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归纳内容摘要:

一、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 分类管理的核心是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16 条规 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 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报告表 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 重大环境影响 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 ,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 轻度环境影响 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 ,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 环境影响很小 、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7 条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 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二、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类别确定的原则规定 2020 年 8 月 15 日,国家环保部第 2 号令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并于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废止。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的重要依据。 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确 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 环境敏感区 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跨行业、复合型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 单项等级最高 的确定。 《名录》未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程度 提出 建议 ,报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认定。 三、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规定 《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第 3 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 ,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2)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 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 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167。 2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节考纲重点: ( 1 )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有关法律规定; ( 2 )掌握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填报要求; ( 3 )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一、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环评法》第 17 条和《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 》第 8 条规定: 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 应当包括下列 必备内容 :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二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 估; (四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 )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 其他必备内容: 第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还应附具公众参与的内容;第二,如果是针对有风险事故的建设项目,还应当在编制中 增加环境风险评价 的内容。 这些项目例如化工项目等。 二、掌握环境影响报告表 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填报要求 1999 年 8 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发【 1999】 178 号”文件规定了环评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必须由具有环评资质的单位填写,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及评价人情况。 其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及环境质量状况; (3)评价适用标准;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及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环境影响分析 (6)建设项目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7)结论与建议 同时,报告表 应附的附件 包括:“立项批准文件”及“其它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 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图 (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 如果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 根据项目特点和环境特征,应选择 1~2 项进行专项评价。 按照环评导则的要求,专项评价包括:①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②水环境 (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③生态环境④声环境⑤土壤⑥固体废弃物。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登记表只需建设单位简单填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其内容包括①项目内容及规 模、②原辅材料、③水及能源消耗、④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⑤周围环境简况、⑥生产工艺流程简述、⑦拟采取的防止污染措施,以及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三、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公众参与的一般规定: 根据 《环评法》第 21 条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 报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 ,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应当附具 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采纳 或者不采纳 的说明。 (不是仅不采纳才说明)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 15 条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 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上述规定表明: (1)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的范围:规定需进行公众参与的只限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依法应当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建设项目。 编制报告表、登记表类的项目不特别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2)公众参与组织者:负责进行公众参与的主体是建设单位,而不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单位;不同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后者的实施主体是规划的编制机关。 (3)公众参与时机:组织进行公众参与的时间是在建设单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4)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是由建设单位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 (如召开座谈会、发调查函等 )征求公众意见,给建设单位以比较多的选择途径。 (5)公众参与意见的法律地位: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从法律上确认了对有关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是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可缺少的一个附件,没有这一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应当被视为完整 的文件。 环境信息的公开 (针对报告书项目,不含编制报告表和登记表的项目) ( 1)负责信息公开的主体: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 7 条)建设单位 或者 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 2)环境敏感区项目的信息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 8 条) 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 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 建设单位 应当在 确定 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后 7 日 内,向 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①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②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③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④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⑤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⑥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 3)信息公开的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 9 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 在 报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 , 向公众公告 如下内容: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 4)信息公开的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 10 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公告: ①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 ②公开免费发放包 含有关公告信息的印刷品; ③其他便利公众知情的信息公告方式。 ( 5)信息公开的简本: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 11 条)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公开便于公众理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简本 : ①在特定场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②制作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专题网页; ③在公共网站或者专题网站上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链接; ④其他便于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方式。 167。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本节考纲要点: ( 1)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报批的有关规定及审批时限; ( 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 ( 3)了解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范围; ( 4)了解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或调整建议的原则。 一、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有关规定及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报批 是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向环保行政部门报送的程序; 审批 则是环保部门对受理报送的材料进行行政许可的过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 9 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阶段 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 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 初步设计完成前 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不含登记表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 开工前 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 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注:含登记表 ) 2020 年前,建设项目都是国家审批制,所以只区分是否需要可行性研究阶段。 但是随着 环发〔 2020〕 164 号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因使用政府资金而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 可行性研究报告前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 而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 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除上述外的其他的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 备案手续后和项目 开工前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注】此处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是指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的投资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权限,而其中的“完成环评文件的报批手续”的报批是指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限 根据《环评法》第 22 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 审批权 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 预审 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 60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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