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教育训练办法(企业销售管理-营销人员工作守则)内容摘要:

业务员教育训练办法(企业销售管理-营销人员工作守则) 业务员教育训练办法(一)针对“新进业务员” (含:刚由司机升为业务员者 ):营业部经理安排“新进业务员” 回总公司受训。 长、营业部经理。 二)针对“分公司全体业务员 ”:分公司全体业务员每年回总公司集训两次,每次两天。 总公司将设计课程,安排讲师(含:内聘、外聘)。 (三)总公司将安排分公司下列人员参加企管顾问公司的讲习课程:加“业务员训练课程”。 业主管” 、 “行销” 、 “会计、财务” 、 “法务” 、 “领导统筹 ”等课程。 注:(1)请各分公司经理随时将表现良好的业务员和司机即将升为业务员 的名单,呈报营业部经理并安排参加企管顾问公司的讲习课程。 (2)分公司人员参加企管顾问公司的讲习课程, “学费” 由总公司负 担,其他“交通费、膳宿费 ”等由分公司自理。 (3)参加企管顾问公司讲习课程的人员,将书面教材影印一份交总公 司,供总公司今后有关人员进修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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