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管理业务工作公务员登记与转任交流-公务员登记与转内容摘要:

入公务员档案。  公务员登记审批和备案应在公务员任职后一个月内进行。 登记审批和备案完成后,所在机关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工资审批等各项手续。 (一)我市公务员登记办理流程: 各机关单位通过公务员管理系统申报 → 各机关主管部门审核 →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 各机关单位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 《 公务员登记表 》 或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 → 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 存入公务员个人档案 → 完成登记程序 各机关 单位 申报 主管 部门 审核 登记信息申报 登记信息申报 市公务员 主管部门 审批 审批结果反馈 审批结果反馈 登记表盖章 审核、盖章 (二) 公务员登记的几种情形及所需附件材料:  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登记,所需附件材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审批表。  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机关安置登记,所需附件材料: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机关通知书、任职文件(军队转业干部登记完成后核发增人计划卡)。  调(聘)任公务员进入机关登记,所需附件材料:调(聘)任审批表、任职文件。  经选举等方式进入机关的公务员登记,所需附件材料:有法律规定的选举章程、任职文件。  新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所需附件材料:公务员考试成绩合格通知、新参公登记人员名单(职位处核准)、相关任职文件。 六、公务员登记工作注意事项  在机关单位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之间交流转任的工作人员,在转任手续完成后,应及时重新办理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 各单位在公务员管理系统中填报公务员个人信息时务必确保个人信息的完整。  各机关单位要重视公务员登记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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