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与超越主讲人:田志文余友生内容摘要:

主义。 现代自由主义  约翰 罗尔斯, John Bordley Rawls (February 21, 1921 – November 24, 2020) 原初状态与无知之幕 罗尔斯的主要思想 2,处于原初状态的人在无知之幕的遮盖下,必然会选择社会建构的正义原则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  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 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平等自由原则)。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  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 ( 1) 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 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差别原则);( 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 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罗尔斯的两个优先规则  第一个优先原则(自由的优先性):两个正义原则应以词典式次序排列,因此,自由只能为了自由的缘故而被限制。 这有两种情形( 1)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必须加强由所有人分享的完整自由体系;( 2)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罗尔斯的两个优先规则  第二个优先规则(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第二个正义原则以一种词典式次序优先于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地追求利益总额的原则,公平机会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也有两种情形(1)一种机会的不平等必须扩展那些机会较少者的机会;( 2)一种过高的储存率必须最终减少承受这一重负的人们的负担。 对罗尔斯的批评  1,左翼的批评;  2,右翼的批评。 1,左翼的批评 Critiques(1/2)  Rawls’s exaggerated individualism—Rawls’s negotiators in the ―original position‖ lack any mon context. They are presocial atoms thrown together by the practical necessity of establishing a society.  1,罗尔斯夸大了个人主义 —— 罗尔斯在原初状态中的人缺乏任何共同背景,他们是被建立一个社会的实践必要性一起匆匆拼凑的前社会原子。 附录:社群主义者对罗尔斯的批评 Michael Sandel,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1982)  第一,关于人的概念,罗尔斯的理论以一种全新的方式重新表述了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关于人的基本概念,即抽象的、不带任何价值观与善恶观的个人。 个人先于社会,先于道德,是自由选择的主体。 附录:社群主义者对罗尔斯的批评 Michael Sandel,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1982)  第二,非社会的个人,罗尔斯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讨论忽略了人是社会的动物,忽略了社会对个人价值观的影响,而以非社会的个人作为构建理论的出发点,在很大程度上承继了社会契约论的传统。 附录:社群主义者对罗尔斯的批评 Michael Sandel,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1982)  第三,普遍主义,罗尔斯的理论反应了自由主义一贯的普遍主义传统,即认为自由主义的结论具有 普世意义 ,可以适用于不同文化与地域。 而在社群主义看来,自由主义这种普遍主义立场忽略了文化的特殊性,忽略了不同的文化代表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社会形式与制度,这些不同文化与制度都有其自身的价值。 2,右翼的批评(之一)  Perceiving of justice as that which faceless individuals in a condition of ignorance would accept already prejudges the argument in the collectivist’s favor. ( 1)无个性的个人在无知状态中接受的正义观念,已经预先判断了集体主义者所赞同的论点。 2,右翼的批评(之二)  If my own talents are not mine, what is? If what I can make of myself is subject to a collective determination, w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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