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之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资料汇总【实惠精品】内容摘要:

资源的知识,使我们懂得如何开发利用土地以及良好的管理办法。 当然,如果不树立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识,通过接受教育而获取的知识与技术,有可能使我们增强了破坏土地资源,或掠夺式经营土地的能力。 3.政府与政治制度。 政府及其作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特别是经济制度,更是运转在政府的基础上。 政府与政治制度对土地利用的影响由来已久,十分显著,而且是多方面的。 其中两点是重 要的。 ( 1)政府的政策与管制 ( 2)政府的组织体制 4.法律。 影响土地利用与权利的法律无计其数,其中,最主要的是宪法对财产权的保障。 而其他各层次各领域的法律规定也会影响到土地的取得、权利登让、租赁及他项权利的设定等。 另外,法律的规定也影响到土地财富的分配与再分配、土地契约的履行、损害的赔偿等。 法律是对土地利用影响最为直接和广泛的制度因素。 5.风俗习惯。 风俗习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如人们对食物的偏好影响着农地利用结构,对住宅的不同偏好,影响着市地商地产的开发。 而不动产的遗赠、租赁 等更是明显地受制于风俗习惯。 6.宗教。 宗教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宗教团体本身拥有土地或不动产,并从土地上获益;二是宗教信仰对土地利用的态度与行为产生直接影响。 如一些部落禁忌决定了特定区域土地利用的方向或方式;中国人的风水观对土地开发位置与利用方式选择影响甚广。 而西方宗教中善良管理人( stewardship)的观念,也利于倡导人善待地球上的万物,从而成为现代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思想的来源之一。 联系 Q709604208 获取 2020 年土地估价师:土地利用地域分工的原则 土地利用地域分工的原则 由于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工以及和其他的生产要素一起,体现了比较利益原则,因此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工对一切的经济活动和各种产业均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由于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工首先是考虑了土地的自然因素条件,因此对于农业土地利用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更多的举例和解释) 农业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工可以根据比较利益的程度大小的不同,区分为以下的四个原则: 1.绝对有利的地域分工原则 2.相对有利的地域分工原则 3.优势最大和劣势最小的分工原则 4.特种土地特殊利用的地域分工原则 2020 年土地估价师:土地利用与人地关系调整 土地利用与人地关系调整 土地利用是人们根据土地资源的特性功能和一定的经济目的,对土地的使用、保护和改造,其本质是人与土地的关系,即人与土地发生的内在联系。 在人地关系中,人是人地关系中的主体,是主导性的因素,人的主导作用决定着人地关系的性质及其发展趋势;土地是人地关系中的客体,它提供人类从事一切生产和生活活动的物质源泉。 人与土地结合为一体,构成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随着人类环境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思潮的发展,一种新的哲学思想逐渐 产生,这就是将人看作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们要长期生存下去,就应同自然保持一种伙伴关系。 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土地伦理,即土地是人类的伙伴。 人地关系的形成与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人类土地利用的可持续程度。 加强对土地持续利用问题的研究,从人地关系的动态发展着眼,在时间上、空间上综合考虑人地关系的相互作用,保证人地关系协调发展。 2020 年土地估价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 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 2020】 284 号) 联系 Q709604208 获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2020〕 3 号),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部统一整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和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系统,建立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监管系统)。 现就部署运行监测监管系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监测监管系统是构建统一的建设用地动 态监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 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部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主要负责数据整理分析与报告编制,开展实地核查和政策执行情况评估,负责中国土地市场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部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系统软件开发及应用、数据传输、存储、管理并提供使用等相关工作。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负总责。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测监管系统的全面有效运行,并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核查和定期评价分析。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关键,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 负责相关信息采集和录入,对于土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并实时更新监测监管信息,定期对当地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统筹人员和经费安排,做到 “专人、专线、专机 ”。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监测监管系统操作运行、数据审核、分析报告评审、保密安全、人员上岗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监测监管系统高效、安全、规范运行。 二、全面实施,规范运行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县级以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全面运行监测监管系统。 凡已开通国土资源主干网的市、县,通过主干网录入相关信息;尚未开通国土资源主干网的市、县,通过互联网录入相关信息。 对于坐标等涉及保密的信息,只可通过国土资源主干网进行传输。 在国土资源主干网全面开通之后,全部转由国土资源主干网运行。 不同网络环境的数据整合处理后相关指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开发布。 原有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系统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同时废止。 历史数据经过技术处理直接导入监测监管系统。 对于各地已经开发并运行的相关管理系统,要在保证监测监管系 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做好与数据库对接及数据转换工作。 监测监管系统的内容涵盖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市场交易、收购储备、集体建设用地等多项业务。 实现了由土地来源到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市场交易等过程的动态跟踪监管。 各地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整理、录入、分析和发布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信息,确保监测监管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一)供地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地结果等信息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发布; (二)土地储备信息应在纳入土地储备后 7 个工作日内录入; (三)土地供应信息通 过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由系统自动提取; (四)对交地、开工、竣工、土地闲置认定及处置、竣工验收等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信息,必须根据不同阶段实际监测的结果实时录入; 联系 Q709604208 获取 (五)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信息等应在实际发生后 7个工作日内录入。 三、突出重点,加强分析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邵门要充分运用监测监管系统,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定期对供地总量、结构、价格、变化趋势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实时跟踪研究社会热点和焦点 问题,形成对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分析报告,提出应对市场供求变化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建议。 省级和 84 个重点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编写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报告,并于次季度 10 日前报部。 四、强化监管,确保落实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建章立制,周密部署,落实任务。 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对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效果。 各省要将监测监管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国 上资源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部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国土资源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定期对各地监测监管系统运行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对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或发现虚报、瞒报的,部将通报批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部电子政务系统将暂停受理该省(区、市)用地预审和用地申报。 2020 年土地估价师:土地问题的概念与内涵 土地问题的概念与内涵 当代土地经济学的基础概念与内涵由其分支学科的多元化和专门化发展,已逾越了已有的综合性土地经济通论和既有的分支学科体系,而向不动产 (房地产 )经济领域的专题实证研究发展,因此 有必要把土地经济学的 “土地、人地关系 ”研究向 “土地、人地关系、人地问题 ”的系列基础概念与内涵的更大领域延伸。 1.土地问题 土地问题,顾名思义是有关土地的问题,对土地经济学而言,也就是土地经济学的各种问题 (the problems of land economics)。 土地之所以出现问题,是主要因人与土地结合后人为因素而引起的。 故土地问题的实质是指人地关系失调所产生的问题,是人地关系失调出现的经济问题。 2.土地问题的内涵 ( 1)可从人地关系分为两类:一是,人与土地的直接关系,即土地 利用问题或土地生产问题,这是土地问题的主体。 二是,人与土地的间接问题,即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生产过程中所衍生的人与人的关系,可称为土地分配问题或土地制度问题、土地社会问题。 ( 2)土地问题的形成的基本原因 主要是由于人口增多和相应需求增加而引起,这是最基本而普遍存在的原因。 常由于人们对土地的特性功能认识不足及利用不合理、不得当所直接造成。 与不合理的土地分配和不良的土地制度也是密切相关。 联系 Q709604208 获取 3.土地问题的分类 ( 1)依据人地关系,分为土地利用问题和土地制度问题; ( 2)依 据土地用途分主要分布地区,分为农地、市地问题及主要资源、富集资源开发利用问题; ( 3)依据一国的土地 ——人地关系国情,研究其制约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以我国为例,重点研究的土地问题:一是耕地短缺 , 、耕地总体质量差、后备耕地不足,而人口特别是农村人口仍在增长,人地比重仍在下降,对农业以至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和威协。 二是农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问题。 三是城镇建设用地的利用与管理问题。 总之,必须正视关研究如何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土地问题,为我国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途径。 2020 年土地估价师:土地制度的变迁 制度的变迁( institutional changes) 所谓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可理解为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 由于制度对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制度变迁就成为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1.制度变迁的内在推动力 ── 制度的需求与供给 制度变迁的实现,取决于对更高制度绩效的需求和社会对制度的有效创新的供给。 所谓制度需求,就是在按照现有制度安排,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 如改变现有制度安排,能够获得原有制度下得 不到的利益,从而人们对制度创新产生了要求或需要。 影响制度需求的因素包括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宪法秩序、技术进步与市场规模等。 制度供给,即政治秩序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能力和意愿。 制度创新的供给主要决定于一个社会的各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结构或力量对比。 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包括宪法秩序、制度创新成本、现有知识积累及社会科学知识进步、现有制度格局和惯性以及与文化传统相联系的规范性行为准则。 2.制度变迁的方式 ── 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 制度变迁方式,是指制度创新和主体为实现一定目标所采取的制度变迁形式、速度 、突破口、时间、路径的总和。 ( 1)强制性制度变迁。 即由政府通过法令及法律而强制实行的制度变迁。 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 国家之间以采取强制性变迁制度,一是因为它可以比竞争性组织低得多的费用提供制度性服务,二是国家在制度供给的 “生产 ”上,具有规模经济优势。 ( 2)诱致性制度变迁。 即指制度的创新是由一群(个)人,在得到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得机会时,所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变迁。 其主要特点表现为: ① 自发性,即是一种自下而上、从局部到整体的制度变迁过程。 由于制度转换、替 代、扩散需要时间,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② 盈利性,即只有联系 Q709604208 获取 当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有关创新群体才会推进制度变迁。 2020 年土地估价师:土地制度的概念 制度( institution)的概念 1.我国古代关于 “制度 ”的论述 ( 1)《商君书》中就有这样的论述: “几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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