例》实施处罚。 五 、对“三违”人员分级及时进行帮教。 一般“三违”由安全副矿长、采区区长负责组织学习进行帮教 ;严重“三违” 19 由矿长、书记负责组织学习 并 进行 互动 帮教 , 帮教对象包括“三违”者及其 妻子、父母、兄弟、朋友,并写好保证书 和 有 安全担保人 鉴字。 六 、为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环境,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抓“三违”、排隐患活动,矿建立重大“三违”、严重隐患举报制度,凡举报属实给予每次奖励 200500 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地点: 安监组。 七 、凡未 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下井不管井、发现“三违”不制止和严重安全隐患不排查的管理人员,考核 30 元 /次;由于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给予考核责任人 100300 元; 八 、由安监组设立井口“三违” 亮相台,每周对“三违”进行通报。 20 XX 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宝源矿业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实施办法》为了切实加强 XX 矿井的安全管理,规范 XX 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 XX 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对隐患治理实行全过程的闭环管理,结合 XX的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一、为确保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各连队队长是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队隐患排队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矿负责监管和督查。 二、凡有下井任务的管理人员都是推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制度”责任的主体。 有责任、有义务去发现和报告隐患,有责任去积极落实整改,将每条隐患从排查治理到验收销号形成一个闭环管理模式。 三、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宝源矿业公司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及抓“三违”的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认真仔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始终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查不生产”的原则。 四、各级管理人员对现场必须认真检查,不得走马观花,主要排查“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火工产品及放炮管理等各类安全隐患。 五、各级管理人员(含安监员、青安岗员、群安网员)在 21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排查了安全隐患,包括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和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隐患,必须在现场填写《现场安全评估表》,升井后,再填写在《隐患排查原始记录表》中,交给安全信息站值班信息员。 六、对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必须在带班跟班及班队长的指导下按照现场准许作业确认制要求进行处置。 该停产的 或局部停止作业的必须按规定执行,整改到位后向调度室汇报。 七、对整改有一定难度,需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经现场的队长带跟班领导确认后,及时向矿、公司调度室及矿、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立即停止生产或局部停止生产,研究治理方案及整改措施,由查处人填写好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 八、对接到的《隐患信息送达单》,隐患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九、隐患经过规定期限的整改,确认达到整改要求后,由隐患单位负责人向安监部提出申请验收,在申请验收前不得组织生产。 十、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单位必须注明原因,同时按矿 的规定进行处罚,并重新下达安全隐患信息送达单,限定整改时间,直到隐患整改到位并销号为止。 十一、对于 B 类以上的安全隐患,隐患单位要根据《隐患信息送达单》的要求,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按照“五落实” 22 的要求如期进行整改,否则,每条考核 200400元。 十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处罚责任单位 200元 /条。 十三、各级管理人员不按本办法进行检查或不到现场,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处罚责任人 100元。 十四、各级管理人员所到地点,因有隐患而没有查出发生事故的,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因无人盯守现场解决处理或停止现场作业而导致事故的,将报矿、公司追究行政责任。 23 XX 安全质量班评估管理办法 为认真落实管理局、宝煤公司现在安全班评估确认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两项制度工作要求,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按公司决定在“采、 掘 、修”等专业实行安全质量班评估,特制定 XX 安全质量班评估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质量班评估督查领导小组;由矿长、书记任组长,其他副职任付组长,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 各连队队长为成员, 安监组组长 为小组专干,各连队是安全质量评估工作责任的主体,连队负责人是相关专 业的安全质量班评估工作的业务责任人。 二、安全质量的评估方式,参评人员;评估标准参评人员的职责要求,评估的项目及内容按《宝源矿业公司安全质量班评估管理实施办法》( 111号)执行。 三、要求及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好安全质量班评估工作,矿由安全副矿长牵头以工作面(当头)为单位,每月对安全质量班评估工作进行抽检查评分,考核评为三个等级,其中得 90 分(含 90 分)以上为优良, 75 分(含 75 分)以上为合格, 75 分以下为不合格。 各队在把安全质量班评估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日常 24 工作中来,认真开展好安全质量班评估 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没有开展安全质量班评估的队给予队长、书记、技术员每人处罚 100 元,对没有开展安全质量班评估的班组给予当班值班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 200元。 25 XX现场作业安全准许确认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坚持现场 “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的原则,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排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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