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商品交易常见缺失内容摘要:
工具等之衍生性商品交易(註 2)。 所稱「避險」係指指定一個或多個避險工具,以其公平價值或現金流量之變動抵銷被避險項目全部或部分之公平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 公告申報欄位定義 註 : 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4)基秘字第 032號函釋 , 「 發行選擇權合約 」無法有效減低損益之風險 , 除用以抵銷購入選擇權之損益者外 , 原則上不應被指定為避險工具。 註 :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5)基秘字第 046號函釋 , 「 組 合式選擇權 」若符合下列 所有條件 , 則非屬淨發行選擇權 , 而為淨買進選擇權或零成本選擇權: (1)未收取淨權利金 (2)各組成選擇權之標的相同 (3)各組成選擇權之到期日相同 (4)各組成發行選擇權名目數量未超過各組成買進選擇權名目數 (5)各組成選擇權名目數量及執行價格於該選擇權存續期間維持不變 公告申報欄位定義 係申報截至填報上月底止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非僅公告單一月份承作衍生性商品之交易資訊。 申報內容包括所有新臺幣、外幣計價之各類衍生性金融商品,外幣計價者應以月底結帳匯率換算為新臺幣仟元後填報(得以簽約時歷史匯率或約定匯率進行換算,惟前後期應一致採用) 公告申報欄位定義 申報係以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契約屬性為分類標準,分為期貨、選擇權(含個別及組合式)、遠期契約、交換及其他五類。 若屬組合式金融商品,應分辨其所隱含契約之各類屬性,分別填報於所屬之契約類別欄位。 若契約之各類屬性無法明確區分者,則填報於契約主要屬性類別欄位 公告申報欄位定義 「已付保證金」:係指截至上月底止未沖銷契約之原始、維持、追繳保證金,於合約結清後即除列填報 「已收 (付 )權利金」:係指。衍生性商品交易常见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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