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培训教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承包商所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从事工作地区的行业的现行标准和条件。 承包商应按合同要求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 , 遵守该体系不解除承包商的任何合同责任 、 义务。 承包商的预警责任。 承包商应保证他的活动所产生的气体排放 、 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超过规范和法律中规定的较小值。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五 )工程中的合作与沟通 IDIC合同增加了对日常交流所使用的语言的要求。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 , 业主和承包商应互相承担合作责任。 如果合同任一方发现在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和缺陷 , 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当工程师提出要求时 , 承包商应提交拟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细节。 如果事先未通知工程师 , 承包商对这些安排和方法不能做出重大的修改。 如果任何必需的图纸和指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至承包商 ,可能会造成承包商的拖延或工程中断 , 承包商应将需求的细节 、 详细理由 、 晚发可能遭受的损失情况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按照合同规定对一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 , 工程师与每一方进行协商 , 尽量达成协议 , 如达不成协议 , 则工程师应对所有有关情况予以考虑 , 按照合同做出公正的确定。 工程师应将商定的意见或确定向双方发出通知 , 并附详细的证据 , 双方应执行每一项商定或确定的事项。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按合同条款规定给予或颁发的批准书 、 证明 、 同意函 、 确定 、通知和请求 , 都 应采用书面的形式 , 有专人面交 、 通过邮寄或信差传送 , 或采用投标书附录中提出的 , 或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发送;交付 、传输或送达至投标书附录中指定的接收人的地址。 批准书 、 证明 、 同意函和确定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 但另一方或工程师给一方发出通知时 , 应将复印件发送给工程师或另一方。 ) 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示 , 承包商应在指示后 两个工作日内发出对指示的书面确认 , 如果在收到承包商的书面确认后两个工作日内工程师没有发出书面拒绝 , 或未作答复 , 则该确认就成为工程师的书面指示。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六 )进度管理 合同中的重要阶段和几个里程碑事件定义 ( 1) 投标期限。 从颁发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 , 此为承包商的做标期。 ( 2) 在投标截止前 28天作为投标报价的 基准日期。 ( 3) 颁发中标函 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事件。 如果没有中标函 ,则颁发或收到中标函的日期即为签订合同协议的日期。 在颁发中标函后 28天内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 ( 4) 开工日期 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 42天内。 工程师应在开工 7天前向承包商发出开工通知; ( 5) 竣工日期 由投标书附录规定 , 自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某一区段按照合同规定竣工的全部时间 ( 包括按照合同规定应给承包商的竣工时间的延长量 )。 这一时间由工程师在工程或区段的接收证书中注明。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 6) 缺陷通知期 即工程保修期 , 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 , 再加上按照合同应给业主缺陷通知期的延长量。 工程通过竣工试验 , 由工程师颁发接收证书证明工程的竣工日期 , 从此业主接收工程 , 缺陷通知期开始。 ( 7) 缺陷通知期满后 28天内 , 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 , 注明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日期 , 至此才认为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已经完成。 ( 8) 在 履约证书颁发后 21天内 , 业主归还承包商的履约保函 , 则双方的合同责任全部结束。 ( 9) 合同中的 “ 日 ” 指一个公历日 , 而不是工作日; “ 年 ” 指 365天。 竣工时间的延长。 承包商有权就如下情况向工程师提出竣工时间延长的要求。 ( 1) 工程变更或合同中包括的某项 工程数量上的显著变化 ; ( 2)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的其他情况 , 例如: 工程 图纸和指令的延误。 业主 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给予承包商进人现场 和占有现场的权力;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业主提供的 工程放线的原始 基准点 、 基准线和基准标高有错误。 承包商在现场遇到了 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 ; 现场发现化石 、 硬币 、 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 、 以及具有考古或地质意义的结构物和其他遗迹; 由于 非承包商 责任造成 竣工试验的延误 ; 由于 非承包商 原因 , 工程师 指示暂停工程施工 等。 ( 3)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 4) 由于传染病或其他政府行为导致人员 、 货物的不可预见的短缺; ( 5) 由于 业主人员的责任和造成的延误 、 干扰或阻碍 ; ( 6) 由于非承包商责任 , 工程所在国公共当局延误或干扰了承包商的工作。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缺陷通知期的延长 如果工程 、 部分工程或主要生产设备由于缺陷 、 损害而不能按预定目的使用程度 , 则业主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对相应工程的缺陷通知期的延长 , 但其延长不得超过 2年。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七 )质量管理 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商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 以证实符合合同的要求。 该体系应符合合同的详细规定 , 工程师有权对体系进行任何方面的审查。 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不解除承包商的任何合同责任 、 义务。 实施方法。 承包商的生产设备制造 、 材料的生产加工 、 工程的实施方法应符合: ( 1) 合同的规定; ( 2) 按照公认的良好的惯例 , 应是恰当和精细的; ( 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 使用适当的设施和无危险的材料。 如果工程和其部分未通过竣工试验 , 工程师有权拒收。 工程师或承包商可要求按照相同的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竣工试验。 如果重新试验后仍未通过 , 则工程师有权作如下处理: ( 1) 下令再次进行重新试验; ( 2) 如果由于此试验未通过使业主实质上丧失了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整个利益 , 业主可拒收 , 并有权收回相关工程的全部支出总额 ,加上融资费用和拆除 , 清理现场 , 以及将生产设备和材料退还给承包商的费用。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 3) 业主可要求颁发接收证书 , 要求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 合同价格应减少 , 减少的金额应足以弥补由此试验不通过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 即业主可以接收有缺陷的工程。 由于业主负责的原因妨碍承包商进行竣工检验已达 14大以上 ,则认为业主已在竣工检验本应完成之日接收了工程或区段。 工程师应颁发相应的接收证书。 对此承包商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尽快进行尚未进行的竣工试验。 这些竣工试验应在缺陷通知期满前进行。 如果缺陷不能在现场迅速修复 , 经业主同意 , 承包商可将有缺陷或损害的生产设备移出现场进行修复 , 对此业主可要求承包商增加履约保函 , 或提供其他适宜的担保。 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商在其指导下调查任何缺陷 , 如果缺陷非承包商责任 , 则应将调查的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计入合同价格。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一合理时间内修补缺陷 、 损害 , 业主可以确定一个日期并通知承包商 , 要求承包商在此期限前修补好缺陷和损害。 如果承包商到期仍未修补好 , 而此类修补费用又由其承担 , 则业主可以: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 1) 以合理的方式自己或聘请他人完成修补工作 , 由承包商承担费用 , 而承包商对此项工作将不再承担责任; ( 2) 由工程师确定或商定合同价格的合理的减少额度; ( 3) 与承包商终止这部分工程的合同 , 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清理工程等所需的其他费用。 在 收到履约证书 时 , 承包商 应从现场撤走任何剩余的 承包商设备 、 多余的材料 、 剩余物 、 垃圾和临时工程。 在业主接到履约证书副本后 28天内 , 如果承包商仍未从现场运走这些物资 , 则业主有权对这些物品 予以出售或另作处理。 并在出售这些物品的款项中收回出售 、处理和恢复现场的费用。 第二节: 1999年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八 )合同价格管理 基本概念 ( 1) 中标合同价 , 指 中标函中确认的为承包商工程施工 、 竣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费用; 承包商对中标合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承担责任 , 中标合同价应包括根据合同承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 , 以及为未正确地施工 、 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有关事务; ( 2) 合同价格 , 是指 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测量方法和适宜的费率或价格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估价商定或确定的合同价格 ,并应根据合同进行调整。 显然合同价格 并不限定于中标合同价。 合同履行过程中 , 合同价格的支付以实际测量的净工程量乘以相应价格或费率为基础 , 同时按照合同规定考虑工程变更。 法规变化 ,。国际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培训教程(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