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培训教材某著名经济咨询公司内训教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脱毛 保毛法 酶法 + 低硫法 酶法 低硫法 酶法 低硫法 3 . 脱灰、软化 CO2法 + 酸法 酸 5 0 % + 铵盐 5 0% 法 酸 3 0 % + 铵盐 7 0% 法 4 . 浸酸鞣制 无盐浸酸 高吸收铬鞣 低盐浸酸 高吸收铬鞣 或少铬鞣法 铬鞣废液浸酸 少铬鞣法 5 .复鞣、染色、加脂 高吸收、无毒复鞣剂 100% 利用 80% 利用 70% 利用 高吸收染料 100% 利用 90% 利用 70% 利用 高物性、可降解加脂剂 100% 利用 80% 利用 60% 利用 6 . 涂饰 水基涂饰原料 ≥ 99% 使用 ≥ 95% 使用 ≥ 90% 使用 甲醛占涂层固定剂总量的百分比 0 ≤ 5% ≤ 10% 三、产品指标 1 .包装 天然物料织物、可降解合成织物或可回收合成织物 2 .产品合格率( % ) 99 98 97 四、污染物产生指标 1 .废水产生量 ( m 3 /t 盐湿皮) 45 50 60 2 . C OD 产生量 ( k g/t 盐湿皮) 60 100 140 五、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1 .原皮废料 全部回收利用 ≥ 90% 回收利用 ≥ 80% 回收利用 2 .废毛 全部回收利用 ≥ 90% 回收利用 ≥ 80% 回收利用 3 .革灰 全部回收利用 ≥ 90% 回收利用 ≥ 80% 回收利用 4 .革坯边角 全部回收利用 ≥ 90% 回收利用 ≥ 80% 回收利用 六、环境管理要求 1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2 .环境审核 按照制革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审核;按照IS O 1 4 0 0 1 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 按照制革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了审核;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原始记录及统计数据齐全有效 按照制革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了审核;环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统计数据基本齐全 3 .废物处理处置 对一般废物进行妥善处理;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 .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有原材料质检制度和原 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对能耗、水耗有考核,对产品合格率有考核,各种人流、物流包括人的活动区域、物品堆存区域、危险品等有明显标识,对跑冒滴漏现象能够控制 5 .相关方环境管理 对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等提出环境管理要求 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一)为什么要制定 《 清洁生产促进法 》。 ( 1)是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选择; ( 2)是对环境末端治理战略的根本变革; ( 3)是应对入世挑战,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途径 ; ( 4)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必须的。 (二)为什么称为 《 清洁生产促进法 》。 清洁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应当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是企业通过生产过程控制,从源头削减污染,以实现更清洁的生产,它不完全属于政府监督的范畴。 《 清洁生产促进法 》 以对清洁生产进行引导、鼓励和支持保障的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不侧重直接行政控制和制裁,这是称为“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原因。 (三)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中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应当定期检查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洁生产的推行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 (四)推行清洁生产的财政政策: ( 1)各级政府应优先采购或者按国家规定比例采购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并应通过宣传、教育等措施,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这些产品; ( 2)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 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3)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中安排资金,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削减污染物的符合规定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 4)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经济组织通过金融市场、政府拨款、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社会捐款等渠道依法筹集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投资基金。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及实施清 清洁生产的中小型企业,可以向投资基金经营管理机构申请低息或无息贷款; ( 5)列入国家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项目,国家给予资金支持;城市政府可将城市维护费用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国家征收的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防治; ( 6)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五)推行清洁生产的税收政策: ( 1)所得税优惠:对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原料进行生产的,在 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 2)增值税优惠: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 如对以煤矸石、粉煤灰和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以及利用废液、废渣提炼黄金、白银等免征增值税; ( 3)建筑税优惠:建设污染源治理项目,在可以申请优惠贷款的同时,该项目免交建筑税; ( 4)关税优惠:对城市污水和造纸废水部分处理设备等实行进口商品暂定税率,享受关税优惠; ( 5)消费税优惠: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 30%的消费税; 以上各税收减免优惠,需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 (六)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 : 我国的节能、节水产品标志由国家经贸委组织实施,环境标志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实施。 (七)为什么要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污染严重企业通常指那些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和依据区域污染源调查,企业污染负荷排在前列的企业,这些企业是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主要污染源。 按照《 清洁生产促进法 》 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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