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版一级建造师机电实务word教材——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内容摘要:

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 电力设施保护把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分为:地下电缆、海底电缆、江河电缆三种情况的保护区域。 (1)地下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 (2)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 2 海里 (港内为两侧各 lOOm)处。 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3)江河电缆,一般为不小于线路两侧各 lOOm(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 50m)处,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三、电力设施与建设工程互相妨碍的处理原则 (一)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 相妨碍处理的基本原则 1.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原则。 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的损失。 2.协商原则。 在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时, 双 方有关单位必须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坍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3.在先原则。 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时,优先保护先建设施的利益。 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在建设中发生互相妨碍时,损坏或迁移相应设施时,应依法给予被损坏或被迁移设施单位一次性补偿。 (二)电力设施与公共设旌亘 相妨碍的处理原则 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电力设施时,或电力设施大家论坛 大家学习网 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时,双方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明示二者的处理原则是协商原则。 1.无论哪方设施兴建在前,都必须由矛盾双方主管部门出面协商。 2.双方主管部门协商的出发点是必须遵守《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符合《电力法》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设施建设才可以协商解决,不符合就没有协商的前提。 如某单位,计划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修建电影院,这就违反了在架空 线路保护区不得兴建建筑物的规定,所以就不存在双方协商解决的问题,就得不到批准。 3.矛盾双方主管部门出面协商,达成协议后,才能施工。 4.电力设施在先。 保护区内自然生长和种植的树木、竹子无偿砍伐削剪的原则。 四、电力设施保护区应遵守的规定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应遵守的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施工不仅要明确电力设施保护的基本规定,同时还应明确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打桩或钻探作业的规定,以及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挖土的有关规定。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施工的基本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医内,必 须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1)不得堆放建筑安装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2)不得烧荒、烧建筑安装废弃物、烧窑; (3)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4)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此外,凡是需要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等,根据规定,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的批准,并采取了安全措施后, 方可进行作业或活动。 例如, 1996年 9月 19日北京西部地区大停电事故,就是因为某钢铁公司吊车司机运行不慎所导致吊车吊臂碰到高压线造成变电站跳闸引起,其后果极严重,无论在政治上、外交上、经济上,还是在人民生活及科研上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2.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打桩或钻探作业规定 县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审批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打桩或钻探作业时,要注意两点规定: (1)采桩或钻探作业时的机械振动,对架空电力线路的杆路及其基础是否产生不良影响; (2)打桩或钻探机具的高度,似及打桩或钻探机具一旦倾倒是否会危 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及其拉线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打桩或钻探机具高度的。 3.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取土规定 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在审批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取土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取土范围的规定。 为了防止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遭到破坏,可根据各个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规定在线路杆塔周围多大范围内不得取土。 在划定杆塔周围不得取土的范围时,应将杆塔及其拉线视为统一整体,从这一整体的外缘线起算划出半径,在规定的半径距离内不得取土,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规定的半径以外取土须征得县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的 同意。 各电压等级的杆塔周围禁止取土的范围是: 30kV、 110~ 220kV和 330~ 500kV的范围分别 4m、 5m和 8m。 (2)取土坡度规定。 经县以上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允许取土的范围内取土时,应规定一个最佳取土坡度,即取土后所形成的坡面与地平线之间的夹角,一般不大家论坛 大家学习网 得大于 454,特殊情况由县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另定。 例如,沙地取土时,坡度应当更小一些。 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将杆塔基础掏空或垂直取土的现象发生。 (3)预留通道规定。 取土时必须预留巡视、梭修线路的人员、车辆通行的通道。 目前有些地方在架 空电力线路杆塔附近开挖鱼塘,将杆塔及其基础变成鱼塘中的孤岛,使巡视、检修工作无法进行,对供电安全和电力线路设施的检修是不利的。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应遵守的规定 1.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建筑安装垃圾、矿碴,因为这些物品将影响对地下电缆的维护和事故抢修;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因为这些物品有害于电缆的安全,会造成电力电缆的损坏;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因为它不但直接危害电力电缆的安全,而且也影响对电力电缆的维修和事故抢修。 2.不得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因为这容易挂碰电缆,甚至拉断电缆,使供电中断。 3.不得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因为这容易碰断、挂断、炸断水下电缆,使供电中断,危害公共安全。 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或活动时,要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的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活动。 一般情况下,在电力电缆两侧 Im范围内不应使用机械挖掘,距地面 深度以下不得使用电钻、风镐等,以免损坏地下电缆或危及其安全。 (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施工前提规定 《电力法》第 54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具体内容有: 1.认真进行图纸会审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往往发生在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外,因为规划设计建设项目时,要考虑避开保护区或迁移电力设施。 如无法避开或迁移,则设计的总图要明确标示电力设施保护区的范围,这在图纸会审中要加以注意。 2.编制施工方案 (1)发生在电力设施倮护区内安装作业施工,主要是开挖地下管沟和大件吊装或卸载,以及爆破作业等。 因此,制订施工方案前先 要摸清周边电力设施的实情,如地下电缆的位置和标高,上部架空线路的高度和电压等级,爆破点离设施的距离等,然后编制施工方案。 (2)在方案中应专门制定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写明要求在作业时请电力设施的管理部门派员监管。 (3)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尽量邀请电力管理部门或电力设施管理部门派员参加,以使方案更加切实可行。 (4)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报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五、违反《电力法》规定的处罚 1.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 制清除障碍。 2.在依法划定韵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3.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大家论坛 大家学习网 实施行政惩罚的权力机关是电力管理部门,包括法律、法规和电力管理部门授权的以电力管理部门名义突施处罚的单位。 对行为者的惩罚方式有: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4.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 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咀罚款。 实施行政 惩罚 的权力主体是电力管理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和电力管理部门授权、委托的单位。 行政惩罚的方式有: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5.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烧窑、烧荒、抛荒、抛锚、拖锚、炸鱼、挖沙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惩罚的方式是: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 并 赔偿损失。 6.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电力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惩羁的方式是:责令改正、恢复原状 并 赔偿损失。 7.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H43103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20年 1月 24日国务院令第 549号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决定和文本,自 2020年 5月 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条例》包括总则、特种 设备的生产、特种设 备 的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八章共 103 条。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设施),严格遵 循《条例》,规范有关特种设备各项施工活动,对提高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质量,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作用重大。 本目重点是:掌握特种设备的规定范围,掌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的许可制度,熟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 1H431031 掌握特种设备的规定范围准确理解特种设备的含义、规定范围,对正确执行《条例》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条主要知识点是:特种设备的种类,特种设备确定的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几种特种设备的规定范周和分类。 一、特种设备的种类 《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二、特种设备确定的范围 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 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滑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 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 5. 起重 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6.客运索道。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 7.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三、几种特种设备的规定范围和分类 (一)锅炉 大家论坛 大家学习网 1.范围规定 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 等于 (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有机热载体锅炉。 2.锅炉分类按综合分类,分为: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小型锅炉(包括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小型热水锅炉、小型蒸汽锅炉、小型铝承压锅炉等)。 (二)压力容器 1.范围规定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表压),且压力与容 积的乘积大干或者等于 1. OMPa. 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2.压力容器分类 (1)按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分为: I类 压力容器、Ⅱ类压力容器、Ⅲ类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的类别,根据介质特性、设计压力 p(单位 MPa)和容积 V(单位 L)等因素划分。 (2)按压力等级划分,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户划分为低压( ≤ p,代号L)、中压( ≤ p,代号 M)、高压( ≤ p,代号 H)、超高压(p≥ , 代号 U)4个压力等级。 (3)按压力容器品种划分,分为:反应压力容器 (代号 R)、换热压力容器 (代号 E)、分离压力容器(代号 S)、储存压力容器 (代号 C,其中球罐代号 B)。 (三)压力管道 1.范围规定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类别及其级别划分 (1)长输(油气)管道: GA 类压力管道,分为 GA GA2级; (2)公用管道: GB 类压力管道, 分为燃气管道( GB1级)、热力管道( GB2级); (3)工业管道: GC 类压力管道,分为 GC GC GC3级; (4)动力管道: GD 类压力管道,俞为 GD GD2级。 (四)起重机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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