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属粉末公司企业法律风险及合同管理培训教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诊,医院诊断为 “三株药物高蛋白过敏症”。 其后,陈老汉病情不断反复,于 9月 3日死亡。 陈老汉死后,其妻子、儿女 一纸诉状把三株告到了常德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年,其子陈然之状告三株药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 300万元。 1998年 3月 31 日,湖南常德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责成三株药业集团向死者家属赔偿 ,并没收三株非法 收入 1000万元。 到此时,由于各种原因,常德一案已引起了国内媒体的普遍关注。 18 一审过后,许多新闻媒介进行了广泛报道,并更进一步对三株和管理机制进行了深入剖 析与探讨,一时间沸沸扬扬,谣言四起。 在这一年中, “ 三株口服液喝死一条老汉 ” 这条爆炸性 新闻被二十多家媒体报道。 经销商与消费者纷纷退货索赔,三株口服液及其系列产品的销售 陷入瘫痪状态,这对于三株公司无异是毁灭性一击。 从 1998年 4月下旬开始,三株的全国销售急剧下滑,月销售额从数亿元一下子跌到不足 1 000万元,从 4月到 7月全部亏损,生产三株口服液的两个工厂全面停产, 6000名员工放假回家 ,口服液的库存积压达 2400万瓶,相当市场价值 7亿元。 一审判决后,三株正式员工从 15 万 人减为 2万人,直接损失四十多亿元。 尽管三株提出上诉,最终还是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 1999年 3月 25日, 持续了一年的官司以三株胜诉告终。 但是,法律上的胜诉,却不能挽回三株帝国倾覆的命运 问: 19 启示:三株曾经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避免这个悲剧的发生。 事情开始的时候,原告曾直 接找到三株公司,要求其赔偿 20万元,本来是可以 “ 大事化小 ” 的事件,可三株公司拒绝 了对方的赔偿要求,选择对簿公堂。 这种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事例对企业发展到底有 多大意义呢。 明智的做法是: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危机事件的同时,尽可能采取多种手 段及时化解矛盾。 即便一时半会解决不了,也应在 “ 边谈边打 ” 的过程中寻求解决危机的 最佳方案。 20 操作提示 : 任何类型的法律风险都会造成商机的丧失; 被广泛宣传的法律风险事 项会对企业的商誉带来极大的损害;当这种损害发生时,就会存在另一种风险,公司业 务可能陷入恶性循环。 商誉的损害会使商业伙伴丧失信心,继而引起收入下降,投 资者丧失信心,最后导致股票价值下跌,或者企业破产。 案例三株口服液。 过程控制 贯彻并渗透于公司运作的每个过程,关系到每个部门,甚至每一个岗位。 事先防范做好 了,但过程控制没有做好,同样不行。 对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过程中的控 制,应贯彻并渗透于公司运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以至于每一个人。 21 事后救济 — 案例:建设集团项目经理(包工头)对外购买材料案。 风险:职务行为。 采购经理、销售经理等。 结论: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 22 合同管理及风险应对 一、常用合同 常用的合同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 交易标的; 交易数量; 产品质量; 价款或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常规物料采购的基本条款。 23 常见合同中的共同问题: ( 1)合同签约的表现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则是指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如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案例 : 20xx年 8月 12日,苏州园区某电子公司(简称苏州公司)向广州东莞公司(简称广州公 司)定购大批电子零配件,价值 400万元,准备销往东南亚某国。 合同约定在 20xx年 11月 12 日之前交货,逾期则按合同标的额 15%支付违约金,发生纠纷后任何一方有权诉讼至苏州工业 园区人民法院。 广州公司未能按时交货,苏州公司随即根据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向苏州市工业园 区人民法院要求广州公司支付违约金 60万。 经查,双方没有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而是采取先 由苏州公司在合同上盖章后传真到广州公司,广州公司盖章后再回传苏州公司的形式订立合同 的。 苏州公司的举证材料只有广州公司签章的合同传真件,并无其他书面材料支持自己的诉讼 请求,广州公司对双方的合同关系则不予承认。 问:对苏州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应予支持。 24 法院争议 :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苏州公司提供的传真作为电子证据不属于直接证据, 且无法提供该电子证据的原件,对苏州公司所主张的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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