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复习资料之综合管理实务内容摘要:

总结、综合研究 立卷 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包括登记制度,阅读、接待、呈批制度,交办制度,转办制度,催办制度,回告制度,审查结果制度,答复制度,注销、归档制度,工作总结制度。 八、公文写作  公文的主题和特点 公文主题确定依据: 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文件是确定的直接依据;领导意图是确定的具体要求;工作实践是确定的直接因由。 要求: 正确、集 中、鲜明 表现方法: 题目明旨、开门见山、结尾亮底、片言居要、一线贯通。 公文主题的特点: 主题明确,是文章的灵魂,起着纲领的作用。  公文的结构和特点、形式 公 文结构 主要指公文每一部分的组合及其在公文中的相应位置、书写要求等等。 我国现行公文的结构组成是: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公文份数序号、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刷日期等部分组成。 各组成部分的作用和书写格式。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 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紧急程度:公文的紧急程度应标在公文版心右上角顶格第一行。 公文份数序号:编制份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应标注在公文版心左上角的第一行,顶格标注。 发文机关:标在公文正文之后的右下角。 发文字号:标明发文字号,一是便于统计发文数量,二是便于公文的检索和引用,应标在文件版头发文机关名称的下面,居中排列。 签发人:应标在发文字号的右侧。 公文标题:位于文件正文上端中间的位置。 公文标题“三要素 ”:责任者、事由、文件。 主送机关:标注在文件的标题下面,要顶格写,以示尊重。 正文结构包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部分。 分层标号:一 (一) 1( 1)附件:公文的附件也是正文的组成部分,它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效力。 成文日期:一般标注在公文正文完了之后的右下角,依印章的位置来确定。 确定成文日期的方法:一是一般性的公文,以机关首长签发的日期为准;二是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以会议讨论通过的日期为准;三是法律性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四是联合公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公文生效标 志(用印和签署):用印和签署是证明公文生效的标志。 印章的标识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A 由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应将印章端正、居中压在成文日期的上面。 B 如果是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应将主办机关排在前面,将成文日期拉开,两个印章压 在成为日期上,但两枚印章不能相压。 C 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三个以上的印章时,主办机关排在前面,其他各机关依次排列,压在成文 日期上。 每排最多排三个。 附注:附注通常是指公文的发放范围以及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主题词:主题词是采用规范化的词语对公文的主要内容和归属类别的概括,它便于对公文的阅读,也 便于对公文的检索和查询。 抄送机关:抄送机关不是公文的主办单位,不负责对公文的办理。 抄送机关须了解公文的内容,以便于工作中的沟通和协调。 印发机关:印发机关不是指公文的发文机关,而是指文件的印制主管部门,通常是指机关办公室和文秘部门。 公文结构的特点和形式: 结构的特点严谨、完整、匀称、平稳和层次分明、连接自然,形式有串连式、并列式、总分式和综合式。  公文的类型 从文书来源上划分: 1)由本机关、单位制发的; 2)外机关、单位制发的; 3)制发以后在机关、单位的内部使用。 从行文关系上划分 :上行文、下行文、 平行文。 行文指的是一个机关单位给另一个机关单位的发文。 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单位和收文机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亦即由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所确定的机关单位之间的公文授受关系。 机关间的各种行文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 : 同一系统的机关,有上级领导机关和下级被领导机关,上下级机关之间的这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叫做隶属关系。 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一般具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 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是高是低,均没有领导指导和隶属关系,这种关系称之为非隶属关系。 不同系统的同级机关和同一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都属 于平行关系。 ( 1)下行文。 下行文是上级领导机关向所属的下级机关的行文。 可以采取逐级行文 (如批复) 、多级行文 (如决定和通知) 和直达基层组织与群众 (如公告、通告)三种方式。 ( 2)上行文。 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所属的上级领导机关的行文。 可分为逐级行文 (如请示) 、越级行文 (如报告和请示)两 种方式。 ( 3)平行文。 凡是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和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同级机关或者不属于同一系统的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行文,都属于平行文 ,如函、通知。 从公文的制发机关和公文的性质来划分: 1) 法规公文 2) 行政公文 3) 党内公文 4) 报请性公文 5)知照性公文 从公文的保密要求和阅读范围来划分: 绝密件、机密件、秘密件从公文的阅读范围分:公布性公文、保密性公文、内部公文 从公文的使用范围来划分: 分为专用公文和通用公文。 专用公文:是在一定的工作部门和一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而专门使用的公文。 通用公文:是在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中普遍使用的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 (一 )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 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的机关公文种类: (一 )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 )决定用于对重 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三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四 )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 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 )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七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八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十一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 度。 (十二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三 )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四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 公文的格式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眉首部分 眉首部分又称文头部分在行政机关公文首页,置于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 眉首部分通常由公文份数 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构成。 ( 1)公文份数序号。 是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 一 行。 一般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公文。 (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文件要注明密级,不涉及保密内容的普通文件,没有这个项目。 公文需要标识秘密等级,用 3 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 1 行,两字之间空 1 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 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 1 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 “★” 隔开。 ( 3)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时间的限度。 公文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 3 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 1 行,两字之间空 1 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 1 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 2 行。 ( 4)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 “ 文件 ” 组成。 如 “ 省人民政府文件 ” ;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有 25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 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 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 22mm15 mm。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 “ 文件 ” 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又称公文编号,是发文机关同一年度公文排列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如国务院文件 “ 国发 [2020]3 号 ” 中, “ 国发 ” 是发文机关代字, “2020” 是发文年份, “3 号 ” 为文件序号,表明这份文件是国务院在 2020 年度制发的第 3 号文件。 如果一个机关的文 件数量较多,还可以在发文字号中加上一个类别标志,反映文件的业务内容或归宿。 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即可。 发文字号应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 2 行,用 3 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 〔〕 ”插入;序号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001),不加 “ 第 ” 字。 ( 6)签发人。 签发人是指代表机关签发公文意见的领导人姓名。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 1 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 1 字;签发人用 3 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 3号楷体字标 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 1 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 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 4mm。 2.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又称行文部分,这一部分是指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各要素的统称。 主体部分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要素组成。 ( 1)标题。 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 它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下空 2 行,用 2 号 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公文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等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在撰写公文标题时,发文机关名称要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果文件首页有发文机关标识,其标题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 事由是标题的主题部分,应准确、简炼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文种是公文的种类名称,用以概括揭示公文的性质与制发的目的。 公文的标题通常有四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个要素全部具备的公文标题。 二是事由和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 三是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文种两个要素 构成的公文标题。 四是只标明文种的公文标题。 (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负有公文主要处理责任的受文机关。 主送机关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要同时报送另一上级机关,可用抄送形式。 下行文可以有若干机关。 有些公文,如周知性公文可以省略此项。 主送机关的书写位置是:标题下空 1 行,左侧顶格用 3 号仿宋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 3)正文。 正 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用来表达公文的具体内容,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正文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开头部分用简洁的语言写明发文的依据、目的或原因等。 主体部分是正文的核心,主要写明公文的内容或事项,做到重点突出,意见具体、明确,叙述有条理。 结尾部分根据文种和行文关系的不同有不同的写法。 这一部分后面将结合具体文例加以介绍。 公文正文的书写位置是: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 2 字,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 4)附件。 附件是公文的附属材料。 有的附件是一些文字材料,有的附件是实物如照片、图表等, 应当注明所附材料的名称,件数。 附件是为了避免正文过长的内容隔裂而附,对正文起说明、注释、补充、证明和参考作用。 有的公文,附件是文件的主体内容,正文仅起批准、发布和按语的作用。 许多法规性文件就是这样。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 2 字用 3 号仿宋体字标识 “ 附件 ” ,后标全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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