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取样工作手册培训课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估)算独立费中专项编列,实施时不足部分可在基本预备费中解决。 14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 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 一、强化质量检测资质监管、规范质量检测市场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监管,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或委托的检测机构资质均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项目法人批准并报相关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15 (一)承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必须是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 ,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批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 (二)承担非水利工程类的其他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必须是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 ,并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检测单位。 (三)鉴于目前我市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较多,水平参差不齐,为确保工程质量,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检测工作宜委托给政府检测单位承担。 (四)同一项目可委托几家符合资质的检测单位,但同一质量检测项目只能选取一家检测单位。 (五)个别非常规检测项目(参数)如无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可委托其他检测单位或科研机构检测,但应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同意。 16 二、加强质量检测管理,搞好自检、平行检验和对比检测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的平行检验及项目法人的对比检测工作,未经检验合格或检测频度及数量未达到规范要求的不得予以验收。 17 (一)施工单位应编制质量检测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经项目法人批准后报相关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二)监理单位应编制平行检测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后报相关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平行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施工按规程规范要求的自检数的 3%,土方试样不少于 5%)。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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