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高20xx级哲学常识期末复习精品内容摘要:

( 2) 二者相互影响。 整体处于统率的决定地位。 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起决定作用。 ( 3) 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事物之间) [原理内容引申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也可以叫做系统与要素的 关系。 系统是诸多要素相互联系的整体,要素是组成一个整体的相互作用着的部分。 要素与要素之间、系统与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方法论 ]首先树立全局观念,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其次,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反对 ]反对只考虑整体利益、忽视局部利益和只重视局部、部分利益而置整体利益于不顾,把整体和部分割裂开来的错误倾向。 7.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原理 [原理内容 ]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和运动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 ;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 运动离不开物质, 物质是运动的主体,离开物质谈运动,或者离开运动谈物质,都是错误的。 [方法论 ] 物质和运动不可分的原理,要求我们要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看待和分析任何事物,都不能把它看成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在运动中把握事物,不能静止地看问题,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反对 ]既要反对离开物质谈运动的唯心主义观点,又要反对离开运动谈物质的机械唯物主义观点。 8.运动和静止辩证关系的原理 [原理内容 ]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物质是运动的同时,也承认静止 的存在,运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方法论 ]运动和静止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既要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又要看到事物相对静止的存在,坚持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反对 ]反对割裂运动和静止辩证关系的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否认运动绝对性,把世界说成是绝对静止不变的形而上学观点;一是否认相对静上,借口事物的运动变化,把事物说成是不可捉摸的不可知论。 9.事物是变化发展 的原理 [原理内容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和人的认识,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 ]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 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要 与时俱进 ,培养 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反对 ]我们应反对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静止观点(反对形而上学用静止地观点 看问题);破除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抱残守缺和安于现状的旧观念。 注:发展的实质 要理解发展的实质,就要与运动、变化相比较。 运动作为物质的存在方式,是指一般的变化。 而变化则侧重于强调事物在运动中发生的状态乃至性质的改变。 而运动、变化都不能反映出事物运动变化的总体性质和趋势。 发展是一种运动,但不能说运动是发展。 发展是一种变化,也不能说变化就是发展。 发展是带有前进性和上升性的运动和变化,是能表明事物趋向性的变化。 这种变化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 第四课 (一) 概念 (二) 原理 ★ 10.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原理) (事物发展的原因 ) [原理内容 ]: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国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方法论 ]: 它要求我们在观察分析问题时既要看到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充分重视内因,不能忽视外因,对外因作一分为二的分析。 [反对 ]: 反对忽视外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影响,反对否认内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作用。 颠倒内外因的作用;片面看待内外因的作用,把二者割裂开来的形而上学观点。 注:含义: 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和原因。 事物的内部矛盾叫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叫外因。 第一、 所谓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即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发展的基础、源泉和根据。 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由此使双方力量和地位发生变化,从而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它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第二、 所谓发展的条件,是指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制约作 用的各种外部因素。 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和周围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中发展的。 所以,外部因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三、 事物的发展首先是事物本身的运动和变化,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 而事物内部矛盾运动又总是和事物外部的影响分不开的,这种影响是通过加强或削弱矛盾双方的某一方面而表现出来的。 所以说,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看问题基于内外因的辩证关系,我们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必须做到:既要重视内因,又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 点。 第一, 要懂得在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首先要靠自己的主观努力,同时也不能忽视外部环境对个人成长的重要的影响作用。 第二,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又要坚持对外开放。 反对闭关自守和崇洋媚外的错误倾向。 ★ 11.量变和质变关系的原理(事物发展的状态原理) [原理 内容 ]: 唯物辩证法认为,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当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一质变一新的量变一新的质变这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方法论 ]: 要求我们坚持适度原则;不失时机促成飞跃;重视量的积累,还要优化结构。 [反对 ]: 反对不顾分寸、盲目乱干;反对瞻前顾后, 畏缩不前, 贻误时机;反对忽视量的积累和结构优化。 注: ( 1)、含义: 在哲学上,把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叫做量变;而把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叫做质变。 ( 2)、 这里要注意量变引起质变的两 种情形(特别是第二种性形)一是数量的增减引起的质变,二是事物构成成分在结构和排列顺序上的不同而引起的质变。 ( 3) 第一、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看事物变化是否超出了一定的“度”。 “度”是一定事物保持其质的规定性的数量界限。 量变是事物在数量、速度和程度上的变化,表现为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保持了事物质的稳定性。 质变是非连续性的,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 因此,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范围的变化 就是质变。 第二、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说明事物的变化总是在 一定质的基础上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才有可能发生质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说明量变在不断积累着破坏事物的质的因素和力量,一旦超过度的界限,必然发生质变;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只有质变才能使量变变得完美。 质变还引起、促进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特别提示: 并非有了量变就会有质变,量变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起质变; 量变引起质变有好坏之别,我们必须防止事物向坏的方向转化,努力促成事物向好的方面发展。 第三、 质变是旧质向新质转化的决定环节。 质变发生在新旧交替的关节点(是事物量变的极限,质变的起点,是事物“度”的数量标志。 )上,如同事物发展链条中的纽结一样,既是前阶段量变的结束,又是新阶段量变的开始;既把不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又把它们连接起来成为质量互变的契机。 把握质变这个关节点,是正确理解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关键。 总之,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量变,质变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始。 事物就是这样不断地经过“量变 —— 质变 —— 新的量变—— 新的质变”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运动、 变化发展的。 ( 4) 不能说“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也就没有质变”。 发展是指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的产生,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而质变也就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可见,实现事物的发展必须经过质变,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的观点是合理的。 而质变作为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包含两种情形:一种是前进的、上升的变化 ,一种是倒退的变化。 发展的实质是一种前进的、上升的变化 ,不能把任何变化都看成是发展。 因此说“没有发展也就没有质变”,显然是错误的。 ★ 12.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的原理(事物发展趋 势的原理) [原理 内容 ]: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任何事物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有前进,是一切事物发展的途径。 [方法论 ]: 要求我们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同时准备走曲折的路。 [反对 ]: 反对把事物发展的道路设想成一帆风顺,盲目乐观,反对看不到事物发展前途,一遇困难和挫折灰心丧气,悲观失望 , 对前途失去信心。 注:理解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 1) 前进性是指事物运动的方向 ,即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变化发展;曲折性是指事物运动变化的道路象波浪一样曲折起伏。 ( 2)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是指总趋势是前进的,而不是指事物发展的各个具体阶段的方向,更不是指事物发展每一步的方向都是向前的。 由于新事物发展的复杂性,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挫折,甚至会出现局部的、暂时的倒退现象,造成总的前进中的曲折。 但这并不是否定总趋势的前进性,这只是暂时的,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 正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体现。 ( 3)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是因为:第一 , 新事物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 第二, 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第三, 社会领域的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的利益,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其次,新事物的成长一般要经历艰难曲折的历程,是因为:第一、 新事物的成长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 第二、 旧事物不会自行灭亡,它总要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 第三、 在社会历史领域,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 第三课 (一) 概念 殊性 盾 (二) 原理 对立统一原理 [原理内容 ]: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 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 [方法论 ]: 要一分为二、全面看问题;要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 中把握对立。 [反对 ]: 片面看问题;割裂对立统一关系,离开对立谈统一或离开统一谈对立。 [原理内容 ]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即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 [方法论 ] 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 [反对 ] 把矛盾双方的转化看作是虚幻的、任意的,否认了转化的条件性,是错误的。 矛盾客观性原理 [原理内容 ]: 矛盾是客观的,是一切事物所固有 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既不会因为人们否认它、回避它而消失,也不会因为人们任意夸大或缩小它而改变。 [方法论 ]: 敢于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 [反对 ]: 害怕矛盾,回避和掩盖矛盾。 矛盾普遍性原理 [原理 内容 ]: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不仅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 [方法论 ]: 要求我们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 ,防止片面性。 [反对 ]: 反对片面地看问题的观点,一点论,绝对化。 注: 不能把“普遍性”理解为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各种事物之间都有矛盾。 “事事有矛盾”是说每一事物同所有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未处于统一体中,就不构成现实的矛盾。 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时,才能构成矛盾关系。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 内容 ]: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 表现在: 不同事物的矛盾 具有 不同的特点 ; 同一事物 的 矛盾在不同发 展阶段各 有 不同 的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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