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宣讲提纲内容摘要:

教师三级 岗位 聘用及申请 条件  学科领域的主要学科学术或方向带头人,在国内本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科研课题和项目经费、有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或教学团队。  教师三级岗位的申请条件: • 1)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8年及以上,具有公认的省部级学术职衔或省部级学术奖项或成果负责人; 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三级岗位的申请条件: • 2)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5年及以上,具有多项省部级学术职衔或学术奖项或成果负责人。 • 3)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5年及以上,在学校改革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做出公认的突出贡献者。 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四级岗位聘用及申请条件 未受聘二、三级的其他正高人员; 符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关于正高的任职要求,晋升受聘为正高级者。 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五 级岗位 聘用及申请 条件 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成就,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成绩优秀 ,历年考核合格。  教师五级岗位申请条件 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12年及以上者,能圆满地完成所承担教学科研等岗位任务,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优秀,历年考核合格 ,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中有良好业绩者。 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五级岗位申请条件 • 2)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8年及以上,能圆满地完成所承担教学科研等岗位任务,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优秀,历年考核合格,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中有突出业绩者。 • 3)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5年及以上,在学校改革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做出公认的重大贡献者。 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六 级岗位 申请 条件 • 1)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8年及以上,能圆满地完成所承担教学科研等岗位任务,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优秀,历年考核合格,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中有良好业绩者。 • 2)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 5年及以上,能圆满地完成所承担教学科研等岗位任务,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优秀,历年考核合格,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中有突出业绩者。 • 3)在学校改革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做出公认的突出业绩者。 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七级岗聘用条件 • 符合学校关于副教授的要求,受聘为副教授职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者。 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中 级岗位 聘用 指导性意见 • 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教学效果良好,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规定的年度或聘期任务 ; 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基本掌握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 独立完成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 • 八 级岗 : 受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 2年及以上, 或 其他人员 6年以上 者。 • 九 级岗 : 受聘为中级职务, 具有 博士学位, 或 其他人员3年以上 者 • 十 级岗 : 受聘为中级职务。 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 教师初 级岗位聘用指导性意见 十一 级岗 : 受聘为初级职务,并在助教岗位工作满 3年。 十二 级岗 : 受聘为初级职务。 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新进人员的 聘用 新进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学术资历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并按本实施细则确定其聘用的岗位等级。 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按所聘用岗位确定其岗位等级 本科毕业生按十二级聘用 硕士毕业生按十一级聘用 博士毕业生按九级聘用。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定义 在教学辅助部门中从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主要包括图书资料系列、卫生技术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列、审计系列、经济系列、兼职高教研究及教学辅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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