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依法从教与幼儿伤害事故的处理内容摘要:

幼儿和老师共 21人死亡 福建南平( 2020年 3月 23日):学生 8死 5伤 湖北老河口一小学发生踩踏事故, 死亡 4人,伤 11人( 2020年 2月 27日) 汶川地震中倒塌的学校 谈 “ 非 ” 变色 幼儿伤害事故的界定: 在幼儿园实施的保育教育活动中或者幼儿园组织的园外活动中 , 以及在幼儿园负有管理责任的园舍 、 场地 、 其他保育教育设施 、 生活设施内发生的 , 造成幼儿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幼儿伤害事故的主要种类 因幼儿园管理使用的各种设施 、 设备的缺陷或管理不善等引起的幼儿伤害事故。 幼儿园的教职员工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引起的幼儿伤害事故。 幼儿自身原因 ( 疾病等 ) 、 幼儿之间故意或过失而引起的伤害事故。 其他社会成员或组织的过失或不法行为而引起的幼儿伤害事故 处理依据: 法律: 《 民法通则 》 、 《 侵权责任法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 《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等 教育部: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各地的地方性法规: 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 北京市。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