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质量体系标准结构和编写课程培训教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g/kg。 38 通常一个特性写一条要求型条款。 “ 要求 ” 标题下有多少个特性时,一般就有多少条要求型条款。 此类要求型条款数量较多时,适宜用表格形式表示。 当采用表格形式表达要求时,虽然节省了许多文字,但是,最基本的要求型条款的句式如: [“特性 ” 按 “ 证实方法 ” 测定 “ 应 ” 符合 “ 特性的量值 ” 的规定。 ]是绝对不能没有的。 因为,在表格中没有地方写助动词 “ 应 ” 字,表格内容的“ 要求 ” 属性只能体现在提及表格的条文内。 如 “ 产品的特性按相应的证实方法测定应符合表 x的规定。 ” 表格是通常安排在提及它的条文的附近,所以表格内容的“ 要求 ” 属性在附近的条文中就能查到。 39 示例 5: “ 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见表 1。 ” 示例 5是一个陈述型条款,仅仅说明表 1与 ,因为,没有助动词 “ 应 ” ,在声明符合标准时,只是作为介绍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是一些什么内容。 只起相互交流的作用。 示例 6: “ 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 ” 示例 6是一个要求型条款,不仅说明表 1与 ,因为,有助动词 “ 应 ” ,所以在声明符合标准时,表 1的内容是需要满足的准则。 对于服务标准中, “ 要求 ” 标题下的要求型条款与产品标准类似,尽量规定可客观证实的要求,因此,性能特性原则和可证实性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服务标准。 如快递服务标准的“ 要求 ” 中, “ 投递时限 ” 应规定几个小时内送达,通过收件人收到时的签收时间,判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40 ( 2) 表达 “ 过程 ” 的要求型条款 对于产品标准,主要用 “ 结果 ” (如性能特性或具体特征)来表达要求,用 “ 过程 ” 表达要求相对要少些。 对于服务标准, “ 要求 ” 中对于 “ 过程 ” 的要求型条款相对要多些。 然而,不论是产品标准还是服务标准,对于过程的要求,大部分是对于个人的行动(做或没做)或行为(做的好不好)提出要求。 对于 “ 过程 ” 的要求,通常只包含三个元素: “ 谁 ” 、助动词 “ 应 ” 和 “ 怎么做 ”。 例如, “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 个人的行动或行为大多转瞬即逝。 但是 “ 过程 ” 的要求是要证实的。 可采用现场检查,派员驻厂或视频监控等多种方法来证实。 一般在 “ 过程 ” 的要求中,无法将证实方法一一列出,只能在管理体系中做出全面详细的安排,如,上岗考试,班后讲评,客户评语,定期考核,年检,年审等方法来进行。 考核时,可以采用分类、分项打分的方法,或在满分的基础上,对明显不符合的行动或行为给予扣分的方法等。 也可以采用视频监控手段,如对驾驶人员的限速要求,目前在重要路段均采用视频监控或录像来证实(如超速违章的视频记录)。 所以,对于转瞬即逝的 “ 过程 ” 要求都是可以证实的,只是根据不同的需要,采用不同的证实方法。 41 ( 3) “ 要求 ” 与证实方法一致 能用 “ 结果 ” 来证实的要求,不应用 “ 过程 ” 来表示。 例如,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中,对于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 的要求是 “ 禁用 ”。 “ 禁用 ” 是说在生产过程中 “ 禁止使用 ” ,是一个用过程表达的要求,应该通过派员驻厂,视频监控等手段来证实生产过程中有没有使用过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 然而,标准却用 GB/T 《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第 1部分:气相色谱 /质谱法 》 来检测,检出限为 20 mg/kg。 因此,根据证实方法,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中,对于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 的要求不应用过程“ 禁用 ” 来表达,应该用结果 “ ≦ 20 mg/kg” 来表示。 这样前后就一致了。 42 (二)取样 取样是产品标准中常见的章标题,尤其是原材料标准。 “ 取样 ” 标题下要写的内容是:取样的技术要求、取样的方法、样品的保管要求、样品的数量等。 包括从生产线下来的产品中采取的样品,直至把样品送到试验室为止,这个阶段内的事情。 完全是技术问题。 43 一、编写标准需要掌握的基础标准 GB/T1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20xx0 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20xx1 标准编写规则; GB/T20xx2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 第三、标准怎么写。 44 编写标准需要掌握的基础标准 GB/T1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 第 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第 2部分:标准的制定程序。 GB/T20xx0 标准化工作指南 GB/ 第 1部分 :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 GB/ 第 2部分 :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 GB/ 第 3部分 :引用文件。 GB/ 第 4部分 :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GB/ 第 5部分 :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的内容。 GB/ 第 6部分 :标准化良好行为。 45 编写标准需要掌握的基础标准 GB/T20xx1 标准编写规则 GB/ 第 1部分 :术语。 GB/ 第 2部分 :符号。 GB/ 第 3部分 :信息分类编码。 GB/ 第 4部分 :化学分析方法; GB/ 第 5部分 :产品标准 46 编写标准需要掌握的基础标准 GB/T20xx2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 GB/ 第 1部分 :儿童安全。 GB/ 第 2部分 :老年人和残疾人。 47 二、标准编写的方法 编写标准分为:采用国际标准和自主研制标准两种方法。 自主研制标准 ——明确标准化对象,草拟标准名称; ——选定规范性要素; ——考虑总体原则; ——搭建标准结构; ——具体编写标准。 48 标准编写的方法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准确翻译; ——分析研究; ——标准编写。 规则 :参照 GB/T 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 两种方法都需要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结合国情来制定。 不同的是: ——采用国际标准时,需要标明我国标准与对应国际标准之间的差异; ——自主研制标准时,不需要提及其他任何参考的标准或资料。 49 三、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 ( 一 ) 目标及要求; ( 二 ) 统一性; ( 三 ) 协调性; ( 四 ) 适用性; ( 五 ) 一致性; ( 六 ) 规范性。 50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 (一)目标及要求 内容完整; 表述清楚和准确; 充分考虑最新技术水平; 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 能被未参加标准编制的专业人员所理解。 51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 (二)统一性 结构的统一; 文体的统一; 术语的统一。 (三)协调性 普遍协调; 特殊协调; 本领域协调。 52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 (四)适用性 便于直接使用; 便于引用。 (五)一致性 保持与国际文件一致; 明确一致性程度。 (六)规范性 预先设计; 遵守制定程序和编写规则; 特定标准的制定须符合相应基础标准的规定。 53 四、标准编写与制修订程序 (一)预阶段 (二)立项阶段 (三)起草阶段 (四)征求意见阶段 (五)审查阶段 (六)报批阶段 (七)出版阶段 (八)复审阶段 (九)废止阶段 54 (一 ) 预阶段: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制定项目建议。 (二 ) 立项阶段:对项目建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和充分论证。 (三 ) 起草阶段:编写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写编制说明。 (四 ) 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征求意见。 (五 ) 审查阶段:会审或函审,对送审稿进行审查。 根据意见并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 标准编写与制修订程序 55 (六 ) 报批阶段:审查批准、编号。 (七 ) 出版阶段:发布、印刷出版、备案。 (八 ) 复审阶段:适时复审,及时修订。 (九 ) 废止阶段:不再需要。 标准编写与制修订程序 56 五、 标准的结构 (一)按内容划分 要素、条款、内容表述。 (二)按层次划分 部分、章、条、段、列项、附录。 57 ( 1)标准的要素 所有标准的内容都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要素的划分有 3种方式。 ① 依据要素的性质,可将标准中的要素划分为:“规范性要素”和“资料性要素”。 ② 依据要素在标准中所处的位置还可把要素划分:“规范性一般要素”、“规范性技术要素”和“资料性概述要素”、“资料性补充要素”。 ③ 依据要素在标准中是否必须,可将标准中的所有要素划分为:“必备要素”和“可选要素”。 (一)按内容划分 58 标准的要素 规范性一般要素: 声明符合标准而应遵守的条款的要素为规范性要素。 位于正文中靠前的三个要素,即: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为规范性一般要素。 规范性技术要素: 要素的性质是规范性的,是标准的核心部分,通常有 “ 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要求、 ┄┄ 规范性附录”等。 59 标准的要素 资料性概述要素: 要素的性质是资料性的,位于正文之前的四个要素,即:标准的封面、目次、前言、引言等。 资料性补充要素: 位于正文之后,除规范性附录之外的三个要素,即: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索引。 作用是提供附加信息,以帮助理解或使用标准的要素。 60 标准的要素 必备要素 在标准中必须存在的要素。 包括:封面、前言、名称、范围。 可选要素 在标准中不是必须存在的要素,其存在与否视标准具体条款的需要而定。 标准中除了封面、前言、名称、范围四个要素外,其余都是可选要素。 61 名称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一般要素 术语和定义 ┅┅┅┅ 规范性附录 要求 规范性技术要素 规范性要素 规范性要素如图: 62 引言 前言 目次 封面 资料性概述要素 资料性补充要素 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索引 资料性要素 资料性要素如图: 63 封面 名称 前言 必备要素 范围 除上述四个要素外的其他所有要素。 可选要素 标准的要素 必备和可选要素如图: 64 ( 2) 标准的条款 条款的类型和表述 标准中的条款分为三种类型: ——陈述:表达信息的条款; ——推荐:表达建议或指导的条款; ——要求:表达如果声明符合标准需要满足的准则,并且不允许存在偏差的条款。 65 条款的表述 陈述型条款的表述: ①利用一般陈述句提供信息。 主要用“是、由、为给出”等,如:“章 是 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 ②利用助动词“可”或“不必”,表示在标准的界限内允许的行为或行动步骤。 如:“一个层次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时才 可 设条”。 又如:“与国际标准无一致性程度的, 不必 标注一致性程度标识”。 ③利用助动词“能”或“不能”,表示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的能力。 如:“在空载情况下,机车速度 能 达到200km/h”。 又如:“如果在特殊情况下, 不能 避免使用商品名,则应指明其性质”。 66 条款的表述 ④ 利用助动词“可能”或“不可能”,表示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的。企业质量体系标准结构和编写课程培训教材(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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