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家庭变迁与当代中国的家庭问题内容摘要:

生子女,是他们生活与生命具有社会文化、道义等部分 ③ 为子女者时间父母或祖先未能实现的某些特殊愿望,或者弥补他们人生某些重大的缺憾。  中国传统婚姻是娶妻嫁女正因为传统的婚姻实行“男娶女嫁”的制度,带有非常强的“重男轻女”的倾向,妇女在家庭中附属于男性,导致家庭中夫妻关系的不平等。 情感性,重义务是传统中国家庭的普遍特征。 夫妻往往是在履行该义务(主要是生儿育女)中培育感情,增进联系,孩子是夫妻关系的支撑点。 传统中国的家庭关系是以父权为中心,因此重视老人和先辈的权威地位和作用,祖先崇拜,祭祀祖先是家庭搞关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 、 20世纪 80年代以来我国婚姻家庭的变化 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我国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特别是自 20世纪 80年代以来,随着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方式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与之相应,人们的爱情、婚姻观念以及家庭的结构和功能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 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1 、 家庭伦理中心的转移与代际利益冲突  社会发展经验表明,当一个社会从封闭的、一农业为主的传统形态向开放的、工业化的现代形态转变时,家庭伦理关系最显著的变化,是伦理轴心从纵向的亲子关系转为横向的夫妻关系;伦理中心从长者为重下移到儿童中心这样一个转折。 现代社会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训练、旺盛的精力与创新力这些恰恰是上一代老人们所不具备的。  这一伦理中心的转移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快封建家长制的瓦解,推进家庭关系民主化、平等化。  消极作用:容易引发家庭中弱势成员利益的侵害,老年人权威地位的丧失,尤其以高龄、丧偶、无收入、低文化、体弱、女性老人利益最易受到损害。  如果传统社会的代际利益冲突主要是表现在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而不平等关系以及子女被对这种干涉控制的反抗之上,那么今天这种代际结果往往可能会导致老年人的利益受害。 2 、 结婚动机、择偶标准和婚姻媒介的变化  传统的婚姻思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 虽然中国人在形式上仍保持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但是婚嫁的目的是以个人呢生活幸福为本位的自主的婚姻观。  在择偶标准方面,从八十年代以前的注重家庭出身政治条件经济条件等外在选择转向个人品德、才干、性格、经济能力等综合条件的内在选择。 现今年轻人的择偶标准基本上是道德标准(人品)、经济标准(经济收入)与文化标准 (学历 )共存。 但在很多人(尤其是女性)的择偶观中,经济标准已远远超过文化标准。 3 、 离婚率上升与再婚人口增加  在我国的封建社会时代,婚姻被看成是两个家庭或者家族之间的安排,因此离婚率是很低的,而且所谓离婚基本上是男子的专利。  到了现代社会,越来越多人意识到夫妻不和,用离婚来结束婚姻是正常现象。 1980年,我国对 《 婚姻法 》 进行重新修订,并再次强调了结婚自由包括结婚与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一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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