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煤电能源集团公司运营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后一个月内送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档。 16 第十九条 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鉴别。 属于归档的材料应内容真实,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填写规 范、手续完备。 第二十条 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情况予以处理(退回或销毁)。 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销毁。 第二十一条 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 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员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第二十二条 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 16 开型(长 260 毫米,宽 184 毫米)或国际标准 A4型(长 297 毫米,宽 210 毫米)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 2025 毫米装订边,字迹必须是铅 印、胶印、油印、计算机打印或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材料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或者纯蓝色墨水以及复写纸书写。 第二十三条 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在材料送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入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 第六章 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第二十四条 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 (一 )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应做到库房、阅档室、办公室三室分开。 (二 )建立专用档案库房,库房应安装防盗门窗,配置铁质的档案柜、空调、去湿加湿器 、温湿度计、灭火器、灭菌杀虫等设备,办公室应配置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三 )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即“六防”)等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要求: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 5%),库房内不准堆放杂物。 (四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需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电源、开关、门窗);每季度检查一次,查看档案有无霉烂、虫蛀等情况发生;每年年底前,要对保管的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 施,避免“无头档案”和“人档分离”情况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夹的样式、规格,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 17 (一 )查、借阅人事档案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经公司综合办负责人签字,其中查借阅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须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审批,档案管理人员凭审批手续提供档案。 (二 )查、借阅人事档案,均不得涂改、划圈和污损,更不得拆取、增添档案材料。 (三 )查、借阅人员,应严 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 )借阅人事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用后及时送还。 借阅单位对档案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和本人翻阅。 (六 )在查阅完毕或借阅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验收核对,办理注销手续并入库归位。 第二十七条 外单位查阅人事档案须派两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办理查阅手续。 须经被查阅人的单位领导签字审批,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查阅。 第二十八条 查借阅档案者,不得擅自拍摄复制人事档案内容。 需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摘录、复制或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第八章 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九条 员工因工作调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其它原因需要转递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部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出具之日后一个月内办理转递手续。 第三十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档案管理人员接到商调函或调动通知后,方可转递人事档案; (二 )转出的档案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三 )转递档案须填写《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转出的档案加贴封条并盖密封章; (四 )转出的档案须进行登记,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员工本人自带。 (五 )收到转入档案,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退回,若缺少材料应在回执上写明,限期补齐缺失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重新办理。 (六 )转出档案后,一个月未收到转递回执者,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催收,以防丢失。 避免产生“无头档案”。 第九章 收集归档纪律 18 第三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 作的监督和检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确保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二条 在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员工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 )不准以任何借口涂改、伪造档案材料; (二 )不准将应归档的材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拖延归档。 (三 )不准将本规定所列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擅自归档。 (四 )不准将虚假材料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归入档案。 (五 )不准私自、指使或者允许他人抽取、撤换或销毁档案材料。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员工人事档案材料 收集归档工作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档案工作人员参与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并不得继续从事人事档案工作。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XX 能源 集团 公司黄岩汇煤矿工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所有劳动者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导致工伤致残获得医疗救治和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和各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XXXX 公司黄岩汇煤矿各部门所有员工。 三、总则 工伤保险及工伤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四、职责 人力资源办公室为主责部门,负责对外的工伤管理和申报、工伤假期工资核算、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出险后期工作、工伤内部调查等工作。 五、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办公室要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 19 保险。 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管 理人员的办理。 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人力资源办公室应对入矿员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入职公司后经科学诊断证实因工作原因患上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 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相对路线或上班下班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酗酒导致伤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办公室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涉及公 安、交警部门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 发生伤患情况,应立即护送受伤人员到附近医院就诊。 各队组负责人为出现工伤事故时的第一指挥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因客观情况无法到达现场的,由现场最高职务人员负责指挥工伤人员的救治和处理。 工伤申报: 在所辖范围内,所管辖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提交材料如下: 主管人员填写“关于 XXX 员工工伤确认的请示报告”; 20 员工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病历; 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费用结算明 细表; 交通、伙食费用原始单据。 其他应补充材料(如工伤原因、经过、证明、相关发票等等)。 工伤的种类: 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确定为工伤后,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两种情况。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补偿标准及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注:①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 ②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 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三十。 员工因工作原因而与公司以外的人、物发生冲突后导致工伤,所发生的民事、刑事纠纷将由公司委托律师进行处理解决索赔。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住院医疗所发生的费用第一时间从公司的财务中支出。 待保险公司理赔过后进行结算。 1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拒绝治疗和不配合处理、怀有其他居心和目的的; 被判刑正在 收监执行的。 1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其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条例处理,调解不成的,按照劳动争议的判决处理。 1工伤的内部申报: 发生事故或出现工伤,无论事故大小或伤情轻重,必须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人力资源办公室。 21 非责任事故伤害的意外工伤由当事人或知情人提供事故经过和处理经过,以“请示报告单”形式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力资源办公室。 1工伤的外部申报和理赔 由人力资源办公室根据发生工伤单位的申报情况,及时向社保机构或保险公司申报并做 好理赔等后续工作。 1奖惩规定 对于发生工伤不及时报告,未有效处理的部门责任人,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记过处理。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证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力资源部申报工伤的,按公司《奖惩管理规定》的条款进行内部处理。 基建、设备仪器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基建、设备仪器档案是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现就基本建设、设备仪器档案资料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建设 (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 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矿基本建设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收集矿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 矿档案室应参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 (三)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 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 收工作。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 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照整理、移交建设单位。 (五)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 ,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总包单位汇总、整理。 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22 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 料。 ,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 (七)凡有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的建设项目,要做好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的图纸、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得到的与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有关的档室资料,均应交档案室统一管理。 档案室要加强提供利用的手段和措施,保 证使用。 (八)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九)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必须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经过保管主管部门和公司档案鉴定委员会鉴定、审批、登记造册后方可处理。 保密的档案资料应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十)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工程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要根据国家对编制竣工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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