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icu室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文件内容摘要:

空气过滤片 : 1 个 4) 呼吸管路过滤片 : 1 个 5) 加温湿化器 : 1 台 6) 成人用加热舱 : 1 台 7) 湿化器托架 : 1 个 8) 湿化器安装架 : 1 个 9) 温度传感器 : 1 个 10) 成人管路 : 1 个 11) 机械臂 : 1 个 12) 成人模拟肺 (蓝色外壳 ): 1 个 13) 流量传感器 : 5 个 14) 中心供氧管道 : 3 米 15) BIPAP 模式 : 1 套 ( 二) 便携式呼吸机 : (允许国内外产品参与投标) 适用于现场抢救和急救转运病人,操作简单。 气动电控,主机面板可以操作和选择功能。 主机带显示屏,可显示监测参数和虚拟气道压。 适用于儿童到成人, 10 公斤以上的病人。 具有呼吸模式: IPPV、 SIPPV、 SIMV、 CPAP。 通气 技术要求 ; 1) 频率: 250bpm; 2) 潮气量: 1002020ML; 3) 吸气压力: 2060 CMH2O; 4) PEEP: 020 CMH2O; 5) 氧浓度: 40%或 100%; 6) 最大送气: 100 升 /分钟; 7) 呼吸比: 1: 43: 1 具备同步呼吸功能,分钟通气量、呼吸频率可以单独调节。 12 具备支持同步自主呼吸的模式,具备流速触发功能,触发灵敏度: 315L/min。 有声光报警系统:供氧压力低,气道压力高、低,漏气,窒息报警。 有压力限制功能,避免气压伤。 1 提供 1 个备用氧气瓶。 1 有固定在救护车和担架上的支架,配有携带包。 1 防水 IXP防震、坚固耐用。 1配置清单: 1) 便携式急救呼吸机 : 1 台 2) 锂离子电 : 1 台 3) 呼吸管道套装 : 米 4) 交直流电源 : 1 台 5) 电源连接线 : 1 套 6) 中央供气管道 : 3 米 7) 带气瓶支架 的便携支架 : 1 台 8) 自动气体转换系统 (带两根管道 ): 1 套 9) 气瓶减压阀 : 1 个 10) 氧气瓶 : 1 个 11) 气瓶充气配件 : 1 套 02 包: ( 一 ) 纤维支气管镜 : (允许国内外产品参与投标) 具有便携内置光源 高清晰图像画质,方便观察 具有整体浸泡防水设计 能与传统光源兼容 超大钳道,高效快速进行吸引 光学系统:视野 ≥85 度,景深 ≥3 50mm 先端部:外径 ≤ 插入部:外径 ≤ 吸引管道内径 ≥ 弯曲部:弯曲角度:上 ≥180 度 /下 ≥130 度 1插入部上标 有刻度,操作中可以方便观察插入的深度。 13 1工作长度: ≥600mm 1总长度: ≤ 860mm ( 二 ) 空气消毒机 : 循环风量:≥ 600(m179。 /h) 适用体积:≤ 60(m179。 ) 输入功能:≤ 180(W) 安装方式:壁挂式 安装尺寸: 30*20*86(cm) 消毒效果:≤ 200(cfu/m179。 ) 机外紫外线泄漏:≤ 0(cfu/m179。 ) 机内紫外线强度:≤ 13800(cfu/m179。 ) 灯管寿命:≤ 5000h 电源: 220V 50Hz 1 噪音:≤ 50db 1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5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 资金来源 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 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 “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 简称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 狮山镇 采购人联系人: 梁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85216913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 本招 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 32 号 6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0757- 839390 8393900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57- 83939018 4. 合格的投标人 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人才能参加投标。 5. 合格的 货物 和相关服务 本招标项目为货物及相关服务招标,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 货物及相关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1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及 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备品备件及其他材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 以前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深圳 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7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买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 自查表 ; 2) 资格性文件 ; 3)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 4) 企业经营状况 ; 5) 投标报价一览表 ; 6) 分项价格表 ; 7) 技术 响应表 ; 8)商务响应表; 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 10)其他说明资料。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响应表”等附件,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服务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一览表的要求进行报价, 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进行报价 , 并 按 设备 清单进行分项报价。 对投标文件中的漏项、错项、错算 设备数量 等引起的差异视为 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结算时不 予 签证 增加费用。 18 投标货币 为 人民币 报价。 投标人不得擅自增减清单项目子项及清单工程量数量,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有 关 货物及 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 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 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向采购人 提交投标保证金 为 01 包: 人民币 3000 元 、 02 包:人民币 1000元 ,并 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条的规定没 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 采用 提交 形式: 现金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及 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 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 原额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 中标结果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由 采购人 予以退还。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 33 条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 34 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4)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7. 投标有效期 根据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后 ( 90) 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特殊情况下,在 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延长 19 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 壹 份正本和 ( 伍 份 ) 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见 附件格式。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一览表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密封袋中密封,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投 标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 密封袋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注明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和 “在 2020 年 X 月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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