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检测站环评报告内容摘要:

区和火灾隐患区综合治理项目》(以下简称“小蒜沟联办项目”)中现状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引用环境监测资料由神木县环境监测站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9月 23 日进行的现状监测,监测数据有效,可以反映拟建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且引用数据符合 3 年时效性要求,监测数据是有效的,具体监测布点见附图 4。 ( 1)环境空气 质量现状 ①监测点位: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考虑项目拟建地全年盛行风向,针对本项目排污特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共设 2 个监测点位,监测点具体位置详见表 4。 表 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相对拟建厂址位置 1 前梁村 SO NO PM10 NE 2 木瓜山村 SO NO PM10 NE ②监测频次和时间 SO NO PM连续监测 7天, SO NO2小时浓度 每天监测 4次,监测时间分别为北京时间 02: 00、 08: 00、 14: 00、 20: 00,每次 取样时间 不少于 45分钟。 PM SO NO2监测日均浓度取样时间每天 不少于 20 小时。 ③分析方法 采样及分析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0)规定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具体方法见表 5。 表 5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采样方式 分析方法 最低检限 SO2 溶液吸收 甲醛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光度法 NO2 溶液吸收 Saltzman 法 PM10 滤膜阻留法 重量法 ④评价标准 SO PM 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20)二级标准。 12 ⑤监测结果及分析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6。 表 6 污染物监测统计结果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点名称 浓度范围 标准值 最大超标倍数 超标率 SO2小时 浓度值 前梁村 ~ 0 0 木瓜山村 ~ 0 0 NO2小时 浓度值 前梁村 ~ 0 0 木瓜山村 ~ 0 0 SO2日 均浓度值 前梁村 ~ 0 0 木瓜山村 ~ 0 0 NO2日 均浓度值 前梁村 ~ 0 0 木瓜山村 ~ 0 0 PM10日 均浓度值 前梁村 ~ 木瓜山村 ~ 0 0 由上表可知, NO SO2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均浓度及木瓜山村 PM10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0)二级标准,前梁村 PM10 日均浓度值超标与当地处于陕北黄土高原的北缘与毛乌素沙漠的南 缘交界处、气候干燥、风大、易扬尘有密切关系。 ⑥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评价模式如下: 式中: Pi— i污染物标准指数; Ci— i污染物实测浓度 mg/m3; Coi— i污染物评价标准值 mg/m3; ⑦评价结果与分析 各污染物单项标准指数的统计结果见表 7。 Ci Pi = Coi 13 表 7 污染物 标准指数 统计结果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点名称 标准指数范围 评价结果 SO2小时浓度值 前梁村 ~ < 1 木瓜山村 ~ < 1 NO2小 时浓度值 前梁村 ~ < 1 木瓜山村 ~ < 1 SO2日均浓度值 前梁村 ~ < 1 木瓜山村 ~ < 1 NO2日均浓度值 前梁村 ~ < 1 木瓜山村 ~ < 1 PM10日均浓度值 前梁村 ~ > 1 木瓜山村 ~ < 1 由表可知,除前梁村 PM10日均浓度值超标外,其余监测点标准指数均小于 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0)二级标准要求。 (2)地下水质量现状 神木县环境监测站对前梁村、木瓜山村和红草沟村的地下水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7 日。 ①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 pH、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和溶解性固体,共 5 项。 采样同时记录井深、水位等特征参数。 ②监测点位 在前梁村、木瓜山村和红草沟村居民水井各设置 1个地下水采样点,共设 3个地下水采样点。 具体监测布点图见附图 4。 ③监测分析方法 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及最低检出浓度见表 8。 表 8 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及最低检出浓度 单位: mg/L( pH除外) 序号 监测因子 分析方法 方 来源 检出限 1 pH 玻璃电极法 GB692086 2 氨氮 纳式试剂分光光度法 GB747887 3 总硬度 EDTA 滴定法 GB747787 4 高锰酸盐指数 酸性法 GB1189289 5 溶解性总固体 重量法 GB575085 ④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计算公式为: 14 Pi= Ci/Cis 式中: Pi―监测点某因子的污染指数; Ci―监测点 某因子的实测浓度, mg/L; Cis―某因子的环境质量标准值, mg/L。 pH 值评价采用如下模式: 当实测 pH 值≤ 时, SpHi= ()/() 当实测 pH 值> 时, SpHi= ()/() 式中: SpHi―监测点 pH 值的污染指数; pHi―监测点 pH 值的实测值; pHsmin― pH值的环境质量标准值下限; pHsmax― pH值的环境质量标准值上限。 ⑤评价标准 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⑥监测结果及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对现状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 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 9。 表 9 地下水现状评价结果统计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1前梁村 2木瓜山村 3红草沟村 标准值 监测值 标准指数 监测值 标准指数 监测值 标准指数 pH 0 ~ 溶解性总固体 857 648 587 ≤ 1000 高锰酸盐指数 ≤ 氨氮 ≤ 总硬度 280 340 220 ≤ 450 由表可知,评价区域除木瓜山村氨氮超标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单项指数均<1 均满足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 类标准, 木瓜山村氨氮超标是由于地下水上游区域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引起。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神木县店塔镇 东北 170m 处,府店公路南侧,厂区边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20) 2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现状与评价 ①土地利用现状 15 评价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可划分为灌草地、草地、耕地、建设用地和裸地,其中草地所占比例最高,达到评价面积的 %;其次面积最大的为灌草地,占到总面积的 %,耕地面积较小,占到总面积的 %。 评价区域内土地利用类型较为简单,植被覆盖率较低,未利用地占较大面积,农、林、牧结构不合理,林牧潜力较大。 可通过人工植草造林,扩大绿地面积,使生态环境向良性状态转化发展。 ②水土流失现状 评价区域内土壤侵蚀面积较大,侵蚀状况较为严重,根据项目水 土保持报告确定项目区域土壤侵蚀模数平均达到 11000t/(km2 a),侵蚀状况极强烈,是国家级和陕西省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 侵蚀最为严重的区域主要分布于坡度起伏较大的沟谷边缘地带,以及无植被覆盖或少植被覆盖的裸地和沙地区域。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执行。 ③评价区域植被现状 区域内地带性植被为森林草原向干草原、荒漠草原过渡性植被。 自然的原生带性植物已退化,进而以耐旱、耐寒的沙土、旱生灌丛植被为主,以沙柳灌丛为主要群落,兼有一 年生或多年生的半灌木和草本植物,其主要群落代表为沙蒿群落和荩草、柠条灌丛。 沙蒿是区域内的先锋植物和建群种,沙柳是流动荒地的优势种。 区内植被总体生长情况是稀少弱小,长期受到干旱的威胁,加之人类活动的影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评价区域以草地为主,占评价区域面积的 %;其次是灌草丛,占评价面积的 %;其余各种植被类型的面积均较小,植被的总体覆盖率在 15%25%之间,植被覆盖率较低,生态系统抗逆能力较差,植物种类较少,且无珍惜保护物种。 ④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治理区为长城沿线风沙 草原生态区中榆神北部沙化控制区。 控制区因受西北大陆性气候控制,气流干燥、植物生长甚少,植被稀疏,主要生长沙生植物。 河谷阶地主要为农田,农作物主要为玉米、谷子、豆子等,熟制大多为一年一熟制。 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 项目位于神木县店塔镇东北 170m 处,府店公路南侧,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0186。 28′ ″,北纬 39186。 0′ ″,项目评价区域内无国家重点保护珍稀动植物及历史文化保护遗迹。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等级见表 11。 表 11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相 对场址 保护级别 自然村 户数 人数 方位 距离 (m) 环境 空气 店塔镇 38 115 SW 17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0)中二级标准 皇娘城畔 18 62 W 480 大路峁 初级小学 64 SW 280 地下水 场地周围及下游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地表水 黄羊城沟 s 20 (GB38382020)Ⅲ类标准 声环境 场 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0)中 2 类标准 17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据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本次评价执行如下标准: (1)环境空气执 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0)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Ⅲ 类 水域标准 ; (3)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 类标准;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20)中 2 类标准; (5)生态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16181995)中的二级旱作农田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大气污染物 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 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 的二级标准 ; (2)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