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政策介绍内容摘要:

条件: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实施的房屋拆 迁;被拆迁单位或个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 协议。 ( 1)货币补偿方式 拆迁 个人 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 分免征契税;超出 拆迁补偿款 的部分 , 应按适用税 率征税。 适用税率按照本次购房的类型或房屋面积 确定。 拆迁补偿款: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价 款、搬迁补助、搬迁奖励以及临时安置补助等。 四、若干政策执行口径 ( 2)还房方式 被拆迁房屋的 单位和个人 承受还建房屋 , 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 , 免征契税;应补 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 , 对补缴款部分 , 按适 用税率征收税。 适用税率按照本次换入房屋的类型或房屋 面积确定。 四、若干政策执行口径 拆迁减免特殊情况下的政策适用: 被拆迁房屋的共有权人按所占份额比例计算享受 减免额。 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视同房屋产权人,可享 受减免。 拆迁后重新承受房屋产权人包括多人的 , 免税对 象限于拆迁居民本人 , 减免税额计算依据本人所占 房屋产权份额对应的购房价款未超出其取得拆迁补 偿款部分,共有产权人与拆迁居民本人有夫妻关系 的除外。 四、若干政策执行口径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 农村居民 , 在重庆市城 镇 首次 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 90平方米 的 普通住房 , 免征契税。 首次购房的证明由购 房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 政策变化点: 无论购房单价是否超过本地 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 , 以及对于已婚的农村 居民 , 无论其配偶是否已购房 , 均适用上述 政策。 四、若干政策执行口径 不征契税的法定继承是指从 被继承人死亡后 , 具 有 法定继承人身份 个人实施继承的行为。 非法定继 承人继承土地房屋 , 以及个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 , 承受其土地房屋属于受赠行为,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 部分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 权 , 剩余法定继承人进行的继承;夫妻双方共同共 有的土地房屋 , 一方去世后 , 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承 受。 四、若干政策执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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