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对技术管理要求【精选文档】内容摘要:

采掘技术管理 采掘技术管理的内容 生产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技术管理工作。 采掘技术管理包 括以下内容: ( 1)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决定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生产技术标准和要求。 ( 2)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 ( 3)生产过程中的抽、掘、采衔接方案的编制;采掘工程等具体工作的设计;采、掘工程规程、措施编审。 ( 4)收集和掌握各环节生产动态情况,调整技术方案和技术管理。 ( 5)做好本部门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采掘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 煤矿采掘技术管理部门应设主任工程师,负责本部门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内容 和需要可设立采煤组、掘进巷修组、设计组、矿压组。 采掘技术管理的职责划分 矿井设立采掘技术管理机构后,要明确各管理机构的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 ( 1)采煤组负责矿井采煤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工作面规程及初采初放、拆除 放 顶、过老窑空巷、过地质构造等专项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采煤工作面工艺管理、资源回收率管理,加强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 2)掘进及巷修组负责矿井巷道掘进及巷修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掘进及巷修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巷道开口、过老窑空巷、过地质构造等专项技术 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掘进和巷修工作的日常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 3)设计组 负责编制矿井开拓延伸、环节改造、采区及采煤工作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掘开单项工程设计。 ( 4) 矿压组负责顶板管理、井下采掘矿压技术管理、冲击地压管理工作。 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负责矿压安全装备计划的编制和上报;负责组织审批矿压规程措施。 4. 2 机电技术管理 机电技术管理的内容 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 1)机电设 备技术管理。 主要包括机电设备的设计、选型、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定期检修、更新与报废技术管理。 ( 2)机电配件技术管理。 主要包括机电配件资料技术管理,机电配件消耗定额技术管理、机电配件储备定额技术管理、机电配件计划购置技术管理,机电配件到货验收、保存、支领、使用技术管理,机电配件回收、修复、报废技术管理。 ( 3) 机电规程措施技术 管理。 主要包括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编审技术管理,机电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编制审批技术管理、机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会审技术管理。 ( 4) 发供电技术管理。 主要包括电力调度技术管理、变电站 和电力线路运行技术管理、继电器保护整定技术管理、发电厂技术管理、电力建设项目技术管理、转供电技术管理、电力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技术管理。 ( 5) 井下电器技术管理。 主要包括井下设备及电气材料的防暴检查技术管理,井下供电技术管理,井下电器试验技术管理,井下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技术管理,井下电缆使用、维护、测试技术管理。 ( 6) 主要设备性能测试技术管理。 主要包括大型固定设备及性能测试技术管理,特种设备及性能测试技术管理,电缆、胶带、钢丝绳性能检测技术管理。 ( 7) 机电设备大修技术管理。 主要包括机电设备大修的 计划组织技术管理、机电设备大修的周期与内容技术管理、机电设备大修工艺技术管理、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组织技术管理。 ( 8) 采掘设备配套及衔接技术管理。 主要包括采掘工作面机电设计、盘区机电设计、井下供电系统设计的技术管理。 ( 9) 特种设备、大型固定设备档案技术管理。 ( 10) 监控检测系统技术管理。 ( 11)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技术管理。 ( 12) 产量监控系统技术管理。 ( 13) 人员定位系统技术管理。 ( 14) 通信、调度系统技术管理。 ( 15) 机电节能降耗技术管理。 机电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 机电技术管理部门 设主任工程师负责本部门的技术管理,并配有专门分管设备、配件、供电、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监控监测、井下电气、通信的技术人员,分管各项业务的技术工作。 机电技术管理的职责划分 矿井健全机电技术管理机构后,要明确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 ( 1) 参与本单位机电长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总体负责技术把关。 ( 2) 组织制订机电技术标准的修订和实施。 ( 3) 组织编审机电重点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 ( 4) 组织制定机电业务方面的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 5) 组织机电技术难点公关。 ( 6) 推进机电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内容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是指矿井通风、防止粉尘、防治瓦斯和防灭火技术管理,具体包括矿井通风系统技术管理、瓦斯抽采系统技术管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通风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管理、矿井综合防尘技术管理、防灭火系统技术管理。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 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煤矿 应建立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一通三防” 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设主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管理部门下应设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监测监控和通风调度等管理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的管理。 各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员,负责具体技术管理工作。 在煤矿科研部门或“一通三防”管理部门下应设“一通三防”研究机构,具备条件的煤矿可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研究部门,解决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中技术难题。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职责划分 1.煤矿总工程师“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 职责 煤矿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通风专职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 1)组织审定煤矿“一通三防”长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 2)组织审定煤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 ( 3)组织审查煤矿“一通三防”重点工作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 ( 4)组织煤矿“一通三防”技术难点 问题研究攻关; ( 5) 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一通三防”工作,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 6) 组织审定“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实施。 ( 7) 推进“一通三防” 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2.煤矿“一通三防”管理部门技术管理工作职责 ( 1)负责制定煤矿“一通三防”长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 2)负责制定煤矿“一通三防”技术标准及管理制度。 ( 3)负责组织编制、审查煤矿“一通三防”重点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 ( 4)负责组织煤矿“一通三防”技术难点问题研究攻关。 ( 5)定期组织“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安排、落实、总结“一通三防”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 ( 6)组织编制煤矿“一通 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 组织实施。 ( 7)负责推进“一通三防”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矿井热害 矿井热害是指矿井中影响人体健康、降低劳动生产率 和 危机安全生产的湿热作业环境。 矿井热害防治技术管理包括 矿井气象条件的预测、评价和矿井热害防治技术的管理。 热害煤矿的总工程师,负责矿井热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健全热害防治技术的业务管理部门或机构,配备足够的热害防治人员;组织编制矿井热害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制定矿井热害防治技术管理标准和制度;组织审批矿井热害防治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等 ;推广国内外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成熟经验,组织技术难点问题研究攻关,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地测 及 防治水技术管理 地测及防治水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 地测及防治水工作是煤矿生产艰涩和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中的组成部分。 其基本任务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质、水文和测绘方面的技术政策、法律法规 和标准规范,及时收集掌握与之有关的各方面的信息。 (2) 根据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地测、防治水的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3) 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水文 等问题,测设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确进行。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 1、防水煤柱留设管理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留设防水煤柱: (1)煤层露头风化带;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临近地带。 (3)和与强含水层间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超强导水断层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或老空区。 (5) 导水或冲水的陷落柱与岩溶洞穴。 (6) 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各种防水煤柱应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时围岩性质及岩层移动特征等因素,按照《 煤矿防治水规定》留设。 各种防水煤柱一经上级审查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有突水历史的矿井,或防水承压开采的矿井,应分水平、分采区实行隔离开采。 各分区之间,要留防水煤柱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防水闸门以便能够在发生突水时能够控制水势减少灾情,保证矿井安全。 2.承压含水层的管理 若煤层顶底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隙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强含水层时,掘进、采煤前必须对含水层采取疏降措施。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煤柱厚度较大时,能承压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开采后隔水层不至于被破坏,水也不可能突然涌出,可以 不疏水降压开采,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隔水厚度较小时,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进行开采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允许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 2 ) 承压含水层的补给边界已基本查清,可预先进行帷幕注浆,截断水源,然后疏水降压开采,但必须编制帷幕注浆工程设计,报省(区)煤炭厅(局)批准。 ( 3 ) 承压含水层补给水源充沛 ,不具备疏水降压和帷幕注浆的条件时,可酌情采用局部 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或改造含水层的方法,但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方案在有充分防范措施的条件下进行试采,并制定专门的防治淹井措施。 措施包括防止突水、建筑防水闸门、留设防水煤柱、增加排水能力等内容,报省(区)煤炭厅(局)批准。 探放水技术管理 煤矿探放水技术管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1)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应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①每年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及水害预测图。 ②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 图标要逐月进行检查,不断的补充和修订。 发现水患隐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 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③ 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 2)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 ( 3) 在煤矿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巷道掘进之前,应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地测部门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柏高,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 ( 4) 矿井工作面采煤前,应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 地测部门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采煤。 发现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放水煤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 ( 5)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放水,探放水之前必须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①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②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③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④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⑤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⑥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时; ⑦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 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⑧ 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⑨ 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区时。 ( 6)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放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放水的钻孔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的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 探放水设计应由地测部 门提出,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资源储量管理 1.生产矿井资源储量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内容 (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规定。 ( 2)查清生产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测算储量的变化及采出、损失情况,为矿井生产和建设提供依据。 ( 3) 对资源开采实行业务监督。 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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