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以上(不含省内国有或国有控股资本)。 自 2020年起,资金 分 4 年到位(国有出资和中标机构募资每年分别按照 10%、30%、 30%、 30%比例到位)。 鼓励中标机构超募。 二、基金的管理 基金 按照有限合伙企业组建 ,存续期原则上为 8 年( “5+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 21 模式)。 其中,融资与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3 年。 投资于创立时间在五年以内的初创期企业,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延长不超过 1 年。 鉴于基金规模较大,可分四期募集,每期基金按照封闭运作、单独核算的方式管理,管理团队不 变、整体 5 年投资期不变。 ,省高新投不参股。 基金 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0 万元 , 并 须在 2 年内到位( 2020 年 、 2020年分别到位 50%)。 贰号 基金中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普通合伙人出资额不少于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的 %,并 不少 5000 万元 , 与有限合伙人 同比例到位。 ,原则上不干预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但拥有其投资决策委员会 1 席投票权,并保留一票否决权。 否决权的行使仅限于:投资决策违反 委托管理协议或 合伙协议的约定。 自首期出资全部到位之日起算,并 以自然年度为单位计算,不满一年的以实际天数计算。 5 年投资期内,基准管理费为实缴资本(含省高新投债权出资)总规模的 2%;退出期内,管理费按照基金未退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 1%计算。 年度募集资本到位后,第一年按照 100%比例全额预提管理费,第二年起按照 50%比例预提管理费。 管理费的具体金额根据次年年初考核结果确认的额度,予以拨付或回拨。 基金允许循环投资,但必须满足上述 全部 约束条件。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 22 三、基金的考核 2020 年起,省高新投和中标机构须连续 4 年在约定时 间内将约定额度的募集资金存入 托管银行 指定账户。 省高新投或中标机构未能按时足额缴付当年约定的募资额度,每延误 1 日须向守约方支付欠缴额度的 1‰ 作为滞纳金。 一方超过 30 日未足额缴付,另一方可解除合伙协议,并向违约方追缴滞纳金。 首期出资时间为中标通知书 发出 之日起两个月内;二至四期出资时间为 当 年 3 月 31 日前。 基金的募资总额中,原则上 省内 国有出资部份必须全部投向安徽 省内项目,社会化募集资金中必须有不低于约定额度 50%的比例投向安徽省内项目,超募部分不限。 按此计算, 自 2020 年起算,省内项目投资总额 5 年内累计不 少于 17 亿元。 其中, 20202019 年每年分别不少于 17 亿元的 10%、 30%、 20%、 20%、 20%。 省内项目系指:( 1)项目主体及公司注册地均在省内;( 2)项目公司注册在省外,但投资项目主体在省内(按实际投资额的 50%计入考核额度);( 3)基金联合省内企业并购省外项目,且基金投资到被并购的省外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 20%计入考核额度)。 省内项目投资额系指:以自有资 金 投资于省内项目的投资额度(含优先股、可转债)。 其中,可转债投资须在 5 年投资期内转为股权,否则在投资总额的考核额度中扣除。 年度管理费的确定 与投资进度挂钩。 实际投资额低于年度约定投资额 50%的,不计提管理费。 超过 50%的,在 2%的基准管理费基础上,根据年度投资额完成比例确定管理费给付比例(例如,年度投资额完成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 23 60%,则按照 2%的 60%给付管理费)。 其中,在年度完成投资的项目中,对单个企业投资额度小于 1000 万元的,按照 该项目 实际投资额,在 2%管理费的基础上,加付 50%的管理费(即 对该项目 按照 3%比例给付管理费)。 加付的管理费在 贰号 基金清盘时,从省高新投享有的分红中提取。 年度投资额完成约定额度的 80%以上视为完成年度投资额考核任务。 当年 投资额超 过约定额度 的,超额部分可计入下一年度的投资额,但不可 弥补 上一年度投资 缺 额;未完成年度 约定 投资额 度 的,在扣除管理费的同时,省高新投对基金管理公司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额度按照缺额的 10%计算。 基金管理公司未能如期缴付罚款的,则每日按缺额的 1‰追加罚息。 基金管理公司 无能力足额支付 罚款 和罚息 的, 要追究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 连续 2 年未完成年度约定投资额 80%的,省高新投可解聘管理公司,并重新自主招标选聘管理公司。 年内, 贰号 基金对省内同一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一般不超过 5000万元。 超过以上额度的部分按照 20%计 入考核额度。 基金可采取直接股权投资、组织其他基金跟投及组织金融机构对被投企业进行投贷联动等方式,为省内企业融资。 5 年内,累计完成 34 亿元以上。 该项指标完成情况,不作强制性要求,但作为将来是否有资格管理其他基金的重要参考。 四、基金管理公司的业绩分成 基金管理公司如经终期考核合格,且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 6%(按整个基金投资项目汇总合并计算),则可提取超额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奖金。 其中,年化收益率 6%10%的部分,提取 10%。 年化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 24 收益率 10%20%的部分,提取 15%。 年化收益率 20%30%的部分,提取 20%;年化收益率超过 30%以上的部分,提取 30%。 五、资金托管 贰号基金资金管理实行托管银行制度。 基金所有的现金流转都应当通过基金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第三方托管账户进行。 托管银行由省高新投与基金管理公司协商选定。 六、会计与审计 、法规规定的、反映贰号基金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聘请经过省高新投认可的独立审计机构对贰号基金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普通合伙人聘任、解聘或更换审 计机构须经省高新投同意。 ,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合伙权益直接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贰号基金的会计账簿,但不得影响基金的正常运营。 七、报告制度 中标机构应承诺督促普通合伙人按照省高新投要求定期和不定期报告贰号基金投资运作的情况,保证报告内容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定期报告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 25 高新投提交; ; ,并反映贰号基金报告期内所有重大事项。 (二)临时报告 在贰号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省高新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普通合伙人应及时通知省高新投。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投资团队发生重大变动; ; ; 、合并、分立、解散及决定申请破产 或者被申请破产; 、中标机构控制的其他投资主体或其他有限合伙人具有关联关系的;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投资团队成员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仲载事项;。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 26 八、禁止性条件 贰号 基金不允许投向直接从事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 行业 ,不允许投向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行业,不允许再投资其他基金。 但基金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特殊目的公 司等形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不属于“ 投资其他基金 ”。 第 3 包:高新投叁号基金 序号 名称 具体要求 1 高新投叁号基金 详细要求见表下 叁号基金详细要求(依据此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书,省高新投与中标人协商签订中标合同): 采购人是一家注册于合肥的投资公司,为其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新投”)公开招募“高新投叁号基金”的管理机构。 一、基金的设立 叁号基金注册于安徽省蚌埠市,总规模 20 亿元以上。 其中:省内国有出资 14亿元(省高新投出资 亿元, 蚌埠 市 政府 出资 亿元),中标机构须募资 6 亿元以上(不含省内国有或国有控股资本)。 自 2020年起,资金 分 4 年到位(国有出资和中标机构募资每年分别按照 10%、30%、 30%、 30%比例到位)。 鼓励中标机构超募。 二、基金的管理 基金 按照有限合伙企业组建 ,存续期原则上为 8 年( “5+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 27 模式)。 其中,融资与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3 年。 投资于创立时间在五年以内的初创期企业,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延长不超过 1 年。 鉴于基金规模较大,可分四期募集,每期基金按照封闭运作、单独核算的方式管理,管理团队不变、整 体 5 年投资期不变。 ,省高新投不参股。 基金 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0 万元 , 并 须在 2 年内到位( 2020 年 、 2020年分别到位 50%)。 叁号 基金中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普通合伙人出资额不少于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的 %,并 不少 5000 万元 , 与有限合伙人 同比例到位。 ,原则上不干预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但拥有其投资决策委员会 1 席投票权,并保留一票否决权。 否决权的行使仅限于:投资决策违反 委托管理协议或 合伙协议的约定。 理公司的管理费 自首期出资全部到位之日起算,并 以自然年度为单位计算,不满一年的以实际天数计算。 5 年投资期内,基准管理费为实缴资本(含省高新投债权出资)总规模的 2%;退出期内,管理费按照基金未退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 1%计算。 年度募集资本到位后,第一年按照 100%比例全额预提管理费,第二年起按照 50%比例预提管理费。 管理费的具体金额根据次年年初考核结果确认的额度,予以拨付或回拨。 基金允许循环投资,但必须满足上述 全部 约束条件。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 28 三、基金的考核 2020 年起,省高新投和中标机构须连续 4 年在约定时间内将约定额度的募集资金存入 托管银行 指定账户。 省高新投或中标机构未能按时足额缴付当年约定的募资额度,每延误 1 日须向守约方支付欠缴额度的 1‰ 作为滞纳金。 一方超过 30 日未足额缴付,另一方可解除合伙协议,并向违约方追缴滞纳金。 首期出资时间为中标通知书 发出 之日起两个月内;二至四期出资时间为 当 年 3 月 31 日前。 基金的募资总额中,原则上 省内 国有出资部份必须全部投向安徽 省内项目,社会化募集资金中必须有不低于约定额度 50%的比例投向安徽省内项目,超募部分不限。 按此计算, 自 2020 年起算,省内项目投资总额 5 年内累计不少于 17 亿元。 其中, 20202019 年每年分别不少于 17 亿元的 10%、 30%、 20%、 20%、 20%。 省内项目系指:( 1)项目主体及公司注册地均在省内;( 2)项目公司注册在省外,但投资项目主体在省内(按实际投资额的 50%计入考核额度);( 3)基金联合省内企业并购省外项目,且基金投资到被并购的省外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 20%计入考核额度)。 省内项目投资额系指:以自有资 金 投资于省内项目的投资额度(含优先股、可转债)。 其中,可转债投资须在 5 年投资期内转为股权,否则在投资总额的考核额度中扣除。 年度管理费的确定与投资 进度挂钩。 实际投资额低于年度约定投资额 50%的,不计提管理费。 超过 50%的,在 2%的基准管理费基础上,根据年度投资额完成比例确定管理费给付比例(例如,年度投资额完成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文件 29 60%,则按照 2%的 60%给付管理费)。 其中,在年度完成投资的项目中,对单个企业投资额度小于 1000 万元的,按照 该项目 实际投资额,在 2%管理费的基础上,加付 50%的管理费(即 对该项目 按照 3%比例给付管理费)。 加付的管理费在 叁号 基金清盘时,从省高新投享有的分红中提取。 年度投资额完成约定额度的 80%以上视为完成年度投资额考核任务。 当年 投资额超过约定 额度 的,超额部分可计入下一年度的投资额,但不可 弥补 上一年度投资 缺 额;未完成年度 约定 投资额 度 的,在扣除管理费的同时,省高新投对基金管理公司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额度按照缺额的 10%计算。 基金管理公司未能如期缴付罚款的,则每日按缺额的 1‰追加罚息。 基金管理公司 无能力足额支付 罚款 和罚息 的, 要追究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 连续 2 年未完成年度约定投资额 80%的,省高新投可解聘管理公司,并重新自主招标选聘管理公司。 年内, 叁号 基金对省内同一企业的累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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