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缴存印鉴卡规定(勤务管理-员工管理)内容摘要:

员工缴存印鉴卡规定(勤务管理-员工管理) 员工缴存印鉴卡规定(一)凡本公司员工已于到职时应缴存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 (二)员工于处理公务或支领款项时,均应使用与已缴存印鉴卡上的同一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 (三)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应负责核对各员工所使用印章是否相符。 (四)员工因印鉴遗失或其他原因申请更换时,均应另填盖新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连同原印鉴卡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 (五)员工于调职时原单位主管应将该员印鉴卡移交新单位主管保管。 (六)员工于离职生效日期起,即为印鉴停止使用日期。 (七)员工的印鉴得登记两颗,限正楷正方形及扁形各一颗。 正方形的大小规格为一平方厘米,扁形直 米,横一厘米,姓名横列。 八、本规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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