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路的著作权议题内容摘要:

著作摘錄作為說明或支持論點之用 • 全部著作的引述,並非「引用」而是「重製」 • 引用他人著作應尊重原著之意旨,雖可摘錄,但應避免改作或其他侵害著作人格權之行為 • 不限非商業性質的著作 與網路相關的合理使用 • 著作權法第 61條:「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 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 ,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 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 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 • 本條限制其實頗為嚴格,解讀時要小心 • 網路上的時事論述,如有轉載之需求,仍宜取得授權為宜,畢竟透過網路尋求授權成本較低,也較尊重著作權人 與網路相關的合理使用 • 著作權法第 62條:「政治或宗教上之公開演說、裁判程序及中央或地方機關之公開陳述,任何人得利用之。 但專就特定人之演說或陳述,編輯成編輯著作者,應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 • 本條僅規定得「利用」,並未限制利用之方式,因此,解釋上亦包括以公開傳輸的方式利用。 常見的校園網路著作權問題 • 圖書館可否自行就「公播版」的視聽館藏提供校園內的 VOD服務。 • 公播版:指視聽著作的公開上映授權版本 • VOD是透過網路將視聽著作依使用者的需求進行點選下載播放,所涉及的是重製權(數位化)及公開傳輸權,並非公開上映權。 公播版既未包含公開上映權,故不得將圖書館所典藏的公播版直接提供 VOD服務,必須另行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 常見的校園網路著作權問題 • 學生利用校園網路侵害他人著作權,學校或負責管理的電算中心,是否須負任何責任。 • 著作權法與其他多數的法律一樣,皆是以處罰違反法律的行為人為原則,學校或電算中心只要沒有參與個別的著作權侵害行為,就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責任。 • 為維護學生的權益,避免訴訟紛爭,學校應對網路資源進行適度控管,並對於他人的著作侵害通知予以適當處理。 常見的校園網路著作權問題 • 電算中心該不該禁止學生使用 P2P軟體。 • P2P軟體本身是一種中立的網路傳輸技術,並非使用 P2P軟體本身即屬違法,國外也常見用 P2P軟體散布 Linux等較大檔案的自由/開放原始碼軟體 • 學生使用 P2P下載、分享未經合法授權的著作,為著作權侵害行為,建議學校應對於 P2P的使用流量做適當的管制,並宣導誤將 P2P軟體用作非經合法授權的著作的下載及分享之用 常見的校園網路著作權問題 • 電算中心協助學校進行線上教學系統建置,應注意哪些著作權的問題。 –授課內容全程錄音、錄影上網,可能大幅提高著作權侵害的風險 –提醒教師有關課堂使用的簡報或其他資料,應儘可能移除他人的著作後才放置在網路上 –提醒教師或學生避免全文轉載網路上他人著作 –有關課堂報告的上網,應透過系統提醒學生仍應注意課堂報告內容,應避免使用網路上來源或授權不明的美術或攝影著作,且不得侵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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