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标准内容摘要:

20 分) 专项安全教育活动( 20 分)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设立 心理健康咨询室( 12 分) 《致家长一封信》回收率 100%( 20 分) 检查学校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学校网络、广播站、电子屏宣传内容标语留档材料照片,缺一项扣 2分 计划和总结,每项 3 分 5 分钟安全教育计划,教案,学校每天教育记录,缺一天扣 3 分 每学期不少于 2 次,检查讲课稿和照片,每次 3分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材料 、照片等、班会教案、国旗下讲话稿,缺一项教育扣 5 分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 法制宣传日”开展情况,缺一项扣 5 分 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心理健康咨询记录,每项 4 分 回执统计表等有关资料,每年至少 6 次,缺一次扣 5分 125 4 考评 类别 考核 指标 考 评 内 容 评 分 要 求 考评分 自评分 考核分 二 安全 管理 工作 落实 830 分 安全培训 40 分 学校主要 负责人和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参加安全培训( 10 分) 全员安全培训( 10 分) 学校安全专干参加安全培训( 15 分)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5 分) 培训通知、培训结业证书,没有培训佐证材料不得分 教职工参加安全培训通知、签到表、讲课稿、培训笔记照片等,没有培训佐证材料不得分 培训通知、培训结业证 3 分、参加市教育局季度视频会议,缺一次扣 3 分 培训通知、培训证书,没有培训佐证材料不得分 安全条件 240 分 校舍建筑符合安全标准( 40 分) 学校建筑物不租借作从事有害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符合租借条件的应签订合同,合同中有安全和治安管理条款( 10 分) 新建、改建、扩建校内的建筑物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 10 分) 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30 分) 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公共疏散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5 分) 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 100%安装技防系统( 20 分) 设立治安岗或警务室( 5 分) 校门口值班室有外线电话和紧急报警按钮( 5 分) 电气设备和临时电线架设符合电气规程标准 ,配电房安全用具齐全且定期检验合格( 10 分)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鉴定或校验( 5分) 提供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及附属建筑规划、立项、施工许可证、监理、竣工验收、及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等材料或提供每幢校舍的安全质量监定报告书,缺一项扣 3分 提供产权证、租借合同、租借经营方的有关证照,不符合租借条件而租借的不得分;没签合同或合同没签安全和治安管理条款的不得分;租借经营方没有合法的有关证照不得分。 “三同时”有关材料,没有材料的不得分 消防设施配置平面图及台帐 10 分,没 按国家建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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