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内容摘要:

( 3)焊材管理 焊条、焊丝的验收、保管和领用制度应健全。 使用的焊材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如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或技术性能补充试验报告。 焊材应有专人保管、烘烤、保温,焊条发放应有领用记录。 检查焊材保管情况:仓库条件、堆放贮存情况、有无湿度及温度记录、焊条烘烤温度及时间记录、焊条有无锈蚀发霉及 药皮脱落现象、焊条头回收制度和执行情况、废旧焊材的处理记录、焊工操作时有无使用合适的保温筒,不使焊条受潮变质。 ( 4)查所有参与该工程焊接的焊工是否按要求进行技术考核,是否有合格证,合格焊工是否执行规程规定的定期复考。 ( 5)安装焊口外观质量检查是否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工程篇)》进行验收。 应有焊工、工地自检及质检部门的检验记录和返修记录。 检查组从现场任意几个部件中抽查约 1%2%的焊口进行外观复查。 给水管连通管等大口径管也要按此比例进行抽查(但不少于 一个焊口)。 检查项目包括:焊缝成型、余高、焊缝宽窄差、表面气孔及凹陷、咬边、错口、偏折度、未熔合等。 药皮、飞溅必须清理干净。 统计外观质量一次合格率,安装焊口的内在质量也要用 RT 抽查一定数量,并评判其质量状况。 ( 6)检查锅炉受热面管子焊缝的代样是否按规程执行;检查各组件及管系的探伤一次合格率和平均探伤一次合格率,对某些探伤一次合格率低的组件焊口要加加强检查和整改。 ( 7)焊缝外观质量按《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工程篇)》检验合格,并由专人填写委托单交金属试验室,按工作程序进行探伤检查。 检查对上述基本 制度是否执行。 ( 8)检查无损探伤人员的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查探伤委托单,探伤检验报告应齐全,保管良好,评片和检验报告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探伤资格证书的人员签名。 如所检验的焊缝出现不合格,报告上应注明返修原因、次数和返修情况。 ( 9)抽查一定数量的、不同口径管道的焊缝探伤底片,检查其透照质量、评片质量和保管质量。 透照质量:检查其灵敏度、黑度、几何不清晰度,三项指标应符合标准(国内为 SD14385,国外设备按供货合同的规定)。 评片质量:对抽查的探伤底片,对照标准,检查原评片结论是否准确。 保管质量:底片 保管应井然有序,一般应在 23 分钟内找出所需要的底片。 检查底片上人为缺陷的情况,是否因处理、保管不善或工作环境差出现水迹、手印、霉点、划伤及药膜脱落等现象。 第 16 页 共 44 页 ( 10)查热处理记录及检验报告,资料应齐全、准确(应有升温 降温曲线及加热冷却时间、保温时间、热处理后硬度值等),并有热处理工作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 ( 11)查工艺评定文件及焊接工艺措施(或《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内容应确切妥当。 ( 12)查合金钢管及受监范围内的螺栓、螺帽、阀门、法兰、三通、弯头、联箱和管道焊缝、吊耳及其焊缝等 附件的光谱复查记录和报告。 以上资料应齐全、无漏项,符合设计规定。 发现错用钢材后,处理得当并有记录和签证。 ( 13)检查受监设备及管道上有无弧坑,施工用临时焊接铁件割除时有否伤及母材。 第四十二条 检查质量管理、施工技术文件及文明施工。 ( 1)查质量管理 各个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应严密、完整、有效。 能按规程、规范和标准把关,用户意见和内外部质量信息能及时返馈,迅速处理。 分项验收签证符合验收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2)施工技术措施(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内容应符合现行技术标准、 规程、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 3)技术文件如设计变更文件、设备修改文件、材料代用文件、缺陷通知单、缺陷返修签证文件及各种验收签证书齐全准确,原始记录详细真实,能如实反映各种施工项目的工艺质量水平和存在的问题。 ( 4)实行文明施工,做到场地整洁、道路畅通、孔洞有盖、栏杆平台齐全、安装设施良好、安全标志清晰、设备及施工机具保管良好,有关施现场管理制度能有效执行。 ( 5)组合、安装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过校验,做到安全、可靠,管理严密,档案齐全。 第六章 检查步骤和方式 第四十三条 锅炉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 检查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 1)自检阶段:由安装单位根据检查大纲进行自检。 对自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整改完毕,各项工作基本符合大纲要求后,向工程质监站提出预检查的申请报告。 ( 2)预检查阶段:由工程质监站根据本大纲要求组织建设、安装和检测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水压试验前工程质量预检查。 整改结束后向上一级质监中心站(省、自治区、直辖市局或网局质监中心站)提前七天左右申请组织正式检查。 ( 3)正式检查阶段 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可在炉架安装基本完成,受热面地面组装完毕吊装前进行,主要对受热面焊接和组装几何 尺寸、炉架安装质量进行检查;第二阶段在受热面安装焊接完成,上水前进行。 第一阶段为预检查性质,规模从简。 第 17 页 共 44 页 正式检查由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局质监中心站组织检查,并提出检查报告。 确定能否进行水压试验,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和整改意见。 第四十四条 检查方式 ( 1)根据专业对口检查原则,一般组成三个专业组,分组进行检查。 即锅炉组、焊接金相组、质保资料组。 ( 2)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看、实测核查、查阅资料、取证检查、跟踪抽查、组织座谈会和考问等。 施工及建设单位应认真配合并提供方便。 ( 3)施工和建设单位应按本典型大 纲的要求,按与水压试验有关的分项工程将有关图纸、质保文件、质量标准、施工技术记录、检验报告、验收签证、制造厂有关资料以及其它技术文件准备好,以供查阅。 检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要求施工或建设单位提供与水压试验工作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图纸和原始技术记录等。 ( 4)正式检查时,下列单位应向检查组提供的书面汇报资料有: 国内制造厂:有关设备性能、设计、结构简介和制造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概况及主要质量实际指标、自检和整改情况。 工程质监站(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预检查报告、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第七章 检查评价 第四十五条 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束后,各小组提出锅炉水压试验前、后应整改问题清单,由各方代表签字,供处理用,由负责正式检查的质监中心站提出《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对安装工艺、焊接质量、质保体系、技术文件等方面(附有主要检查数据)的检查结果作出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是否具备水压试验条件做出认定。 第四十六条 水压试验签证工作按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执行,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办理正常签证工作。 第 18 页 共 44 页 火电工程汽机扣盖前 质 量 监 督 检 查 典 型 大 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汽机本体扣盖前的安装质量和投产后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部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要求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的规定,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第二条 本典型大纲适用于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或监督站)对汽轮机安装工程扣盖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扣盖前检查范围包括高压缸、中压缸及低压缸。 如高、中压缸出厂已组装好,现场不准揭盖者,则可检查出厂技术文件资料。 第四条 本大纲适用于各质量监督中心站对火电 100MW600MW 机组的大、中型火电厂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中的土建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 其它规模或国外工程可参照使用。 第五条 本大纲解释权属电力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 第二章 汽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 订货合同与技术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七条 制造厂提供的汽轮机组安装手册(指导书)、图纸、安装标准、规范及组件、试车、调试技术文件。 第八条 国内主要依据的规程、制度、规范和标准: ( 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 2)《电力建设 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 ( 3)《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汽轮机篇)》; ( 4)《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第九条 部下达的有关技术文件和反事故措施; 第十条 设计、设备和标准的修改签证、附加说明或会谈协议文件; 注:进口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应执行该设备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如该规定和标准有不明确处,则参照国内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第三章 扣盖前应具备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 19 页 共 44 页 第十二条 汽轮发电机组基础稳定,不产生影响汽轮 机找平、找正和找中心工作的不均匀沉降。 第十三条 汽缸、轴承座底部支承(垫铁、垫块等)安装结束,位置正确,接触密实。 第十四条 汽缸、轴承座及其台板清理、检查完毕,轴承座底部油管道安装检验完毕。 第十五条 汽缸、轴承座水平度及轴颈扬度调整结束。 第十六条 地脚螺栓安装完毕。 第十七条 各滑销间隙、猫爪间隙及推拉装置调整结束。 第十八条 轴瓦检查结束。 第十九条 汽缸法兰结合面间隙测量结束。 第二十条 汽缸负荷分配调整完毕。 第二十一条 汽机转子检查结束。 第二十二条 汽机转子对 汽缸汽封(油挡)洼窝中心调整结束。 第二十三条 转子轴向最后定位。 第二十四条 低压缸与冷凝器连接结束。 第二十五条 汽机内缸、静叶持环(或隔板)和汽封套中心调整结束。 第二十六条 汽封和通流间隙调整合格。 第二十七条 轴系找中心结束。 第二十八条 推力轴承间隙调整结束,乌金接触符合要求。 第二十九条 汽缸内产合金钢零部件(包括热工测量零件)及管材光谱复查结束。 第三十条 高温紧固件光谱、硬度复查结束。 第三十一条 扣盖前需安装在汽缸内的热工测点安装结束。 第三十二条 汽缸及 内部件缺陷消除完毕。 第三十三条 上、下缸外露孔洞封闭(或临时封闭)完毕。 第三十四条 主要抽汽管道至少应连接到第一个支架处。 第四章 扣盖前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安装记录 第三十五条 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 1)汽轮机总装报告; 第 20 页 共 44 页 ( 2)汽轮机扣盖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及组织措施; ( 3)监造检验报告及签证; ( 4)汽缸内部合金钢零部件及管材光谱复查报告; ( 5)高温紧固件硬度复测、光谱复查报告; ( 6)转子叶片频率复测及外观复查报告; ( 7)转子、汽缸、隔板及喷嘴等重要部件出厂材质检验及探伤 报告; ( 8)转子中心孔探伤报告(厂家提供或复测); ( 9)转子出厂超速试验及高速动平衡报告; ( 10)制造厂出厂质检报告及质保书; ( 11)设计、设备、标准变更签证记录或协议文件。 第三十六条 应提供的安装记录: ( 1)设备开箱检验报告及签证; ( 2)设备缺陷情况记录及处理签证; ( 3)汽轮发电机组基础交接验收记录; ( 4)基础沉降记录; ( 5)汽缸、轴承座底部支承安装记录; ( 6)汽缸、轴承座与台板间隙记录; ( 7)汽缸、轴承座清理、检查(含渗油试验)记录; ( 8)汽缸、轴承座水平度、扬度及轴颈扬度记 录; ( 9)各滑销、猫爪、地脚螺栓间隙记录; ( 10)汽缸法兰结合面间隙记录; ( 11)汽缸负荷分配记录; ( 12)汽机转子对汽缸汽封(油挡)洼窝中心记录; ( 13)转子轴径椭圆度和不柱度记录; ( 14)转子弯曲记录; ( 15)转子推力盘端面瓢偏记录; ( 16)转子对轮晃度及端面瓢偏记录; 第 21 页 共 44 页 ( 17)转子靠背轮找中心记录; ( 18)转子轴向定位记录; ( 19)轴瓦安装记录; ( 20)静叶持环(或隔板)安装记录; ( 21)汽封及流通间隙记录; ( 22)汽缸通流轴向最小间隙记录; ( 23)推力瓦安装记录; ( 24)转子对轮垫片厚度记录; ( 25)低压缸与冷凝器连接记录; ( 26)汽缸内部保护装置及监测元件校验记录; ( 27)各分项工程施工验收签证记录。 第五章 检查内容和要求 第三十七条 汽轮机正式扣盖前必须具备基本技术条件已具备;正式扣盖前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安装记录完整齐全、正确可信。 第三十八条 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正常;严格遵守规范、规程、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推行三级质量验收、验收签证齐全,质量合格。 通过抽查,证明符合实际;计量管理工作开展正常,量具在检验有效期内。 第三十九条 实施文 明施工: 施工措施细致,能正确反映施工项目的工艺流程,保证工艺质量;设备保养良好,堆放整齐有序;施工场地清洁,通道畅通;安全设施齐全,照明良好。 第四十条 汽轮机扣盖前应完成的项目已全部完成;扣盖准备工作就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或整改措施已落实。 第六章 检查步骤和方式 第四十一条 扣盖检查步骤 先由安装单位自检,经工程质监站预检合格后,再由工程质监站向主管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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