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交楼(物业接管)法律风险指引课程培训教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 4)配套设施内容应根据已经批准的报建文件来确定;  ( 5)关于交楼责任、退楼责任等法律条款,应尽量取消业主的退楼权利,违约金比例尽量低并在可控范围内。  ( 6)合同中对送达方式应尽量明确,在送达不能时,责任规避。 14  在与业主签订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时,应严格按照: ( 1)项目公司在与业主签订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时,应认真填写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交楼时间、配套设施情况等内容,并准确粘贴 《 房屋平面图 》 、 《 交楼标准 》 等内容,切勿出错,避免今后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 ( 2)如业主提出更改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条款时,尽量避免修改,如若修改应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15 三、签订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后交楼前阶段的风险防范措施:  与业主签订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后,公司营销部门每周应将已卖商品房的房号、交楼条件、交楼时间、交楼标准以及业主的特殊要求(如有)等内容书面呈报项目工程部门,以便项目工程部门在商品房建造中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避免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发生。 16  项目部门应严格按照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的标准和时间完成商品房的建造,使之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楼条件和标准,一般要求如下: 1)按照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约定时间提前 2个月时间完成商品房的建造( 包括使商品房在水、电、气、电视、电话、宽带等方面具备使用或报装条件 ),并交给公司交楼小组内部验收; ( 2)按照交楼小组验收后提出的意见进行商品房的整改,并在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约定时间提前 1个月时间完成商品房的整改,使所售商品房现场具备交楼的条件。 17 严格按照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的交楼条件和时间完成商品房建造的验收手续,要求如下:  严格按照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约定时间提前半个个月时间取得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并将该备案表交给公司交楼小组。 便于在两书上张贴该表以及在为交楼通知书的发出提前做准备。 18 设计变更通知业主  在商品房建造过程中,如发生对该商品房进行设计变更或规划变更的,应在 3天内书面通知公司营销中心,公司营销中心应按照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约定的时间和程序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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