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教程内容摘要:

2)人的原因。 物的原因是指由于设备、环境不良所引起的;人的原因则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 其次, 事故的间接原因有五项, 列举如下: ( 1)技术的原 因 包括:主要装置、机械、建筑物的设计,建筑物竣工后的检查、保养等技术方面不完善,机械装备的布置,工厂地面、室内照明以及通风、机械工具的设计和保养,危险场所的防护设备及警报设备,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所存在的技术缺陷。 ( 2)教育的原因 包括:与安全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及其安全运行方法无知、轻视、不理解,训练不足,坏习惯,没有经验等。 ( 3)身体的原因 包括身体有缺陷,例如头疼、眩晕,癫痫病等疾病,近视、耳聋等残疾,由于睡眠不足而疲劳,酩酊大醉等。 ( 4)精神的原因 包括:怠 慢、反抗、不满等不良态度,焦躁、紧张、恐怖、不和、心不在焉等精神状态,偏狭、固执等性格缺陷,以及白痴等智能缺陷。 ( 5)管理的原因 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安全的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人事配备不完善,劳动意志消沉等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说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外乎上述五个间接原因中的某一个,或者某两个以上的原因同时存在。 实际上,这些原因中要数( 1)、( 2)及( 5)项原因占大部份,( 3)及( 4)项原因比较少。 换句话说,技术、教育及管理这三个原因占大部份,可以说这三项是极其重要的事故 原因。 除此之外,还必须考虑以下原因: ( 6)学校教育的原因 由于小学、中学、大学等教育组织的安全教育不彻底。 ( 7)社会或历史的原因 由于有关安全的法规或行政机构不完善,社会思想不开化,产业发展的历史过程等。 因此,上述的( 6)和( 7)两项原因由来是很深远的,要有针对性地直接提出对策是困难的。 但是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同样是防止事故的重要问题。 在( 1)~( 7)这些间接原因中,可进 — 步分为两类,( 1)~( 4)为二次原因,( 5)~( 7)为基础原因。 在二次原因中,( 1)是技术方面的原因,( 2)~( 4)是 人的原因。 在基础原因中,( 5)是在企业内处置的原因,( 6)和( 7)是需要进一步在社会上广泛解决的原因。 如上所述,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可按下述连锁关系理解 事故的经过: 损失←事故← 1 次原因(直接原因)← 2 次原因(间接原因)←基础原因 关于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种组合关系: (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物的原因 —— 技术的原因 物的原因 —— 教育的原因 物的原因 —— 管理的原因 人的原因 —— 技术的原因 人的原因 —— 教育的原因 人的原因 —— 管理的原因 如果去掉其中任何一个原因,就切断了这个连锁,就能够 防止事故的发生,这就叫做实施防止对策。 因此像上面所叙述的那样,要选定适当的防止对策,取决于正确的事故原因分析。 即使去掉了直接原因,只要间接原因还残留,同样不能防止直接原因再发生。 所以,作为最根本的对策,应当分析事故原因,追溯到 2 次原因和基础原因,并深刻地研究之。 这里要强调指出,“不注意”常常是事故形成原因的遁词,但是这只不过是漫不经心及逃避责任,以至出现“不注意”这个词。 正确地分析事故原因时是不能使用的。 (四)选择对策的原则 在前述各种原因中, ( 1)技术的原因,( 2)教育的原因以及( 5)管理的原因, 这三项是构成事故最重要的原因。 与这些原因相应的防止对策为( 1)技术对策,( 2)教育对策以及( 3)法制对策。 通常把技术( Engineering)、教育( Education)和法制( Enforcement)对策称为三 E 安全对策,被认为是防止事故的三根支柱。 通过运用这三根支柱,能够取得防止事故的效果。 如果片面强调其中任何一根支柱,例如强调法制,是不能得到满意的效果的,它一定要伴随技术和教育的进步才能发挥作用,而且改进的顺序应该是( 1)技术、( 2)教育、( 3)法制。 技术充实之后,才能提高教育效果;而技术和教育充实 之后,才能实行合理的法制。 ( 1)技术对策 技术的对策是和安全工程学的对策不可分割的。 当设计机械装置或工程以及建设工厂时,要认真地研究、讨论潜在危险之所在,预测发生某种危险的可能性,从技术上解决防止这些危险的对策,工程一开始就把它编入蓝图,而且像这样实施了安全设计的机械装置或设施,要应用检查和保养技术,确实保障原计划的实现。 为了实施这样的根本的技术对策,应该知道所有有关的化学物质、材料、机械装置和设施,了解其危险性质、构造及其控制的具体方法。 为此,不仅有必要归纳整理各种已知的资料,而且要测定性质未知的 有关物质的各种危险性质。 为了得到机械装置安全设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还要反复进行各种实验研究,以收集有关防止事故的资料。 也可以说,这些正是安全工程学这门学科体系健全发展所必需的条件。 ( 2)教育对策 教育作为一种安全对策,不仅在产业部门,而且在教育机关组织的各种学校,同样有必要实施安全教育和训练。 安全教育应当尽可能从幼年时期就开始,从小就灌输对安全的良好认识和习惯,还应该在中学及高等学校中,通过化学实验、运动竞赛、远足旅行、骑自行车、驾驶汽车等实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另一方面,培养教师的单位必须培养能 在学校担任安全教育的教师。 作为专门教育机关的工业高等学校、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或大学工程部,对将来担任技术工作的学生,应该系统地教授必要的安全工程学知识;对公司和工厂的技术人员,应该按照具体的业务内容,进行安全技术及管理方法的教育。 ( 3)法制对策 法制对策是从属于各种标准的。 作为标准,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外,还有学术团体编写的安全指针和工业标准,公司、工厂内部的工作标准等。 其中, 强制执行的叫做指令性标准,劝告性的非强制的标准叫做推荐标准。 法规必须:具有强制性,如果规定过于详细,就会使某些工程适合其规 定,而其他的工程则不适合,势必妨碍生产;其结果是,只有盛行最低标准的法规,可以适用于所有的场合。 勿需置疑,应该遵守法规,实际上如果不实行上述法规,则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这一点必须充分牢记。 换言之,这说明除指令式法规外,大量的推荐式标准也是必需的。 综上所述,选择防止事故的对策时,如果没有选择最恰当的对策,效果就不会好。 最适当的对策是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来的。 原因分析的结果与只把直接原因作对象的对策相比;以三次原因及基础原因为对象的对策是根本的对策,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选定以基本原因为对象的对策。 更重 要的是必须尽量迅速地、不失时机地、确实地实行选定的对策。 (五)危险因素防护原则 1. 消除潜在危险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实质是面向科学进步的,它以某种形式的出现,就可消除人周围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从而保证最大可能的安全。 安全技术的任务之一就是研制出适应具体生产条件下的确保安全的装置,或称故障自动保险的或失效保护( failsafe)装置,以增加系统的可靠性。 即使人已因不安全行动而违章操作,或个别部件发生了故障,也会由于该安全装置的作用而完全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2. 降低潜在危险因素数值的原则 这一 原则可提高安全水平,但不能最大限度地防护危险因素。 实质上该原则只能获得折衷的解决办法。 例如:在人 — 物质(环境)系统中,不象人 — 机系统那样易于装上 failsafe 系统,如室外作业或环境中存在着化学能的有害气体,这就要从保护人的角度,减少吸入的尘毒数量,加强个体防护。 这称之为第二位的 failsafe。 3. 距离防护原则 生产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作用,依照与距离有关的某种规律而减弱。 许多因素的这一性质可以很有效地加以运用。 例如对放射性等致电离辐射的防护,噪声的防护等均可应用距离防护的原则来减弱其危害。 采 取自动化和遥控,使操作人员远离作业地点,以实现生产设备高度自动化,这是今后的方向。 4. 时间防护原则 这一原则是使人处在危险和有害因素作用的环境中的时间缩短至安全限度之内。 5. 屏蔽原则 这一原则是在危险和有害作用的范围内设置障碍,以保障人的防护。 障碍分为机械的、光电的、吸收的(如铅板吸收放射线)等等。 6. 坚固原则 这个原则是与以安全为目的,提高结构强度相联系的,通常称之为强度安全系数。 例如起重运输的钢丝绳,坚固性防爆的电机外壳等。 7. 薄弱环节原则 与上述原则相反,利用薄弱的元件,当它们在 危险因素来达到危险值之前已预先破坏,例如保险丝,安全阀等。 8. 不予接近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使人不能落入危险和有害因素作用的地带,或者在人操作的地带中消除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落入。 例如安全栅栏等。 9. 闭锁原则 这一原则是以某种方法保证一些元件强制发生相互作用,以保证安全操作。 例如防爆电器设备,当防爆性能破坏时则自行断电,提升罐笼的安全门不关闭就不能合闸开启等等。 10. 取代操作人员的原则 能消除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条件下,为摆脱不安全因工人的危害,可用机器人或自动控制器来代替人。 1l. 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则 以主要系统及其组成部分的人为目标,运用组织和技术,如光、声信息和标志,不同颜色的信号,安全仪表,培训工人等,应用信息流来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节 安全管理十项公理 一、防止伤亡事故的三个基本原则 1.建立与维持兴趣 :要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必须提高领导、专业人员、安全工程师、工人等的认识与自觉性,有为职工的安全健康而努力工作的兴趣,我们称之为事业心。 此外,还要持之以恒,有为发展劳动保护科学,为人民谋福利而奋斗终生的决心。 2.寻找事实 :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工伤事故的本质原因,预测不安全因素。 3.根据事实采取行动 :针对不安全因素的规律,运用控制技术,采取预防措施和补救行动,以防止类似事故重演,做到安全生产。 二、伤害是事故的一种严重后果,无伤害事故也是意外事件,意外事件的造成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动作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 三、人的不安全动作,即人的失误是大部分工伤事故的直接原因,这涉及行为科学。 四、人在遭受伤害之前曾有多到千万次曾暴露于不安全因素之中,严重伤害大部分是偶然事件,但有多次隐患或无伤害事故或未遂事故为前兆。 事故的分析证明,每一意外的不幸事件有可能产生伤亡,但许多其他类似的意 外事件却不产生伤害(未遂事故),从伤亡事故的概率上观察,涉及同一工人的 330 件同类的意外事件中,有 300 件未产生伤害, 29 件产生轻微伤害, 1 件产生了重伤。 图 21 表明了此项研究的结果。 图 21 表示的 1:29:300 的比例,显示发生于同一个人的 330 件相似的意外事件中, 300 件未发生伤害,发生过 29 次轻微伤害,只有 1 件产生重伤。 平均情况下,重伤可由最先一事件或一群事件中任何一事件产生。 在三角形下面的矩形底层中,有一些数以千万计的不安全实例和不安全情况。 图 21 在幸免伤害的 300 件未遂事故中,该工人遇到了如下的情况:他在溜滑的地板上失去平衡几乎跌倒,但因抓到附近一根柱子而幸免:另一次他虽实际跌倒,但倒在软的泡沫塑料堆上也未受伤;有一次他被飞来的砂轮碎片打在穿棉衣的身上,未受伤害;最后终于被车床切屑击伤了眼睛,造成了重伤。 事实明确指出,重伤并不常是一连串事件中的第一个意外事件,也许是最后事件的结果所造成,或许发生在任何中间点。 上述 300: 29: 1 的比例只是一个统计例,实际的比例,由于缺乏轻伤、微伤的资料,由于无伤害的事件更无数据之可言,故而很难用数学的概率统计。 确定无伤害、轻伤 与重大伤亡事故的比例,可用下述两例说明: 例 ,跌坏膝盖骨,造成重伤。 他每次弄湿一大块地板而不擦干,已成了习惯达六年之久。 此人的滑倒几乎经常发生。 计算比例为 1800: 0: 1。 例 5 寸宽的皮带挂到 24小时旋转的皮带轮上,因未用拨皮带的杆,且站在摇动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宽大长袖的工作服,终于被皮带轮绞在上面碾死。 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他这种上皮带的方法每天使用已有数年之久。 查阅四年的病志(急救上药记录),发现他曾有33 次手臂擦伤的治疗处理。 其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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