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6)各县(市、 区)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负责推进辖区内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农业源减排工程、四大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及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 ( 1)建立台账( 2020 年 1 月 1 日 — 1 月 31 日)。 各县(市、区)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重点城镇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农业源治理情况、四大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情况、对列入减排认定的 20 吨以上锅炉脱硫治理情况进行调查,于 1 月底前将支持攻坚目标任务的减排工程及工程进度规划,建立台账,上报市环保局。 各县(市、 区)、廊坊开发区建立污染减排会商机制。 ( 2)工程建设( 2020 年 2 月 1 日 — 6 月 30 日)。 ①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 市建设局加快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万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6 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70%,确保 2020 年底建成投入运行。 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对列入攻坚战的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至少一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全部开工建设 (包括污水管网 ), 6 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 70%,确保 2020 年 9月底前建成正式投入运行。 香河安平污水处理厂、永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安次区龙茂华污水处理厂确保 2020 年 3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并完成项目验收。 ②大气减排工程建设。 三河市、安次区、永清县、霸州市、文安县应按照省四大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进度要求,完成四大行业 27 项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相关内容。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对列入攻坚计划、治理工艺不符合减排认定要求的 20 吨以上锅炉脱硫治理工程, 6 月底前确保完成。 ③农业源减排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制定出台农业源减排资金扶持政策。 对列入攻坚计划的农业源治理工程,确保 6 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督导。 市大气办负责大气污染治理集中行动的 总体协调推动、进度汇总、督导落实。 组织对八大攻坚战实施情况随时进行督导检查,并建立日常信息反馈机制,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随时将开展情况和成效等进行反馈。 各责任单位每周向市大气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空气监测。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市环保局每日实时发布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空气质量状况,每月按照国家规范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排名和公布。 (三)加强质量分析。 市环保局负责对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数据异常情况及时跟踪处理,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做到每天 24 小时对省内设区市和省外空气质量相近城市的数据进行比对,每旬一次情况分析,每月一次综合月报,每月初分别测算出我市在省内和全国重点城市的排名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四)加强环境监管。 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健全五级管理(省、市、县、乡、村)、三级网格(县、乡、村)的环境监管体系。 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 、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五)加强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财政以奖代补政策,对大气污染治理的“煤改气”、“煤改电”、“黄标车”淘汰、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及年度减排工程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 附件: 2020 年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减排目标任务 城乡面貌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城乡面貌整治集中行动依工作区域分成农村和城区两部分。 (一)农村面貌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现场观摩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农村面貌整治集中行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环境治理、垃圾处理、村庄庭院绿化、厕所改建、污水处理、村庄美化六项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努力实现农村面貌明显改观,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全力打造环京津区域天蓝水净、地绿林丰、村美人富、舒适宜居的新农村。 二、总体目标 农村面貌整治集中行动,要以进一步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营造净绿整洁、文明有序的的美丽乡村为目标 ,坚持因村制宜、远近结合、全面启动、重点突破,按照“保留村做成精致景观、中心村建成新型社区、面上村实现洁净绿美”的思路,在环城村镇和沿国省干道重点区域率先突破,全面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实现农村区域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乱搭乱建和严重破损的建筑物、无乱贴乱画、无家畜散养、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绿化空地无垃圾“八无”目标,建立有清运车辆、有保洁队伍、有资金保障的“三有”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庭院自己管、村道有人扫、垃圾及时清的常态化农村环境运行模式,提高农民卫生意识、文明素养和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农村 环境面貌水平。 三、工作任务 按照“ 6+ 1”推进步骤,全面推进环境治理、垃圾处理、村庄庭院绿化、厕所改建、污水处理、村庄美化六项重点工程,建立健全覆盖全市所有村街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 (一)集中整治阶段( 1 月 2 日至 5 月 31日): 全面推进六项重点工程。 环境治理工程 集镇环境治理。 清理乡镇所在地、工业区、集镇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灭卫生死角,突出治理城乡结合部。 取缔集镇区域范围内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 坚决拆除违章建筑。 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 规划门店牌匾设置,整治农贸市 场及周边环境。 村庄环境治理。 清理垃圾,彻底清理村内及村庄周边垃圾,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 清理杂物,清理村庄街道、胡同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 清理残垣断壁,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 清理庭院,对农民家中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治理,清除院落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 村庄连接区域环境治理。 以京九、京山、 京哈、京沪铁路和廊涿、京台、津保高速以及 10 10廊霸、廊大、三香大等交通主干线为重点,全面治理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修缮围墙和房屋,清空暴露垃圾,清除污水,搞好路边沟以内和路肩外绿化带的清理整治。 整治公路两侧视野范围的废品收购点,做到站点内外无违章搭建、无污染物排放、无废品乱倒、无二次污染产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 及时查处公路沿线的垃圾、秸秆焚烧行为。 河道坑塘环境治理。 集中开展农村河道和坑塘垃圾、漂浮物以及彼岸保洁工作,确保实现河道无垃圾、漂浮物,彼岸整洁、无积存垃圾。 严厉打击向沟渠违法排污行为。 时间节点: 5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 督办单位: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 垃圾处理工程 有机垃圾收集就地堆肥,无机垃圾要及时收集,集中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三河、大厂、香河、固安、霸州积极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 广阳、安次两区参照市区垃圾处理模式,做好农村垃圾收集处理。 大城、文安、永清全面启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村街可在 不造成二次污染的前提下,自行选址确定一个垃圾填埋场,使用“坑埋”的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坚决杜绝垃圾搬家现象。 工业园区和企业产生的工业垃圾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倾倒,防止造成新的污染。 时间节点: 5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 督办单位:市建设局 村庄庭院绿化工程 按照户均 10 株树的标准,以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植树和公共设施绿化为重点,着力建设绿美村庄。 在村内主街道推广以大树冠林荫乔木为主、林果花合理搭配、配有休闲活动设施的绿化模式。 在村庄周围 30 米范围内的所 有宜林地全部栽植林果花木,实现村庄绿荫掩映。 在连村道路和村庄主要出入道路实施“绿色廊道”工程,围绕“一路两沟四行树”目标每侧栽植两行以上风景树。 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农民开展庭院绿化,以种植果树、花木、蔬菜为主,整体营造庭院深深、绿树荫荫的诗情画意。 时间节点: 5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 督办单位:市林业局、市妇联 厕所改建工程 全面清理路边厕、旱厕和连茅厕,改造家庭露天户外厕所,因地制宜推广使用三格式、双瓮式、沼气三联通式、水冲式厕所,推进无害 化处理。 农村公共厕所要彻底改造、清理,及时保洁。 每个村街至少完成 5— 10 户示范户建设任务,逐步推广。 429 个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省级重点村厕所改建户数 5 月底要达到 30%以上。 时间节点: 5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 督办单位:市爱卫办 污水处理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广沼气池技术、快速渗滤技术、家庭人工湿地组合技术、小型人工湿地技术等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在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采取完善排水管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 部分有条件的村,要采取雨 污分流,雨水采用沟渠收集,就近排入池塘、河流等水体,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理。 429 个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省级重点村都要探索适宜的污水处理模式,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时间节点: 5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 督办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村庄美化工程 要对农村户外、民居墙面的广告、标语进行集中整治,清除在农户屋墙外面小广告。 有条件的村街要设立村庄标识,实施墙壁粉刷,协调主街道建筑色调。 429 个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省级重点村要全部设立村庄标识,绘制健康向上的漫画墙和文化墙,颜色要与村庄的环境 、生态状况协调一致,做到赏心悦目,营造浓厚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氛围。 时间节点: 5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 督办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 (二)巩固提升阶段( 6 月 1 日至 6 月 30日): 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农村的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扩大集中行动成果。 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各级财政要视财力加大对农村面貌整治工作投入,保障建设经费需要。 同时,运用集体财富积累、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积极引导农民交纳保洁费等多种筹措手段,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建立完善设施保障机制 每村要配备垃圾箱、垃圾清 运车,建设垃圾池,设置固定填埋场,有条件的村要建设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设施。 实施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的县(市、区)要合理布局、建设垃圾处理场和乡镇转运设施。 建立完善队伍保障机制 以乡镇为单位,通过成立环卫所、物业服务公司等方法,统一负责农村垃圾清运、景观绿化、道路管护、公共照明等。 村街根据人口和垃圾清理数量,原则上按照每 50— 80 户一名的标准,配备卫生保洁员,在待遇上要给予保障。 建立完善制度保障机制 通过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制订村民公约、签订卫生责任状等形式,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好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引导农民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时间节点: 6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 督办单位: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 6 月底): 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专项考核验收。 对照工作任务,由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农村面貌整治集中行动进行考核验收,进一步落实乡镇一级的工作责任,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排队,全市通报。 督办单位: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村面貌改造提 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统筹负责农村面貌整治集中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调度、宣传动员、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和任务分工,分月安排目标任务和项目资金。 要主动承担相应工作,定标准、定时限、出政策、出资金、强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由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制定本地具体实施办法,在全市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农村综合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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