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的结算——票据、汇付、托收与信用证内容摘要:
简写 D/A) 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 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 , 连同货运单据 , 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 , 进口人承兑汇票后 ,代收银行即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人 , 在汇票到期时 , 方履行付款义务。 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采用应慎重。 付款人 (进口人) 委托人 (出口人) 代收行 合同规定付款交单方式 、汇票货运单据 1 装货,填写托收委托书,开立汇票,跟单交付 托收行 3 按委托书指示向买方提示汇票和单据 4 审单无误后付款 5 付款后代收行交单 7 交款 付款交单 (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D/P) 即期付款交单 ( 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 D/P after sight) 付款人 (进口人) 委托人 (出口人) 代收行 合同规定承兑交单方式 、汇票、货运单据 1 装货,填写托 收委托书,开立汇票,跟单交付 托收行 3按委托书指示向买方提示汇票和单据,进口人承兑汇票,银行交单 4 到期日付款 6 交款 承兑交单 ( 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D/A) 托收统一规则 (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由国际商会制订,现行版本“ URC522”于 1996年 1月 1日起正式实施,全文共 26条,分为总则、托收形式和结构、提示方式、义务和责任、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其他规定共 7个部分。 “ URC”是仅次于“ INCORTERMS”和“ UCP”的第三大国际惯例。 托收的性质 托收是 基于商业信用 ,托收行和代收行的责任仅限于及时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并在遭拒付时及时把详细情况通知委托人,他们对汇票的付款人(受票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不承担任何责任。 托收的利弊分析 对买方有利: 免去开信用证的手续,不必预付银行押金,减少费用支出; 若采用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还可以享受借单提货和承兑交单提货的融资便利。 对卖方不利: 先发货后收款,收汇风险大( D/A大于D/P); 货物被拒收的被动; 支付托收费用; 无单放货风险。 跟单托收方式下的资金融通 凭信托收据借单( 进口押汇 ) 托收出口押汇 ( collection bill purchased) 托收进口押汇 “ 凭 信托收据 ( Trust Receipt T/R)借单”,进口人在承兑汇票后出具信托收据,凭以向代收银行借取货运单据,并提取货物。 货物售出后所得货款在汇票到期日偿还代收行。 (进口人向代收银行要求) “ 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 ”( D/P T/R)在付款交单的条件下,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银行借取货运单据先行提货,货物售出后所得货款在汇票到期日偿还代收银行,收回信托收据。 (出口人主动通过托收银行授权办理) 信托收据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于表示出据人愿意以代收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同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银行。 D/P T/R与 D/A的区别 如果进口人不能到期付款: 在 D/PT/R情况下,由于代收行握有进口人出具的 T/R,出口人在征得代收行同意后,可以委托代收行作为当事人径直向进口人追偿,或向法院起诉。 在 D/A情况下,只能由出口人自己向进口人追偿。 托收出口押汇 ( collection bill purchased) 出口人按照出口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出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并将汇票及所附全套货运单据交托收银行委托收取货款时,由托收银行买入跟单汇票及其所附单据,按照汇票金额扣除从买入汇票日起到预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及手续费,将款项先行付给出口人。 这是一种以汇票和单据作为抵押品的一种放款。 即期付款交单托收条款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the Buyers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sight .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远期付款交单托收条款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days after sight of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The buyer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Sellers at ...days after date of B/L.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承兑交单托收条款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 days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acceptance. 案例分析: 我国 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天。 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后,买方进行了承兑,但货到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出单据。 货物出售后,买方由于其他原因倒闭。 但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 30天。 试分析 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及处理措施。 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问题 1 调查和考虑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及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能太大,一般只接受 D/P ;可要求买方预付一部分货款,作为跟单托收方式的条件。 代收行不能由进口人指定。 了解进口国家的 贸易惯例、贸易管制和外汇条例 ,以免货到目的地后我方陷入被动,影响我方安全迅速收汇。 托收情况下,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 芬兰、德国、希腊等国,要“货到付款”,而拉美一些国家,托收支付方式下的汇票付款人,不论即期或远期汇票,均要在货抵目的地后才能办理付款或承兑,甚至将付款交单按承兑交单处理。 欧洲大陆国家为减少印花税负担,一般即期托收项下付款不用汇票,银行可接受办理。 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问题 2 在托收方式下,应争取 CIF、 CIP价格条件成交,在买方未偿付货款前货物出险,可独自向保险公司索偿。 或装船前投保卖方利益险或出口信用险。 买方签回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后再办理装运,严格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和制单,以防进口人找借口拒付货款。 为减少风险,采用国际铁路、空运、邮包等运输方式及海运下使用 OCEAN WAYBILL时不宜采用托收 托收情况下,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 若卖方在托收方式下出口货物,不能按合同规定回收货款,主要是买方无偿还能力或违约行为,以及是买方不可控的买方国家或第三国因素所致,卖方可在合同签订后向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险,保险公司可赔实际损失的 70%- 90% D/A欺诈案例(上) 1995年 10月,广西某外贸公司(卖方)与港商陈某(买方)在广交会上签订了出口 500箱工艺品、金额为 25万港币的合同。 但在交易会过后两个月,对方仍未开来信用证,而此时,我方已安排生产。 后来、卖方去电询问对方原因,对方在获知我方已生产完毕后,一再解释目前资金短缺,生意难做,要求我方予以照顾,把信用证付款改为 D/A 90付款。 我方公司考虑到货已备好,若卖给其他客户,一时找不到销路,会引起积压,故不得不迁就对方,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改为 D/A 90天付款。 D/A欺诈案例(下) 于是,我方将货物安排运往香港,并提交有关单据委托当地 C银行(托收行)通过香港 K银行(代收行)托收货款。 货到香港后。 陈某凭已承兑汇票的单据,提取了货物。 而 90天期限已过,仍未见对方付款。 虽经我方银行多次去电催收、但对方总是借故推托,一会儿说商品销路不好”卖不出去;另一会儿又声称货物质量太差。 被客户推货,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还款,如此一拖再拖,一直毫无结果。 我方公司不仅失去货物,而且货款追收无望,又要承担银行货款利息损失,赔了夫人又折兵。 国际结算方式之三 回顾前两种结算方式的特点 以上两种结算方式能使买卖双方都满意吗。 出口商有两大顾虑: ,进口方能否按时付款。 和外汇管制情况。 进口方也有两大顾虑:。 确系他所订的货物呢。 这批货物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包装等各项特殊要求是否符合买卖合约的规定呢。 本节主要内容 一、 信用证概述 二、 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 三、 信用证的当事人 四、 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五、 信用证业务流程 六、 信用证的种类 七、 合同中的信用证支付条款 (一)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 L/C)的定义 信用证是银行以自身的信誉向卖方提供付款保证的一种凭证。 它是指银行(开证行)应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 符合信用证条款 的条件下,凭 规定单据,有条件地承诺付款 的书面凭证。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 带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书面承诺。 一、 信用证概述 开证申请人 (进口商) 开证行 受益人 (出口商) 1申请开证 2寄信用证 通知行 3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的付款保证。 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 , 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 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二)信用证的特点 案例分析 1: 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 L/C,出口公司按 L/C规定将货物装出,但在尚未将单据送交当地银行议付之前,突然接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因此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问:出口公司如何处理。 (2)信用证是一种独立于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 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开证银行和参加信用证业务的其它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 (3)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的买卖。 在信用证方式之下 , 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 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 , 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 服务或其它行为。 开证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 在信用证条件下 , 实行 “ 严格符合的原则 ”。 “ 严格符合的原则 ” 不仅要做到 “ 单 、证一致 ” , 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致;还要做到 “ 单 、 单一致 ” , 即受益人提交的各种单据之间表面上一致。 案例分析 2: 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 L/C。 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货款的结算——票据、汇付、托收与信用证
相关推荐
)降低幅度PL A + OL A DV + A DV (N = 12 0) A DV + OL A DV + A DV (N = 24 0) A DV + OL A DV + PL A (N = 12 0) p 52周治疗期间血清 HBV DNA转阴率 * 051015202530350 4 8 12 16 20 24 28 32 36 40 44 48 52时间(周)HBV
增强决策的可行性。 同时,企业与核心专业人员的双边治理可以使核心专业人员愿意承担创新带来的风险,避免企业陷入 “ 单边风险危机 “ 中。 过渡期 • 技术晋升通道: 随着技术职务的晋升,将获得更好的研发设备和更齐全的资料,保证专业人员随着自身知识与经验的积累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和地位。 • 科技基金: 成立“华为科技基金”,大力鼓励和引导专业人员开展创业活动。 • 效果:
素: 受审核方规模 —— 人数,组织结构等。 生产方式(自动化程度、过程繁简); 审核场所的多少,组织机构设置以及部门集中程度; 产品类型和复杂程度 —— 技术含量等; 审核人员素质; 标准条款的删减情况。 具体计算方式略 三 、 注意事项 审核计划应经管理层批准及受审核部门确认 , 并在首次会议上再次确认。 受审核部门在确认审核计划时 , 对审核组成员 、审核日期等要求调整 ,
目超过限额。 财政科技经费审计要点培训 (八)课题信息变更的审计要点 课题承担单位主体、课题经费起止时间、预算支出 等重大事项变更。 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管理费三科目不予调整。 间接费用原则上不允许调增。 其他支出科目变更超过 10%且金额在 5万元以上,需报市科委审批。 财政科技经费审计要点培训 (九)支出科目的审计要点 按照示范区重大科技试点项目编制预算,支出科目
〔 2020〕 155号),附正规发票、协议、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机肥使用说明。 说明应包括施肥地点、面积、标准和数量。 ( 5)材料费预算调整,目前仅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公益性行业专项项目允许对材料费进行调整,由单位申请,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三 、 预算执行 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