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内容摘要:

2020/11/17 方继友 34 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 • 企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 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0/11/17 方继友 35 公益性社会团体含义 •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 (一 )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 (二 )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 (三 )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 (四 )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 (五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 (六 )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 (七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八 )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 (九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11/17 方继友 36 亏损弥补和结转 •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 , 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 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 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2020/11/17 方继友 3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 企业应纳税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适应税率 税收减免和抵免额 2020/11/17 方继友 38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2020/11/17 方继友 39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2020/11/17 方继友 40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固定资产 :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 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020/11/17 方继友 41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 (一 )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 (二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 (三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 (四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 (五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 (六 )改建的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2020/11/17 方继友 42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 (一 )房屋、建筑物,为 20年; • (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10年; • (三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年; • (四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 4年; • (五 )电子设备,为 3年。 2020/11/17 方继友 43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生产性生物资产 ,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2020/11/17 方继友 44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生产性生物资产 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 (一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10年; • (二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3年。 2020/11/17 方继友 45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无形资产 ,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2020/11/17 方继友 46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 (一 )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 (二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 (三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020/11/17 方继友 47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10年。 •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2020/11/17 方继友 48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 (一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 50%以上; • (二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 2年以上。 • 2020/11/17 方继友 49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长期待摊费用: • (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 (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如筹办费。 •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3年。 2020/11/17 方继友 50 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 • 存货 ,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 (一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 (二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 (三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计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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