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xx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壮苗、减轻病虫危害。 (二)广泛开展技术培训 省里由农技推广总站牵头,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实 施,分区域、按季节系统培训技术骨干和带头户。 各市和项目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层层举办各类培训班,明确规范化技术要点,确保每户一张明白纸。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技术宣传,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传播先进适用种植管理技术及农户科学种田的水平,加快规范化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 (三)大力开展小麦高产示范活动 各项目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 2020〕 10 号)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充分挖掘小麦增产潜力,大力开展小麦高 产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 “十、百、万 ”小麦高产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小麦高产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优质专用小麦均衡增产、稳产高产,为提高全省小麦生产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四)积极推进产销衔接 各市和项目县(市、区) 把产销衔接作为实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重要措施来抓, 采取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推进产业化经营, 实现优质优价,增加 种粮 农民收益。 同时,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方式,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主导产品就地转化增值。 六 、 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小麦良种补贴 资金由省财政直接 支付给供种企业。 省级政府采购确定成交供种企业后,省财政根据省农业厅和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与供种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提前预拨 70%的补贴资金给供种企业,支持企业开展供种筹备工作。 企业在实际供种过程中,根据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对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量进行适当调整。 供种结束后, 省财政根据 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 省农业厅出具 的无种子质量问题 的 书面意见,与供种企业 据实 结算其余补贴资金。 七、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实施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 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层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省里成立由省农业厅厅长任组长,省财政厅、 省 农业厅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科研、教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 各市、县(市、区)也 要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是合理确定工作职责。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 要 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其中,农业部门重点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技术培训、产销衔接等工作,财政部门重点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监督。 三是积极配合供种企业完成供种任务。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 与成交供种企业密切合作,做到指导协助到位、监管服务到位 ,保证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供种企业在项目县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严格履行供种合同,及时全面做好良种供应和相关服务工作。 四是适当安排工作经费。 按《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各级 财 政部门 应 根据工作需要, 安排 必要的 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 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 查等管理支出 ,严禁挤占挪用中央 财政 补贴资金。 (二)强化项目公示,严肃工作纪律 全面建立小麦良种补贴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 将补贴农户、补贴面积、供种数量、中标价格、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折扣售价等进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并 收集和保存各村两次公示影像资料。 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 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各市和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积极参与补贴良种和 相关服务的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工作,密切配合供种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合同,严禁向成交供种企业提出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以外的条件和要求,严禁向供种企业摊派、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 、挤占、挪用。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