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标准(试行内容摘要:
17 专项施工方案 或监测方案 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的。 已施工的,责令局部停工, 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 、监测 等单位改正 ;未施工的,责令 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 、监测 等单位改正。 无基坑监测报告,或监测结果有异常且未采取措施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无监理检查、监理通知和反馈等相关记录的, 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无验收记录,或 签章 不完整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基坑 支护形式不 符合要求 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未设置截、排水措施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 符合要求 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1未按施工方案分层均匀开挖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1无临边防护措施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1导墙设置不 符合 设计 或 施工方案要求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备注 当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属于下述情况(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按进行 监督 抽 (检) 查并填写本表。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工程。 当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属于下述情况(即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应进行 监督 抽 (检) 查并填写本表。 ( 1)开挖深度超过 4m(含 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工程。 责令相关责任人改正的,违法违规事实在抽 (检) 查记录中必须详细说明。 注: 根据现场 抽 (检) 查情况,在 抽 (检) 查记录 相应的“ □ ”上打√; 抽 (检) 查 过程中发现 抽 (检) 查记录 中未列出的情况,在“ 其他情况 ”内填写。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18 表 E2 建筑边坡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 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抽 (检) 查 时间 形象进度 抽 (检) 查 具体部位 写明单位工程名称、建筑边坡高度 抽 (检) 查内 容 (重点) 一、安全行为 重大危险源网上登记 专项施工方案及监测方案 专家论证 建筑边坡监测报告 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相关记录 验收记录 二、安全实体 边坡支护形式 排水措施 坡顶堆载 抽 (检) 查方式 对照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标准等检查责任主体行为 现场检查 抽 (检) 查记录 1 重大危险源网上登记 有重大危险源网上登记 □ 无重大危险源网上登记 □ 2 专项施工方案 有专项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且签章符合规定 □ 无专项施工方案或监测 方案,或签章不符合规定 无专项施工方案 或监测方案 □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未签章 □ 其他情况 3 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并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 □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 □ 4 建筑边坡监测报告 有建筑边坡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无异常或监测结果有异常且采取措施。 □ 无建筑边坡监测报告,或监测结果有异常且未采取措施。 □ 5 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检查记录 有 监理检查、监理通知和反馈等相关记录 □ 无监理检查、监理通知和反馈等相关记录 □ 6 验收记录 有验收记录,且 签章 完整 □ 无验收记录,或 签章 不完整 无验收记录 □ 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主体未签章 □ 19 其他情况 7 边坡支护形式 边坡支护形式 符合设计要求 □ 边坡支护形式不 符合设计要求 □ 8 排水措施 有设置排水措施 □ 未设置排水措施 □ 9 坡顶堆载 坡顶堆载距离 符合要求 □ 坡顶堆载距离不 符合要求 □ 处理意见 无重大危 险源网上登记,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等单位改正。 无专项施工方案或监测方案, 已开始施工的,责令局部停工;未开始施工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 、监测 等单位改正。 专项施工方案或监测方案签章不完整的, 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 、监测 等单位改正。 专项施工方案 或监测方案 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的。 已施工的,责令局部停工, 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 、监测 等单位改正 ;未施工的,责令 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 、监测 等单位改正。 无建筑边坡监测报告,或监测结果有异常且未采取措施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无监理旁站、监理通知单和反馈等相关记录的, 责令建设 (代建)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无验收记录,或 验收记录签章 不完整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边坡支护形式不 符合要求 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未设置排水措施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坡顶堆载距离不 符合要求 的,责令建设 (代建) 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改正。 备注 当施工现场建筑边坡工程属于下述情况时,应进行 监督 抽 (检) 查并填写本表。 建筑物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施工所形成的高度超过 8m 的边坡工程;或虽未超过规定高度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边坡工程。 责令相关责任人改正的,违法违规事实在抽 (检) 查记录中必须详细说明。 注: 根据现场 抽 (检) 查情况,在 抽 (检) 查记录 相应的“ □ ”上打√; 抽 (检) 查 过程中发现 抽 (检) 查记录 中未列出的情况,在“ 其他情况 ”内填写。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 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20 表 E3 外 脚手架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 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抽 (检) 查 时间 形象进度 抽 (检) 查 具体部位 请写明抽 (检) 查的单位工程 (幢号 )名称、楼层、轴线号 抽 (检) 查 内容(重点) 一、安全行为 重大危险源网上登记 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 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相关记录 验收记录 二、安全实体 架体基础处理 (落地扣件钢管脚手架 ) 立杆间距 (扣件钢管脚手架 ) 纵横 水平 杆设置 (扣件钢管脚手架 ) 连墙件 设置 (扣件钢管脚手架 ) 剪刀撑设置 (扣件钢管脚手架 ) 1架体变形情况 (扣件钢管脚手架 ) 1悬挑架基础设置 (型钢悬挑钢管脚手架 ) 1主框架与水平梁桁架设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附着支承设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防坠落装置设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防倾覆装置设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升降机构与同步控制系统(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架体构架搭设(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抽 (检) 查 方式 对照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标准等检查责任主体行为 现场检查 抽 (检) 查 记录 1 重大危险源网上登记 有重大危险源网上登记 □ 无重大危险源网上登记 □ 2 专项施工方案 有专项施工方案,且签章符合规定 □ 无专项施工方案,或签章不符合规定 无专项施工方案 □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未签章 □ 其他情况 3 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并按专家组论证报告修改完善 □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组论证报告修改完善□ 4 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相关记录 有监理旁站、监理通知单和反馈等相关记录 □ 无监理旁站、监理通知单和反馈等相关记录 □ 5 验收记录 有验收记录, 且 签章 完整 □ 无验收记录, 或 签章 不完整 21 无验收记录 □ 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主体未签章 □ 其他情况 6 架体基础处理 架体基础处理 符合 方案和规范要求 □ 架体基础处理不 符合 方案 或 规范要求 架体基础未平整夯实并进行硬化处理 □ 架体基础明显开裂或沉降变形 □ 其他情形 7 立 杆 间距 立 杆 间距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 □ 立 杆 间距普遍不符合方案或规范要求 □ 8 纵横 水平 杆设置 纵横 水平 杆设置 符合 方案和规范要求 □ 纵横杆 水平 设置普遍不 符合 方案 或 规范要求 纵横 水平 杆间距普遍大于方案和规范要求 □ 普遍未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 立杆接头除顶层顶部外, 纵横水平杆 普遍 未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 其他情形 9 连墙件设置 连墙件设置 符合 方案和规范要求 □ 连墙件设置普遍不 符合 方案 或 规范要求 连墙件普遍未采用刚性连 墙件 □ 连墙件设置普遍数量少、间距大 □ 其他情形 10 剪刀撑设置 剪刀撑设置 符合 方案和规范要求 剪刀撑设置不 符合 方案 或 规范要求 □ 全立面未连续设置剪刀撑 □ 其他情形 11 架体变形情况 架体无倾斜或变形 □ 架体有明显倾斜或变形 □ 12 悬挑架基础设置 悬挑架基础设置 符合 方案和规范要求 □ 悬挑架基础设置不 符合 方案 或 规范要求 悬挑梁未使用高度超过 160mm 的双轴对称 型钢 □ 悬挑梁留置在建筑物内的留置长度不小于其悬臂长度的 倍 □ 沿建筑物交圈所有立杆,未满设悬挑梁 □ 超长悬挑梁(悬挑长度超过两米)没有专项技术加固措施 □ 预埋件与悬挑梁间隙未使用硬质填充物填满,预埋件与悬挑梁采用压板连接时,压板尺寸偏小 □ 悬挑梁未设置斜拉钢丝绳或钢丝绳未采用法兰螺栓调紧 □ 其他情形 13 主框架与水平梁架的设置 主框架与水平梁桁架设置符合要求 □ 主框架与水平梁桁架设置不符合 要求 竖向主框架非定型加强(螺栓连接或焊接)的格构式结构或片式框架结构 □ 竖向主框架与水平梁桁架、架体构架不能整体起作用 □ 水平梁桁架整体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 □ 局部采用钢管脚手架形式搭设的水平梁桁架未进行加强 □ 主框架与水平梁桁架各节点轴线未汇交于一点。 □ 8m,与架体高度乘积大于 110 平方米 □ 22 其他情况 13 附着支承 附着支承性能与设置 符合设计要 求 □ 附着支承性能与设置不符合要求 每个竖向主框架内能单独承受该跨度全部荷载的附着支承数量少于两个 □ 附着支承与建筑物固定螺栓设置使用单螺栓时,未采取防止扭转的措施 □ 附着支承与建筑物附着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 c10 以上 □ 其他情况 15 防坠落装置 防坠落装置设置符合要求 □ 防坠落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 每个竖向主框架处未设置防坠落装置 □ 防坠落装置未设置在独立附着支承上 □ 其他情况 16 防倾覆装置 防倾覆装置符合要求 □ 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要求 防倾覆装置未用螺栓与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连接 □ 在各种工况下,位于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不少于两套 □ 其他情况 17 升降动力装置 升降动力装置符合要求 □ 升降动力装置不符合要求 升降动力装置采用手拉葫芦,使用环链慢速电动葫芦时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重量不小于 5 吨 □ 升降动力装置未采用同一型号、同一批次的产品 □ 升降动力装置中控台无自动荷载控制功能 □ 其他情况。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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