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和收入的会计核算内容摘要:

: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支出。 如垃圾站 (箱 )、公厕等支出。 (11) 其他:小区周围设置的永久性围墙、围栏支出、园区大门、园区监控工程费、自然下沉整改费等。 (四) 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 基础设施费 3) 基础设施费 ? 一般能够区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中;如果在开发的建设场地上有多个开发项目,不能区分成本核算对象时,其基础设施费应先在“开发成本 —土地开发 —基础设施费”科目进行归集,待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后,将归集的费用按建筑面积 (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 )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中。 (四) 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 基础设施费 借: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XX) ——基础设施费( 在建 ) 借 (长期) 待摊费用( 未建 ) 贷:开发成本 ——土地开发 ——基础设施费 ( 间接费用分配 ) 贷:预提费用( 未建 )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 直接计入 ) (五)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建安工程费 4) 建筑安装工程费 (1) 土建工程费 (2) 安装工程费 (3) 装修工程费 (4) 项目或工程监理费 (5) 其他 可以 自营开发 或发包开发(包括甲供材料)的会计核算等 (五)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建安工程费 例3XX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绿色小区写字楼、住宅楼的建安工程出包给某建筑公司,按合同规定结算工程价款。 社区中心采用自营方式兴建。 ( 1)写字楼工程领用电梯 2部、住宅楼工程领用电梯 6部进行安装,电梯每部实际成本 50万元。 ( 2)期末,出包工程完工,施工企业提交“工程价款结算单”,共计工程款 3000万元,其中:写字楼1200万元,住宅楼 1800万元。 原已预付 1000万元,余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五)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建安工程费 ( 1)借: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 写字楼 (建安费) 100 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 住宅楼 (建安费) 300 贷:库存设备 电梯 400 ( 2)借: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 写字楼 (建安费) 1200 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 住宅楼 (建安费) 1800 贷:预付账款 –预付工程款 1000 银行存款 2020 (六)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配套设施费 5)配套设施费 (1) 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建造消防、水泵房、水塔、锅炉房(建筑成本 )、变电所 (建筑成本 )、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景观 (建筑小品 )、环廊、街心公园、凉亭等设施的支出。 (2) 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 (六)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配套设施费 (3) 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 (4) 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 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六)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配套设施费 5)配套设施费 凡是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均应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 (1) 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同步建设的情况下: ▲ 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 ▲ 不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先由“开发成本 —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再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 (六)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配套设施费 5)配套设施费 (2) 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非同步建设 (有前有后、穿插进行 )的情况下: ▲ 应先通过“开发成本 —配套设施开发”科目进行归集,待配套设施完工后,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和分项平行结转法,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 (六)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配套设施费 5)配套设施费 (3) 先开发房屋等开发产品,后建配套设施;或房屋等开发产品已开发完工移交或出售,而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下: ▲ 可按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 (或计划成本 )进行预提,并归集在“开发成本 —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成本项目,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 预提数与实际数的差额,应在配套设施完工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 ▲ 如果预提的配套设施费含有多种配套设施项目,应在每项配套设施完工时,逐项结转并随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不得等全部配套工程竣工后一次调整。 (六)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配套设施费 5)配套设施费 ? 凡是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支出,不得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应分配的其他配套设施费,应计入其开发成本的“开发成本 —配套设施开发 —配套设施费”项目中。 (六)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配套设施费 类别 分类情况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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