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一国两制”与祖国统一内容摘要:

用于处理一个国家的内政问题,用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实行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一个创造, 是一个好办法。 邓小平说:“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 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 ” ① 第三,“一国两制”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范例。 当今世界,由于存在许多历史遗留下来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而经常引起国家间、民族间的矛盾和冲突,对世界和平与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中国一贯主张国家争端通过和平方式获得解决,反对以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为此,就需要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合情合理的办法。 “一国两制”的构想为 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办法。 邓小平说:“世界上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 „„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 ” ② 如以这个思路解决国家或地区间的领土争端问题,可以采取“搁置主权,共同开发” ③ 的办法。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能够行得通的。 这件事情会在国际上引起很好的反应,而且为世界各国提供国家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范例。 ” ④ 正因为如此,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提出后,受到世界舆论的广泛赞誉,被认为是邓小平对世界和平与 稳定的重大贡献。 ①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 96— 97 页。 ② 《邓小平文选》第 三卷,第 59— 60 页。 ③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 87 页。 ④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 68 页。 12 第二节 “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 一、香港、澳门问题的成功解决 “一国两制”构想提出后,首先被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 1979年,香港总督麦理浩访问北京,传达了英国政府希望与中国政府接触的意向,探询中国政府对 1997 年后香港地位的态度。 邓小平在会见时,明确地拒绝了他提出的在 1997 年 6 月后延续“新界”租期的建议。 邓小平说:“我们历来认为,香港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但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 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问题本身不能讨论。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即使到了一九九七年解决这个问 题时,我们也会尊重香港的特殊地位。 现在人们担心的是在香港继续投资靠不靠得住。 这一点,中国政府可以明确告诉你,告诉英国政府,即使那时作出某种政治解决,也不会伤害继续投资人的利益,请投资的人放心。 ” ① 1982 年 6 月,邓小平会见港澳 12 名知名人士时指出:对香港要“收回主权,保持繁荣”;其后,又加上“制度不变,港人制港”。 这就形成了完整的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 1982 年 9 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到达中国,中英正式开始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 撒切尔夫人提出了所谓“三个条约有效论”以及区别对待新界与港九地区的要求,邓小 平对此明确指出:主权问题不容讨论, 1997 年中国将收回包括新界在内的整个香港。 在这个前提下,中英两国应该合作,共同来处理好香港问题。 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现行 ① 《邓小平思想年谱( 1975— 1997)》,第 114— 115 页。 13 政治、经济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当然有些要加以改革。 撒切尔夫人又说:如果中国宣布 1997 年要收回香港,香港就可能发生波动。 邓小平针锋相对指出:“如果中英两国抱着合作的态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就能避免大的波动。 ” ① “如果在十五年的过渡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 „„ 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 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 ‘ 带来 灾难性的影响 ’ ,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作出决策。 ” ② 从 1982 年起,中英两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了历时两年的反复交涉和谈判。 由于中国政府在主权问题上坚持毫不让步的立场,英国在1983 年 7 月第二阶段会谈开始后不再坚持三个旧条约,但又提出所谓“以主权换治权”方案,以便在九七后继续管治香港。 1983 年 9 月 10 日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希思时说:“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 希望不要再在治权问题上纠缠,不要搞成中国单方面发表声明收回香港而是要中英联合发表声明。 在香港问题上,希望撒切尔夫人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 的态度,不要把路走绝了。 中国一九九七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任何干扰,不会有任何改变。 ” ③ 此后,经过艰苦的谈判,中英两国终于在 1984 年 9 月达成协议,草签了《中英联合声明》和三个附件。 同年12 月,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 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于 1997 年 7 月 1 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政府将根据宪法第 31 条的规定,在香港设立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同时保持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①②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 14 页。 ③ 《邓小平思想年谱( 1975— 1997)》,第 267 页。 14 《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标志着香港进入回归前的过渡时期。 1990年,经过近五年努力,《中华人民共 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诞生。 邓小平称赞它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 ① 1993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成立。 1996 年,筹委会正式成立。 1996 年 12 月,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国务院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至此,香港特别行政区主体框架已搭建起来,平稳过渡有了坚实基础。 1997 年 7 月 1 日,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 这一天凌晨,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在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上庄严宣告: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在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关注下,飘扬在香港上空达 150 年之久的米字旗被迫降下,五星红旗和紫荆花旗冉冉升起,香港重新回到了祖国怀抱。 在中英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谈判后,澳门回归祖国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在积极有序地进行。 1985 年 5 月,中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就举行谈判解决澳门问题达成协议。 1987 年 4 月,《中葡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 声明公布中国政府将于 1999 年如期在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1993 年 3 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9 年 4 月,由 200 名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成立。 5 月,推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 1999 年 12 月 ①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 352 页。 15 20 日,澳门顺利回到祖国怀抱。 这是按照“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又一重要成果,是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 二、香港、澳门回归后落实“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方针得到有效落实。 在一个中国前提下,中央政府除了派出驻港澳部队保卫港澳领土安全外,不干预特区政府 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坚定支持特区政府依法行政。 香港回归后,在“一国两制”原则的指引下,保持着稳定繁荣的局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香港回归之前,有些港人对“一国两制”是否行得通存有疑虑,有些西方媒体甚至预言“香港将要死亡”。 回归后,香港高度自治和基本法的有效落实,使广大港人的疑虑得以消除,西方媒体的预言不攻自破。 “一国两制”方针不仅得到了广大香港同胞的拥护,而且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 一是继续保持了香港原有的新闻和言论自由。 特区立法会内经常唇枪舌剑就特区事务进行自由讨论,自由表决;香港的传媒仍然自由采 访,自由发表看法。 连西方国家也承认,没有迹象表明香港“收紧”了言论自由。 二是继续保持了香港的法制传统,司法机关独立审判没有受到任何干预。 三是香港仍然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据特区保安局公布的数字,香港 2020 年的整体罪案率是 (按每 10 万人计算的罪案数字),在国际化城市中,仍属最低之一。 四是继续保持了香港经济的繁荣发展。 回归伊始,香港便遭遇了来势凶猛的亚洲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在中央政府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等政策的支持下,面对困难,特区政府采。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