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期权结算业务资格内容摘要:

格申请流程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检查组,对业务、技术等准备情况的现场检查  取得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股票期权现场检查结论的通知  按照本公司 《 结算参与人期权结算业务管理指引 》 要求,向中国结算总部结算管理部提交资格申请材料  取得期权结算业务资格,并与我公司签订期权业务结算协议  办理相关结算账户的开立、缴存结算担保金等后续业务 四、开通委托结算业务流程  委托结算的建立:  直接参与交易但没有取得本公司结算参与人资格的机构可委托获得本公司期权结算业务资格的 证券公司类结算参与人(甲类) 为其办理委托结算  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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